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工业园标准厂房食堂经营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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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工业园标准厂房食堂经营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关于龙州工业园标准厂房食堂经营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的网上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XLHX[2023]J0034

受龙岩新罗产业 (略) 委托,本项目网上竞价时间定于2023年7月14日12时00分至16时00分止,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对以下竞价内容进行公开网上竞价:

一、竞价基本内容及要求

(一)合格的供应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价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供应商(自然人除外)均可能成为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 (略) ;

(3) (略) 直接或间接持股50% (略) 。

供应商如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互为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竞价响应将均被视为无效响应。

4、供应商不得与本次竞价项下设计、编制技术 (略) (略) 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6、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竞价时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7、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本公告“附件1:网上竞价须知”、“附件2:供应商网上竞价承诺书。

(二)供应商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7月14日08:00前按PDF、JPG、PNG等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否则视为竞价无效。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竞价时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网上竞价承诺书

4、支付保证金凭证(转账须备注项目编号)

5、本公告有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响应承诺函、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竞价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数量

首年租金底价

备注

1

1-1

龙州工业园标准厂房食堂经营管理服务

3年

3.6元/㎡/月

1、本项目最高价者为承租人。租金底价为3.6元/㎡/月,竞价金额需保留一位小数。物业费由 (略) 缴交,物业费暂定0.76元/㎡/月,最终以实际为准。

2、租金按日折算的,以每年365日,每月30日计算。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合同相关条款):

(一)项目概况:

龙州工业园标准厂房位于新罗区龙州工业园区,园区内标准厂房6栋,综合楼1栋。食堂位于综合楼一层,面积572㎡(含卫生间)。目前有企业在经营,租金底价3.6月/㎡。

(二)服务要求

1.合同年限:3年。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招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承租人必须如期交回。合同内应缴的各项款项都必须采用存现、转账至招租人约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交。招租人收妥相应租金等相关费用后,开具相应租金发票。

2.按现状租赁,由承租人自行与上任承包商协调转让事宜,招租人不以任何形式参与,不承担转让事宜造成损失。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勘查。

3.合同期满后,由承租人自行装修投入的可移动设备归承租人所有,由承租人自行收回或与下任承包人对接设备折旧转让事宜。招租人不以任何形式回购承租人投入的设备等。不可移动的硬装(如水管、电缆、气管、墙面装修、地面装修等)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不对承租人投入的硬装进行补偿。

4.承租人需充分理解食堂经营承包方案,具备食堂经营的身体条件及经济条件,并充分理解食堂经营所存在的责任及风险。

5.该食堂为产业园配套设施,必须优先满足园区内企业、职工的用餐。

6.承租人需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园区管理制度经营,并约束员工的行为。不得影响园区的安全及生产秩序。同时承担食堂经营过程中的一切风险。

7.招租人或招租人指定的管理单位,按月对承租人进行考核,包含但不限于卫生、安全、菜品、餐标、服务、原材料等。并针对考核情况对承租人予以扣款。扣款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租人应于每年度考核时将合同履约保证金补齐(即考核时被扣的履约保证金,应在年度按扣除金额一次性补缴至招租人账户),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招租人有权根据考核情况,增加扣款,情节严重招租人可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招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应积极配合考核,并对考核提出的整改项进行整改。每年度考核不合格累计达4次,或连续3次出现考核不合格,以及出现重大安全、卫生等事故时,招租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承租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招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费用承担

1、租赁期间,承租人自行承担一切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使用该租赁物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公摊水电、通讯、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若是由招租人代缴的费用,承租人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招租人缴交,再由招租人统一上交有关单位,若因政策调整,新增加的水、电、公摊水电、通讯、卫生等各种费用由承租人按新标准缴交(由招租人代垫的费用,承租人应随缴交租金时一并缴清)。

2、供电增容的手续由招租人协助承租人办理,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四)经营管理要求

1、经营模式:市场化营运(承租人需确保园区的工作用餐需求前提下,允许承租人对外经营。要求:(1)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安全、餐饮经营等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依法经营,并将制度上墙公示。(2)在招租人的监督管理指导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3)人员配置:承租人自行拟定。

