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新区2023年移动式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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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高新区2023年移动式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宜昌高新区2023年移动式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3-07-07 14:19

  项目概况:

  宜昌高新区2023年移动式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略) 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A座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YCG(YC)-*-01

  2.项目名称:宜昌高新区2023年移动式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18.0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8.00万元

  6.采购需求:移动式垃圾压缩机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货物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所交货物应为全新、未拆封过的原厂原装合格正品(含配件)。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10日至2022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 点: (略) 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A座201室

  3.方 式:现场领取。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 (略) 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A座2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7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A座201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谈判,否则由谈判小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处理;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宜昌高新技术 (略) 政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宋伟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汕头路5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联系人:饶丹

  联系电话:*

  地 址:宜昌高新区清华科技园(大连路33号)6栋A201室

  2023年7月7日

宜昌高新区2023年移动式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3-07-07 14:19

  项目概况:

  宜昌高新区2023年移动式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略) 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A座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YCG(YC)-*-01

  2.项目名称:宜昌高新区2023年移动式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18.0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8.00万元

  6.采购需求:移动式垃圾压缩机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货物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所交货物应为全新、未拆封过的原厂原装合格正品(含配件)。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10日至2022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 点: (略) 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A座201室

  3.方 式:现场领取。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 (略) 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A座2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7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6号楼A座201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谈判,否则由谈判小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处理;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宜昌高新技术 (略) 政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宋伟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汕头路5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联系人:饶丹

  联系电话:*

  地 址:宜昌高新区清华科技园(大连路33号)6栋A201室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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