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网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维护维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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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信网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维护维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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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上海信网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维护维修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3-07-06 20:10: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3-07-07 08:3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07-10 17: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上海信网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维护维修比选公告

本次比选项目为上海信网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维护维修,项目编号:ZYT-*-001,比选人为 (略) 上海信息网络部,代理机构为中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上海信网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维护维修

1.2采购内容: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项目规模:预估金额为26.8680万元(含税),其中,维保费:18.868万元(含税),税率6%,配件材料费8万元(含税),税率13%。

(2)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3)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4)中选人数量:1名。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维保费不含税价,配件材料费折扣)。最高参选限价维保费单项最高限价为200元(不含税),配件材料费折扣10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服务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选人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参选人参与比选。

2.1.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7月1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包件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包件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包件或标段的以包件、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比选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2.4 参选人须提供廉洁参选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07月07日8:30至2023年07月10日17:00

4.2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

4.2.2请参选人将报名材料(文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63.com

未在文件发售期间付款且在电子平台报名的,均视为未报名成功。

(1)税务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如下:( (略) 购买文件或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

序号

类别

信息

1

参选人名称

2

参选人注册地址

3

参选人联系电话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如有)

5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6

纳税人识别号

7

开户银行

8

银行账号

9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10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由于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损失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3日10时00分。

5.2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选人公示将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

除上述外的媒介信息均为非法转载,视为无效。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工作台-在线投标”模块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8.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上海信息网络部

比选人地址: (略) 四川北路61号15楼

代理机构:中 (略)

联系人:徐雯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杨浦区国霞路458弄(星汇广场二期)15号(5幢)7楼

电子邮箱:*@*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代理机构:中 (略)

2023年07月06日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上海信网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维护维修
标包名称:上海信网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维护维修
标包内容说明:

上海信网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维护维修比选公告

本次比选项目为上海信网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维护维修,项目编号:ZYT-*-001,比选人为 (略) 上海信息网络部,代理机构为中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上海信网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维护维修

1.2采购内容: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项目规模:预估金额为26.8680万元(含税),其中,维保费:18.868万元(含税),税率6%,配件材料费8万元(含税),税率13%。

(2)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3)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4)中选人数量:1名。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维保费不含税价,配件材料费折扣)。最高参选限价维保费单项最高限价为200元(不含税),配件材料费折扣10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服务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选人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参选人参与比选。

2.1.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7月1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包件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包件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包件或标段的以包件、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比选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2.4 参选人须提供廉洁参选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07月07日8:30至2023年07月10日17:00

4.2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

4.2.2请参选人将报名材料(文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63.com

未在文件发售期间付款且在电子平台报名的,均视为未报名成功。

(1)税务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如下:( (略) 购买文件或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

序号

类别

信息

1

参选人名称

2

参选人注册地址

3

参选人联系电话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如有)

5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6

纳税人识别号

7

开户银行

8

银行账号

9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10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由于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损失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3日10时00分。

5.2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选人公示将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

除上述外的媒介信息均为非法转载,视为无效。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工作台-在线投标”模块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8.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上海信息网络部

比选人地址: (略) 四川北路61号15楼

代理机构:中 (略)

联系人:徐雯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杨浦区国霞路458弄(星汇广场二期)15号(5幢)7楼

电子邮箱:*@*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代理机构:中 (略)

2023年07月06日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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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上海信网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维护维修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3-07-06 20:10: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3-07-07 08:3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07-10 17: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上海信网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维护维修比选公告

本次比选项目为上海信网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维护维修,项目编号:ZYT-*-001,比选人为 (略) 上海信息网络部,代理机构为中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上海信网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维护维修

1.2采购内容: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项目规模:预估金额为26.8680万元(含税),其中,维保费:18.868万元(含税),税率6%,配件材料费8万元(含税),税率13%。

(2)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3)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4)中选人数量:1名。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维保费不含税价,配件材料费折扣)。最高参选限价维保费单项最高限价为200元(不含税),配件材料费折扣10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服务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选人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参选人参与比选。

2.1.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7月1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包件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包件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包件或标段的以包件、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比选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2.4 参选人须提供廉洁参选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07月07日8:30至2023年07月10日17:00

4.2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

4.2.2请参选人将报名材料(文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63.com

未在文件发售期间付款且在电子平台报名的,均视为未报名成功。

(1)税务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如下:( (略) 购买文件或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

序号

类别

信息

1

参选人名称

2

参选人注册地址

3

参选人联系电话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如有)

5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6

纳税人识别号

7

开户银行

8

银行账号

9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10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由于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损失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3日10时00分。

5.2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选人公示将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

除上述外的媒介信息均为非法转载,视为无效。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工作台-在线投标”模块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8.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上海信息网络部

比选人地址: (略) 四川北路61号15楼

代理机构:中 (略)

联系人:徐雯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杨浦区国霞路458弄(星汇广场二期)15号(5幢)7楼

电子邮箱:*@*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代理机构:中 (略)

2023年07月06日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上海信网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维护维修
标包名称:上海信网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维护维修
标包内容说明:

上海信网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维护维修比选公告

本次比选项目为上海信网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维护维修,项目编号:ZYT-*-001,比选人为 (略) 上海信息网络部,代理机构为中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上海信网部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计算机维护维修

1.2采购内容: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项目规模:预估金额为26.8680万元(含税),其中,维保费:18.868万元(含税),税率6%,配件材料费8万元(含税),税率13%。

(2)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3)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4)中选人数量:1名。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维保费不含税价,配件材料费折扣)。最高参选限价维保费单项最高限价为200元(不含税),配件材料费折扣10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服务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选人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参选人参与比选。

2.1.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7月1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7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包件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包件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包件或标段的以包件、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比选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2.4 参选人须提供廉洁参选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07月07日8:30至2023年07月10日17:00

4.2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

4.2.2请参选人将报名材料(文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63.com

未在文件发售期间付款且在电子平台报名的,均视为未报名成功。

(1)税务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如下:( (略) 购买文件或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

序号

类别

信息

1

参选人名称

2

参选人注册地址

3

参选人联系电话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如有)

5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6

纳税人识别号

7

开户银行

8

银行账号

9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10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由于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损失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3日10时00分。

5.2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选人公示将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

除上述外的媒介信息均为非法转载,视为无效。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工作台-在线投标”模块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8.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上海信息网络部

比选人地址: (略) 四川北路61号15楼

代理机构:中 (略)

联系人:徐雯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杨浦区国霞路458弄(星汇广场二期)15号(5幢)7楼

电子邮箱:*@*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代理机构:中 (略)

2023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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