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海关技术中心关于氮气发生器等辅助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银川海关技术中心关于氮气发生器等辅助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3ZC082

  项目名称:银川海关技术中心关于氮气发生器等辅助性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5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1

氮气发生器(核心产品)

1台

25万元

2

易燃品毒害品储存柜

10台

20万元

  交货期:以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2:00至17:00

  地点: (略)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

  售价:0元

  注:未报名只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属于无效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27日15:00时整(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 (略) 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6日起至2023年7月13日下午17:00时止到 (略) 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银川海关官网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投标登记表并填写完整后扫描发送至nx.*@*63.com,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银川海关官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银川海关官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海关技术中心

  地 址: (略) 正源南街雪绒巷71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联 系 人:陈晶锐

  联系方式:0951-*

 附件:

登 记 表

年 月 日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拟投标段

/

投标单位名称

联 系 电 话1

邮 箱

联 系 电 话2

备 注

授权代表(签字):

,银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3ZC082

  项目名称:银川海关技术中心关于氮气发生器等辅助性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5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1

氮气发生器(核心产品)

1台

25万元

2

易燃品毒害品储存柜

10台

20万元

  交货期:以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2:00至17:00

  地点: (略)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

  售价:0元

  注:未报名只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属于无效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27日15:00时整(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 (略) 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6日起至2023年7月13日下午17:00时止到 (略) 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银川海关官网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投标登记表并填写完整后扫描发送至nx.*@*63.com,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银川海关官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银川海关官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海关技术中心

  地 址: (略) 正源南街雪绒巷71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联 系 人:陈晶锐

  联系方式:0951-*

 附件:

登 记 表

年 月 日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拟投标段

/

投标单位名称

联 系 电 话1

邮 箱

联 系 电 话2

备 注

授权代表(签字):

,银川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