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孤儿学校2023年蔬菜水果鸡蛋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孤儿学校2023年蔬菜水果鸡蛋类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35528
项目名称: (略) 孤儿学校2023年蔬菜水果鸡蛋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66,115.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一、产品要求
1.新鲜、完整,农残达标。
2.禽蛋类:禽蛋固有的色泽,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突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层次分明,同一批次大小差异不明显,无异味。
3.青菜类:需要提供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五杂质、需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需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整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其他方面以此为样。
4.水果、坚果加工品:果形端正,口感上乘,规格大小基本一致,着色度80%以上,新鲜无腐烂及锈斑。
5.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所供应食品的质量、价格进行考核和评估。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其配送的食品的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必须质价相符,杜绝以次充好投机取巧等情况。对由此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有权追究供货商责任,乃至解除合同。
食材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参照GB2763-2014 执行。
★二、送货标准和程序
1.中标人交货时间为配送当日上午06:00,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分别是(孤儿学校小学食堂、中学生食堂、教工食堂)。
2.提供的各项产品均出自产品源头,保证一手价格,要求供货商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3.采购人食堂所需的食品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一年的用量,需方须提前一天向供方说明所需数量和其他供货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及时备货,不得延误并按需方的要求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地点并按要求上架摆放整齐。
4.需 (略) 场无所需相应食品,中标人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改送其他食品。
5.需方有权拒收供应商超出计划采购的食材,如 (略) 场确实出现断货,中标供应商必须经过需方同意后,按照需方的要求改送其他品牌同类食材。
6.中标供应商配送给需方的食材价格 (略) 场行情和所报下浮率进行配送服务,同质量的商品价格最低,同价格的商品质量最好,如果中标供应商的送货价 (略) 场同类商品价格,一经核实需方有权给以纠正。
7.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所供应食品的质量、价格进行考核和评估。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其配送的食品的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必须质价相符,杜绝以次充好投机取巧等情况。对由此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有权追究供货商责任,乃至解除合同。
8.中标人自备人员和车辆配送,并承担其相应费用,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要求供应到位。
9.企业具有较强的基地生产、食材采购、仓储配送、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售后服务实力。
10. (略) 内当日 1 小时内送货上门的能力。
★三、 验收
1.中标人供应的食品送到地点时,采购人有专人负责检斤、验质,双方在一式三联食品配送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入库。
2.中标人每天所供应的食品必须经权威部门检疫合格,并及时提供商家资质证明和有效的检验检疫合格报告单。
3.采购方对中标人进货渠道拥有知情权和查证权。
4.在货物送达需方时,在供、需双方均有人在场的情况下,由需方对货物进行检查并验收。供方货物的数量、质量均符合需方要求的,需方不得拒收;反之,需方有权退货。因退货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5.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当场处理,如当场未提出问题,则事后不再受理。
6.验收完成后需按学校要求进行卫生清扫。
★四、配送人员
配送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配送过程需统一着装(显示供货商标识的服装)。供货商需根据学校特殊布局合理安排验收及搬运人员(每车不少于3人)。
★五、法律法规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的规定,如果发现供应的食品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需方的就餐者由于食用了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发生了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食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
★六、供应商半年审
需方将半年对供应商评定一次,对供应商的证件是否齐全,质量情况、价格水平、服务质量、交货状况等进行评定。评定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取消合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1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浑南区彩霞街5号清河湾东门朝弘管理咨询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电子版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辽宁 (略) (邮寄地址: (略) 浑南区彩霞街5号清河湾东门朝弘管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孤儿学校
地 址: (略) 浑南区沈营大街650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浑南区浑河堡街清河湾东门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26.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沈阳南湖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凡、史盛礼
电 话: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