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园林苗圃基地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报批工作代理咨询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园林苗圃基地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报批工作代理咨询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园林苗圃基地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报批工作代理咨询机构选择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06日 16: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1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咨 (略) ( (略) 娄星区乐坪办事处街心居委会二组)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13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略) (略) 526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8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暾晴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娄星区建设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暾晴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咨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娄星区扶 (略) (略) 0009幢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聂小勇 * |
项目概况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园林苗圃基地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报批工作代理咨询机构选择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咨 (略) ( (略) 娄星区乐坪办事处街心居委会二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HXGCZB-2023-075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园林苗圃基地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报批工作代理咨询机构选择
预算金额:8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4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至 2023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咨 (略) ( (略) 娄星区乐坪办事处街心居委会二组)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52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略)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园林苗圃基地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报批工作代理咨询机构选 (略) (略) 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作范围及工作要求
2.1工作范围
(略)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农用地转用(约42.3705亩)、 (略) 园林苗圃基地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约532.641亩)二个批次的土地报批手续,具体面积以最终测量范围为准。
2.2工作要求
土地登记代理咨询机构(以下简称土地代理机构)的组卷报批工作,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用地、办理规划选址手续开始,须安排专人全程参与土地报批手续办理、把关所有报批资料、编制开发方案、 (略) 自然资源厅加快审批等程序,并承担除土地报批政策性税、费以外的一切费用,直到拿到《 (略) 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
依照国家、省、市资规部门规定的农用地转用报批相关流程,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土地权属情况说明、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用地呈报说明书等手续资料收集、整理、组卷申请报批。
土地代理机构负责土地报批的全过程工作,协助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争取农用地转用报批过程中需求的相关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落实。我司安排专人全过程配合土地代理机构进行报批工作,按时缴纳相关报批的政策性税、费。合 (略) 、市、区各级政府、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的内部分工调整和报批程序调整等政策变化的影响,且每个批次的全过程报批时间不超过 4 个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启动后负责现场踏勘并取得该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书。
2.2.2、协调解决报批用地需要的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指标耕地平衡指标落实与耕地占补平衡的挂钩以及一书三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的编制。
2.2.3、一书三方案、听证材料等编制工作。
2.2.4、收集和整理好所有材料、 (略) 建设用地审批系统。
2.2.5、 (略) 局耕保审查、地籍执法审查、空间规划审查、用地审查、分管领导审查、局 (略) 厅。
2.2.6、卷宗 (略) 厅用地岗、地籍执法岗、空间规划岗、耕保岗审查后经由副处长、处长审查、分管厅长、厅长加快审批,财务处开具交款通知书(如无退返需补正 20 个工作日,如有退返另算时间)。
2.2.7、市、省两级审卷与协调,省厅负责财务处核算、取得《 (略) 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
如若因政策性原因等不可抗逆性因素造成的工作停摆、具体情况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3.收费依据及合同上限价格
根据《 (略) 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收费指导意见》(湘土协发(2018) 20 号)及集团公司《关于组卷报批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请示》 组卷报批工作定价,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农用地转用(约42.3705亩)价格为40万元/批次、市园林苗圃基地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约532.641亩)价格为50万元/批次,经与土地事务中心商定,两个批次价格整体下浮10%后,按81万元作为本次招标控制价。
4.付款节点及处罚条款设置
合同付款节点按土地报批中三个重要阶段里程碑事件进行设置:
4.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完成工作量节点为依据,完成《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4.2、完成《补偿安置公告》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支付60% ;
4.3、完成《一书三方案》 (略) 厅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
4.4、领取《 (略) 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征收公告》移交*方后,一次性付清余款,付费时凭*方提交的增值税发票支付。
在合同签订时,土地代理机构需向我司提供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补充耕地方案及耕地协议书、补充耕地项目指标确认书,并开具耕地费用缴款通知书后予以退还。并根据土地报批流程提供详细的在4个月内完成土地报批的进度计划报我司审批后执行,如*方每逾期一月向*方移交《 (略) 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报批、土地征收审批单》按照每延迟一周处罚合同金额 3%的额度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不超过合同未付金额,如*方逾期三月不能移交,*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协议,且无需向*方支付任何费用。*方可另行委托第三人完成委托事项,由此给*方造成的损失,由*方负责赔偿。
5.投标人资格要求5.1 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不低于同等合同金额的相关土地报批业绩两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备查)。
(5)提供一份针对本项目如何在规定的节点时间完成相关事项的方案说明。
5.2 特定资格条件:无;
5.3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政府招标非招标方式实施细则》中的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评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8.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即日起至2023年 7 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套(招标公告第5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现场核查所有原件),到中咨 (略) ( (略) 娄星区乐坪办事处街心居委会二组)报名,只有上述资料齐全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规定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8.2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8.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 (略) (略) 内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9.响应文件的递交9.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7 月13 日9 时00分, (略) (略) 526会议室。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公示的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 (略) (略) 官网公告。
11.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管机构监督。监督机构为: (略) (略) 纪检监察室。
12.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娄星区建设路1号
联 系 人:刘暾晴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 (略)
地 址: (略) 娄星区扶 (略) (略) 0009幢06室
联系人:聂小勇
电 话:*
(备注:本项目属于企业内部自主招标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参与竞标前应充分了解、熟悉业主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2023年7月6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娄星区建设路1号
联系方式:刘暾晴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咨 (略)
