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印刷有限公司磁卡票原纸筒芯回收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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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印刷有限公司磁卡票原纸筒芯回收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印刷有限公司磁卡票原纸筒芯回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ysz-wz-2023-12)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磁卡票原纸筒芯回收项目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略) 合同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磁卡票原纸筒芯回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磁卡票原纸筒芯回收,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营业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物资回收商,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提供增值专用发票;
3.财务状况:近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
4.履约信用:参加报价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三年内未受到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竞标状态;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2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上午),下午13:30至16:3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 (略) 静安区虬江路1150号局东村21号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7日内寄送。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 09:00, (略) 静安区虬江路1150号局东村21号一号402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址: (略) 静安区虬江路1150号局东村21号

邮编: *

联 系 人:金雨

电话: 021-*-1205

传真: /

电子邮件:*@*q.com

网址: /

开户银行:工行天目东路支行

账号: *2449

9.其他

1.本项目采用线下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邮件报名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邮件发送成功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申请表PDF、开票资料、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注明“stysz-wz-2023-12”,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报名材料,缺一不可(开票资料单独扫描),*@*q.com(详见附件)。2.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2023年7月7日

,上海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印刷有限公司磁卡票原纸筒芯回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ysz-wz-2023-12)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磁卡票原纸筒芯回收项目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略) 合同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磁卡票原纸筒芯回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磁卡票原纸筒芯回收,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营业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物资回收商,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提供增值专用发票;
3.财务状况:近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
4.履约信用:参加报价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三年内未受到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竞标状态;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2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上午),下午13:30至16:3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 (略) 静安区虬江路1150号局东村21号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7日内寄送。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 09:00, (略) 静安区虬江路1150号局东村21号一号402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址: (略) 静安区虬江路1150号局东村21号

邮编: *

联 系 人:金雨

电话: 021-*-1205

传真: /

电子邮件:*@*q.com

网址: /

开户银行:工行天目东路支行

账号: *2449

9.其他

1.本项目采用线下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邮件报名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邮件发送成功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申请表PDF、开票资料、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注明“stysz-wz-2023-12”,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报名材料,缺一不可(开票资料单独扫描),*@*q.com(详见附件)。2.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2023年7月7日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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