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2023年度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执法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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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2023年度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执法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202 (略) 辐射监测方案》以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我局拟通过询价方式采购2023年度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执法监测服务, (略) 场公开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略) 范围内,按照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选点原则,选取25个具有代表性的移动通信基站开展执法监测。

二、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有效的CMA资质证书,具备《5G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HJ1151-2020)》资质监测技术能力。

三、最高限价

人民币25000元。该预算价格包含点位选择、方案编制、现场监测、报告、验收等所有费用。

四、服务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我局提供的监测点位名单,制定具体可行的监测方案。

(二)成交供应商的监测活动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接受我局质控检查及跟踪监督,如监测过程不符合规范要求,成交供应商应重新开展监测。

(三)现场监测工作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供正式监测报告,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四)本项目不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得分包。

五、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本次监测所需要的能力附表;

3、询价报价单(含单价及总价);

4、本单位未在行政处罚期和信用良好的承诺函。

(二)上述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7月17日16时前以密封件的形式送达至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六、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询价小组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最低且相等时,则由询价小组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验收

采购人对成交人提供的监测数据及原始记录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八、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九、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联系人:汪超

联系电话:0556-*

通讯地址: (略) 皖江大道10号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0日

根据《202 (略) 辐射监测方案》以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我局拟通过询价方式采购2023年度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执法监测服务, (略) 场公开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略) 范围内,按照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选点原则,选取25个具有代表性的移动通信基站开展执法监测。

二、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有效的CMA资质证书,具备《5G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HJ1151-2020)》资质监测技术能力。

三、最高限价

人民币25000元。该预算价格包含点位选择、方案编制、现场监测、报告、验收等所有费用。

四、服务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我局提供的监测点位名单,制定具体可行的监测方案。

(二)成交供应商的监测活动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接受我局质控检查及跟踪监督,如监测过程不符合规范要求,成交供应商应重新开展监测。

(三)现场监测工作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供正式监测报告,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四)本项目不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得分包。

五、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本次监测所需要的能力附表;

3、询价报价单(含单价及总价);

4、本单位未在行政处罚期和信用良好的承诺函。

(二)上述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7月17日16时前以密封件的形式送达至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六、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询价小组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最低且相等时,则由询价小组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验收

采购人对成交人提供的监测数据及原始记录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八、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九、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联系人:汪超

联系电话:0556-*

通讯地址: (略) 皖江大道10号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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