地 址: (略) 娄星区扶 (略) (略) 0009幢06室
联系方式:聂小勇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暾晴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园林苗圃基地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报批工作代理咨询机构选择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06日 16: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1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咨 (略) ( (略) 娄星区乐坪办事处街心居委会二组)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13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略) (略) 526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8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暾晴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娄星区建设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暾晴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咨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娄星区扶 (略) (略) 0009幢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聂小勇 * |
项目概况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园林苗圃基地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报批工作代理咨询机构选择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咨 (略) ( (略) 娄星区乐坪办事处街心居委会二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HXGCZB-2023-075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园林苗圃基地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报批工作代理咨询机构选择
预算金额:8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4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至 2023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咨 (略) ( (略) 娄星区乐坪办事处街心居委会二组)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52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略)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园林苗圃基地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报批工作代理咨询机构选 (略) (略) 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作范围及工作要求
2.1工作范围
(略)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农用地转用(约42.3705亩)、 (略) 园林苗圃基地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约532.641亩)二个批次的土地报批手续,具体面积以最终测量范围为准。
2.2工作要求
土地登记代理咨询机构(以下简称土地代理机构)的组卷报批工作,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用地、办理规划选址手续开始,须安排专人全程参与土地报批手续办理、把关所有报批资料、编制开发方案、 (略) 自然资源厅加快审批等程序,并承担除土地报批政策性税、费以外的一切费用,直到拿到《 (略) 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
依照国家、省、市资规部门规定的农用地转用报批相关流程,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土地权属情况说明、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用地呈报说明书等手续资料收集、整理、组卷申请报批。
土地代理机构负责土地报批的全过程工作,协助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争取农用地转用报批过程中需求的相关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落实。我司安排专人全过程配合土地代理机构进行报批工作,按时缴纳相关报批的政策性税、费。合 (略) 、市、区各级政府、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的内部分工调整和报批程序调整等政策变化的影响,且每个批次的全过程报批时间不超过 4 个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启动后负责现场踏勘并取得该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书。
2.2.2、协调解决报批用地需要的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指标耕地平衡指标落实与耕地占补平衡的挂钩以及一书三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的编制。
2.2.3、一书三方案、听证材料等编制工作。
2.2.4、收集和整理好所有材料、 (略) 建设用地审批系统。
2.2.5、 (略) 局耕保审查、地籍执法审查、空间规划审查、用地审查、分管领导审查、局 (略) 厅。
2.2.6、卷宗 (略) 厅用地岗、地籍执法岗、空间规划岗、耕保岗审查后经由副处长、处长审查、分管厅长、厅长加快审批,财务处开具交款通知书(如无退返需补正 20 个工作日,如有退返另算时间)。
2.2.7、市、省两级审卷与协调,省厅负责财务处核算、取得《 (略) 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
如若因政策性原因等不可抗逆性因素造成的工作停摆、具体情况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3.收费依据及合同上限价格
根据《 (略) 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收费指导意见》(湘土协发(2018) 20 号)及集团公司《关于组卷报批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请示》 组卷报批工作定价,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农用地转用(约42.3705亩)价格为40万元/批次、市园林苗圃基地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约532.641亩)价格为50万元/批次,经与土地事务中心商定,两个批次价格整体下浮10%后,按81万元作为本次招标控制价。
4.付款节点及处罚条款设置
合同付款节点按土地报批中三个重要阶段里程碑事件进行设置:
4.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完成工作量节点为依据,完成《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4.2、完成《补偿安置公告》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支付60% ;
4.3、完成《一书三方案》 (略) 厅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
4.4、领取《 (略) 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征收公告》移交*方后,一次性付清余款,付费时凭*方提交的增值税发票支付。
在合同签订时,土地代理机构需向我司提供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补充耕地方案及耕地协议书、补充耕地项目指标确认书,并开具耕地费用缴款通知书后予以退还。并根据土地报批流程提供详细的在4个月内完成土地报批的进度计划报我司审批后执行,如*方每逾期一月向*方移交《 (略) 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报批、土地征收审批单》按照每延迟一周处罚合同金额 3%的额度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不超过合同未付金额,如*方逾期三月不能移交,*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协议,且无需向*方支付任何费用。*方可另行委托第三人完成委托事项,由此给*方造成的损失,由*方负责赔偿。
5.投标人资格要求5.1 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不低于同等合同金额的相关土地报批业绩两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备查)。
(5)提供一份针对本项目如何在规定的节点时间完成相关事项的方案说明。
5.2 特定资格条件:无;
5.3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政府招标非招标方式实施细则》中的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评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8.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即日起至2023年 7 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套(招标公告第5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现场核查所有原件),到中咨 (略) ( (略) 娄星区乐坪办事处街心居委会二组)报名,只有上述资料齐全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规定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8.2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8.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 (略) (略) 内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9.响应文件的递交9.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7 月13 日9 时00分, (略) (略) 526会议室。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公示的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 (略) (略) 官网公告。
11.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管机构监督。监督机构为: (略) (略) 纪检监察室。
12.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娄星区建设路1号
联 系 人:刘暾晴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 (略)
地 址: (略) 娄星区扶 (略) (略) 0009幢06室
联系人:聂小勇
电 话:*
(备注:本项目属于企业内部自主招标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参与竞标前应充分了解、熟悉业主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2023年7月6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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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刘暾晴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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