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二期红星村回迁安置工程人防设计
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二期红星村回迁安置工程人防设计
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3)第0424号
哈尔滨棚户区改造 (略) 进入哈尔滨产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 (略) 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二期(红星村回迁安置工程)人防设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名称: (略) 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二期(红星村回迁安置工程)人防设计
2.2 最高投标限价:*元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等
2.5 服务期限:共3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服务地点: (略)
2.7 质量标准: (略) 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及其以上的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0年07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承诺为准。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承诺书为准)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http://**)网站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承诺书为准)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7月7日09时00分到2023年7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中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交易用户注册及选择项目、点击我要参与、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每套(或每标段)1000元/包,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哈尔滨产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投标人需在2023年7月7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招标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参与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投标人需同时将以上参与材料,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开具发票所需信息一同发送至*@*63.com邮箱(邮件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注: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缴纳完标书款后,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点击查询,如因未点击查询而导致的标书款交纳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28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28日9时30分
5.2递交方式: (略) 南岗区中山 (略) (略) 民大厦2号门(哈尔滨银行内),现场递交,为了避免人员聚集,请投标人递交文件 (略) 民大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1开标时间:2023年7月28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哈尔滨产 (略) ( (略) 南岗区中山 (略) 民大厦1号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7.2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
招标人:哈尔滨棚户区改造 (略)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诚信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宣化街110号(中海大厦)四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1-*
电子邮件:*@*63.com
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3)第0424号
哈尔滨棚户区改造 (略) 进入哈尔滨产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 (略) 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二期(红星村回迁安置工程)人防设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名称: (略) 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二期(红星村回迁安置工程)人防设计
2.2 最高投标限价:*元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等
2.5 服务期限:共3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服务地点: (略)
2.7 质量标准: (略) 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及其以上的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0年07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承诺为准。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承诺书为准)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http://**)网站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承诺书为准)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7月7日09时00分到2023年7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中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交易用户注册及选择项目、点击我要参与、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每套(或每标段)1000元/包,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哈尔滨产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投标人需在2023年7月7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招标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参与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投标人需同时将以上参与材料,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开具发票所需信息一同发送至*@*63.com邮箱(邮件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注: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缴纳完标书款后,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点击查询,如因未点击查询而导致的标书款交纳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28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28日9时30分
5.2递交方式: (略) 南岗区中山 (略) (略) 民大厦2号门(哈尔滨银行内),现场递交,为了避免人员聚集,请投标人递交文件 (略) 民大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1开标时间:2023年7月28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哈尔滨产 (略) ( (略) 南岗区中山 (略) 民大厦1号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7.2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
招标人:哈尔滨棚户区改造 (略)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诚信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宣化街110号(中海大厦)四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1-*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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