2、营业时间:承租人应保证园区内企业早、午、晚三餐的正常用餐时间等服务及相关接待。早餐7:00-8:00、午餐11:30-13:30、晚餐17:30-19:30,力求做到色、香、味俱全,分不同口味之菜式供选择,分不同就餐要求提供各种服务。如遇到加班等特殊情况,应根据企业的要求,满足加班人员就餐需求。

3、职工就餐严禁供应假冒伪劣饮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食用油必须购买金龙鱼、鲁花、福临门三个品牌其中之一的桶装、瓶装油,各调味品须采购有QS认证的产品,须提供食用油和调味品进货发票,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4、承租人负责现有设备的正常维修。现有的食堂场地、设备由招租人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如需装修改造或增添设施设备清单需征得招租人同意方可实施,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五)使用要求、维修责任和交付异议、租赁物的添附

1、租赁期间,承租人如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不得破坏原租赁物结构,并符合下列要求: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荷载不得超过规定的设计荷载,室内装修设计方案和设备安装工艺图纸须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并书面向招租人申请同意后,方可聘请有相关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施工,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负,租赁期满后如承租人不再承租,招租人不作任何补偿。

2、承租人若需使用租赁物周围以外空间,须先向招租人提出书面申请。未取得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占用公共空间。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内所属设施的使用权。承租人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等工作,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招租人,招租人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4、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租赁物及附属配套公共设施。因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该租赁物或附属配套公共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若承租人拒不维修,招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租赁期满,承租人应将租赁物完好归还招租人。因承租人承租期间对租赁物添附形成的财产,可移动且移动不致破坏租赁物结构或现状的,可由承租人自行拆回。承租人拆除添附财产不得破坏租赁物的结构及合同终止时的现状,合同终止时,在不改变整体建筑结构安全、不影响租赁物继续安全使用及不改变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承租人可按合同终止时的现状归还给招租人。

6、承租人若需在租赁建筑物的本体或周围设立广告牌时,需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六)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承租人应按时向招租人缴纳租金及其他代缴费用,若因承租人未按时缴纳,招租人采取法律手段催缴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招租人应配合承租人做好该租赁物的水、电接入。承租人应接受水电管理单位的水电管理,不得擅自外接未通过仪表的水、电线路。水、电费用由招租人或招租人指定或委托的水电收缴单位(部门)负责收取的,承租人应予以配合。承租人每月水、电用量按水表、电表的实际使用数加损耗数按约定价格计算,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应随缴交租金时一并缴清上月水、电费,不得拖欠。如拖欠十五日以上(节假日顺延),招租人再次告知承租人,仍不履行的,则招租人有权停水、停电;招租人因此停水、停电时,由此产生的损失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自租赁物移交之日起,承租人必须遵守招租人关于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招租人的相应管理措施。租赁物区域内卫生、安全等事项由承租人自行管理。

4、承租人应切实爱护该租赁物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妥善、合理使用该租赁物及其配套设施、设备。

5、租赁期间,承租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做到合法、文明经营,照章纳税(费),并做好防盗、防火工作;搞好邻里关系和门前“三包”(包卫生 包秩序 包绿化),自觉履行精神文明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责任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不得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6、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综治政策和暂住人口的管理规定,应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备案手续,若有违反,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负责,招租人不负任何责任。

7、租赁期间,招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经营;招租人不提供任何流动资金,不提供贷款担保,所需经营资金由承租人自筹,风险自担。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等均由承租人自负,与招租人无关,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因不可抗拒原因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招租人有权对承租人进行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菜品、菜价、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疫情等,承租人对招租人提出的问题须及时并认真整改。

10、招租人有权对承租人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承租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及时整改。如承租人未达到标准,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进行整改,逾期不予整改,每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元。

11、因承租人(特殊情况除外)原因造成误餐或停餐,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进行适当的补偿,每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

12、承租人有权自主聘用,调用食堂工作人员。承租人须做好食堂的消防、治安、卫生等工作,保证食堂安全。

13、对外经营时,必须先服从招租人就餐需要,预留就餐座位。

14、招租人厨房现有设备等,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易耗品除外)。

(七)合同终止与解除

承租人有以下任何一种行为的,招租人即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或停用其它设施等措施,承租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1、在租赁物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在租赁物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其他危险品、违禁品;

