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附属配套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附属配套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附属配套)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附属配套)的潜在供应商登*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7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TSCG-*
项目名称: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附属配套)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3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附属配套)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第二幼儿园、 (略) 第三幼儿园、 (略) 第四幼儿园、 (略) 第五幼儿园、 (略) 第六幼儿园、 (略) 第七幼儿园、 (略) 第八幼儿园、 (略) 第十一幼儿园、 (略) 第十二幼儿园、 (略) 第十三幼儿园、 (略) 第十四幼儿园、 (略) 第十五幼儿园暖气管道维修、铺设人工草皮、教学楼线路改造、内外墙粉刷、下水管道改造、围墙粉刷、铺设护墙板、室内卫生间改造、教学楼铺设地胶、学校班级亮化照明设备改造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1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6).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1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疆外或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 2021 年 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 (略) 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上开启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教育局
地 址: (略)
项目联系人:沙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誉诚信工程 (略)
地 址: (略) 友谊路141号
联 系 人:温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附属配套)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附属配套)的潜在供应商登*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7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TSCG-*
项目名称: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附属配套)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3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建设项目(附属配套)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第二幼儿园、 (略) 第三幼儿园、 (略) 第四幼儿园、 (略) 第五幼儿园、 (略) 第六幼儿园、 (略) 第七幼儿园、 (略) 第八幼儿园、 (略) 第十一幼儿园、 (略) 第十二幼儿园、 (略) 第十三幼儿园、 (略) 第十四幼儿园、 (略) 第十五幼儿园暖气管道维修、铺设人工草皮、教学楼线路改造、内外墙粉刷、下水管道改造、围墙粉刷、铺设护墙板、室内卫生间改造、教学楼铺设地胶、学校班级亮化照明设备改造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1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6).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1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疆外或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 2021 年 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 (略) 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上开启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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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教育局
地 址: (略)
项目联系人:沙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誉诚信工程 (略)
地 址: (略) 友谊路141号
联 系 人:温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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