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交通运输执法执勤亭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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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交通运输执法执勤亭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交通运输执法执勤亭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采矿业和制造业服务/制造业服务/其他制造业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10日 15:4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邮箱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4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璐瑶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回族 (略) 沙坡头区中卫北收费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恒 0955-*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璐瑶 0951-*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交通运输执法执勤亭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B-ZC-2023-0710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交通运输执法执勤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执法执勤亭

2

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进行执法执勤亭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00

数量合计

2

合计

*.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现场查询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至 2023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30分(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q.com,发送资料后代理机构将以邮箱形式发送电子版谈判文件,请注意查收。(2)发送的资料: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身份证明上需准确填写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及qq邮箱)复印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截图打印件,以上全部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开标室(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开标室(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     

地址:宁夏回族 (略) 沙坡头区中卫北收费站        

联系方式:张恒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王璐瑶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璐瑶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交通运输执法执勤亭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采矿业和制造业服务/制造业服务/其他制造业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10日 15:4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邮箱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4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璐瑶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回族 (略) 沙坡头区中卫北收费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恒 0955-*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璐瑶 0951-*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交通运输执法执勤亭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B-ZC-2023-0710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交通运输执法执勤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执法执勤亭

2

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进行执法执勤亭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00

数量合计

2

合计

*.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现场查询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至 2023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30分(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q.com,发送资料后代理机构将以邮箱形式发送电子版谈判文件,请注意查收。(2)发送的资料: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身份证明上需准确填写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及qq邮箱)复印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截图打印件,以上全部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开标室(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开标室(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     

地址:宁夏回族 (略) 沙坡头区中卫北收费站        

联系方式:张恒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王璐瑶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璐瑶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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