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核心功能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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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核心功能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东部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2023-07-08 10: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东部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部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昆开基【2023】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昆山开发区 (略) ,招标人为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信衡造价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东部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昆山开发区

2.2建设规模:项目改造同丰路(黄浦江路-金沙江路)范围长约507米,宽约26-28米;改造太湖路(南浜路-景王路)范围长约2373米,宽约40-100米,为主干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最大跨径16m)、管线工程、管径DN600~800、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综合杆件等配套工程。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设计费指导价
(万元)
工期
(日历天)
Q01G 东部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东部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 224.11 30

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设计单位必须具备①或同时具备②和③,若设计单位以具备②和③来投标的,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③的设计单位。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 (略) 政(道路专业*级且桥梁专业*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投标申请人资格

3.3.1 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本条款中有关部门指国家住建部、 (略) 住建厅、 (略) 住建局、 (略) 住建局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3.4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具有公告要求的一项及以上资质,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5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4) 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 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16)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业绩要求:

本项目 否 需要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拟委派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投标申请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 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勘察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规模、造价等);勘察设计业绩及时间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如无,可用业主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等。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04-14 09:00:00 2023-04-24 10:30:00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 通过“工程项目投标系统”的“已报项目”中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通过苏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了解工程招标信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24 10:30:00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 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平台和工具使用费用需采用“中金支付”,请尚未开通“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具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8.2 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国信CA:0512-*、0512-*。

8.3其他: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信衡造价 (略)
地址: (略) 地址: (略) 玉山镇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西栋民营楼23楼
邮编: 邮编: *
联系人: 杨勤芳 联系人: 俞志豪
电话: 0512-* 电话: 051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东部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2023-07-08 10: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东部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部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昆开基【2023】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昆山开发区 (略) ,招标人为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信衡造价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东部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昆山开发区

2.2建设规模:项目改造同丰路(黄浦江路-金沙江路)范围长约507米,宽约26-28米;改造太湖路(南浜路-景王路)范围长约2373米,宽约40-100米,为主干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最大跨径16m)、管线工程、管径DN600~800、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综合杆件等配套工程。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设计费指导价
(万元)
工期
(日历天)
Q01G 东部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东部 (略) 政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 224.11 30

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设计单位必须具备①或同时具备②和③,若设计单位以具备②和③来投标的,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③的设计单位。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 (略) 政(道路专业*级且桥梁专业*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投标申请人资格

3.3.1 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本条款中有关部门指国家住建部、 (略) 住建厅、 (略) 住建局、 (略) 住建局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3.4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具有公告要求的一项及以上资质,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5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4) 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 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16)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业绩要求:

本项目 否 需要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拟委派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投标申请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 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勘察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规模、造价等);勘察设计业绩及时间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如无,可用业主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等。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04-14 09:00:00 2023-04-24 10:30:00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 通过“工程项目投标系统”的“已报项目”中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通过苏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了解工程招标信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24 10:30:00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 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平台和工具使用费用需采用“中金支付”,请尚未开通“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具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8.2 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国信CA:0512-*、0512-*。

8.3其他: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信衡造价 (略)
地址: (略) 地址: (略) 玉山镇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西栋民营楼23楼
邮编: 邮编: *
联系人: 杨勤芳 联系人: 俞志豪
电话: 0512-* 电话: 051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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