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兜村渊内河滨路景观亮化工程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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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兜村渊内河滨路景观亮化工程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

经兜村渊内河滨路景观亮化项目工程投标邀请书

致: (略) 、 (略) 、 (略)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兜村渊内河滨路景观亮化项目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城厢镇经兜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安溪县城厢镇经兜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创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城厢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19.8056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8056万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8.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不评审形式。
3.9.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受邀请的投标单位如有意参加投标,请于**日至**日通过“安溪县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交易平台(http://**)”,上免费报名并获取相关资料。
5.中标候选人确定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办法:简易抽取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不要求编制及提交投标文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设在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在“安溪县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交易平台”网上随机抽取并实时直播,各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安溪县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城厢镇经兜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城厢镇,邮编:*
联系人:孙先生电话:139 1931 6666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创 (略)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C幢911室,邮编: *
电子邮箱:*@*q.com
电话:136 3694 3136,联系人:小黄
监督单位: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城厢镇
电话:0595-*

经兜村渊内河滨路景观亮化项目工程投标邀请书

致: (略) 、 (略) 、 (略)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兜村渊内河滨路景观亮化项目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城厢镇经兜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安溪县城厢镇经兜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创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城厢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19.8056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8056万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8.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不评审形式。
3.9.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受邀请的投标单位如有意参加投标,请于**日至**日通过“安溪县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交易平台(http://**)”,上免费报名并获取相关资料。
5.中标候选人确定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办法:简易抽取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不要求编制及提交投标文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设在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在“安溪县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交易平台”网上随机抽取并实时直播,各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安溪县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城厢镇经兜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城厢镇,邮编:*
联系人:孙先生电话:139 1931 6666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创 (略)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C幢911室,邮编: *
电子邮箱:*@*q.com
电话:136 3694 3136,联系人:小黄
监督单位: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城厢镇
电话: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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