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人工智能的车路协同环境下货运车辆危险态势感知识别与稽查系统研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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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人工智能的车路协同环境下货运车辆危险态势感知识别与稽查系统研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基于人工智能的车路协同环境下货运车辆危险态势感知识别与稽查系统研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C座16层16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0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N-省本级-2023-06071

项目名称:基于人工智能的车路协同环境下货运车辆危险态势感知识别与稽查系统研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基于人工智能的车路协同环境下货运车辆危险态势感知识别与稽查系统研发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社会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基于人工智能的车路协同环境下货运车辆危险态势感知识别与稽查系统研发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600,0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基于人工智能的车路协同环境下货运车辆危险态势感知识别与稽查系统研发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基于人工智能的车路协同环境下货运车辆危险态势感知识别与稽查系统研发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要求: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磋商,联合体成员不得作为独立供应商或加入本项目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②.联合体应递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该协议书须有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计划承担的份额和分工责任的说明。③.联合体磋商,须提交一份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书。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如联合体被授予合同)以联合体的名义并代表联合体进行澄清、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全部事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07日 至 2023年07月1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C座16层1604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2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C座16层1602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2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C座16层16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4)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5)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融资平台: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 (略)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 (略) 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4.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厅机关

地址: (略) 雁塔区唐延路6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 (略)

地址: (略) 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C座16层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东

电话:029-*

东方 (略)

2023年07月06日


项目概况

基于人工智能的车路协同环境下货运车辆危险态势感知识别与稽查系统研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C座16层16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0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N-省本级-2023-06071

项目名称:基于人工智能的车路协同环境下货运车辆危险态势感知识别与稽查系统研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基于人工智能的车路协同环境下货运车辆危险态势感知识别与稽查系统研发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社会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基于人工智能的车路协同环境下货运车辆危险态势感知识别与稽查系统研发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600,0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基于人工智能的车路协同环境下货运车辆危险态势感知识别与稽查系统研发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基于人工智能的车路协同环境下货运车辆危险态势感知识别与稽查系统研发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要求: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磋商,联合体成员不得作为独立供应商或加入本项目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②.联合体应递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该协议书须有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计划承担的份额和分工责任的说明。③.联合体磋商,须提交一份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书。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如联合体被授予合同)以联合体的名义并代表联合体进行澄清、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全部事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07日 至 2023年07月1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C座16层1604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2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C座16层1602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2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C座16层16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4)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5)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融资平台: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 (略)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 (略) 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4.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运输厅机关

地址: (略) 雁塔区唐延路6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 (略)

地址: (略) 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C座16层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东

电话:029-*

东方 (略)

2023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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