3、未征得设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并经招租人书面许可,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变主体结构或对主体结构进行有重大影响或进行影响租赁物安全使用的装修或添附的。

4、拖欠招租人的租金或其他各种应缴费用达两个月以上的;

5、承租人空置租赁物达*个月。

6、本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恶劣情形或法律规定的情形;

(八)交还租赁物

承租人应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三日内退还招租人租赁物并将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完好交还招租人。逾期不还租赁物的,则按日计收租赁物占用费,占用费按合同日租赁价格双倍计算,承租人遗留在租赁物内的任何其他物品均视为承租人的废弃物,招租人有权处置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招租人因处置以上事项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合同到期后移交时*、*双方现场验收。承租人未按时将租赁物移交给招租人的或未按约定结清水电费等费用的,除按前款约定处理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归招租人所有。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招租人损失的,承租人还应当承担招租人不足部分的损失。

(九)其他违约责任

1、招租人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而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承租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2、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和水电费等其他代缴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招租人加付所欠租金的滞纳金,按月息2%计算;逾期十五日,招租人书面通知承租人仍不及时缴纳,招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停止服务的措施直至承租人付清所欠费用,产生的损失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符合解除合同约定的,招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3、招租人提供的租赁物对承租人人身存在危险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招租人及时清除危险。因承租人的原因造成该危险的,责任由承租人负责,解除合同不能免除承租人的修复及赔偿责任。

4、承租人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90日书面通知招租人,经招租人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特别约定

1、承租期间, (略) 改造或其他任何原因引起的政府征用,致使招租人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于60日内无条件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属于招租人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它所有财产获得的补偿和异地安置(若有)等均归招租人,属于承租人对租赁物改造装修投入部分及停业、搬迁获得的补偿(若有)归承租人,若无法按上述类别区分补偿或未注明为改造装修投入部分及停业、搬迁的补偿,则所有补偿均归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征用拆迁。

2、本合同到期后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承租人不得向招租人提出装修装饰或其他补偿要求。

3、招租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承租人自收到或视为收到招租人的通知时本合同即告解除。

4、因履行本合同代表承租人与招租人接洽、商谈、处理事务的人的行为,视同承租人行为。

5、承租人是承担范围内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按政府及招租人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承租人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因瞒报或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落实防控措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且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承租人已经支付的保证金。

(十一)通知送达条款

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详见租赁信息登记表)

2、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所发出的信件,自邮政特快专递(EMS)交邮后的第7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 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

3、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 (略) 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略) 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工商登记公示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

4、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通知,也无论邮件是否被退回,均推定承租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并由承租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十二)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述租赁物所 (略) 起诉。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须对租金单价进行投报。租金底价为3.6元/㎡/月。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竞价金额保留一位小数。供应商报价最高者即为承租人,成交金额即为承租人报价。

2、供应商要根据以上“二、竞价标的一览表”进行报价,首年租金报价不得低于首年租金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报。报价为包干价,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招标单位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五、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

1、交付地点: (略) 新罗区招租人指定地点。

2、合同签订时间: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3、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本项目履约保证金(10000)*万整,合同期满后无息返还。如月度考核中有扣款,承租人应在每年度(以合同生效起算12个月)考核时将合同履约保证金补齐。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招租人有权根据考核情况,增加扣款,情节严重招租人可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招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付款方式:租金按月支付,承租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招租人一次性付清下月的租金。

备注:

1、上述“三、技术和服务要求”、“四、报价要求”、“五、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的所有要求均为重要要求,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有任一不满足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竞价文件,竞价无效。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须在2023年7月14日08:00前作统一承诺,并将《响应承诺函》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若有)》加盖公章后按PDF、JPG、PNG等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否则竞价无效。

响应承诺函模板:

响应承诺函

点击查看>>**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我公司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完全实质性满足竞价文件的要求。若我公司成交,将完全按上述要求进行实施,否则视同违约,愿意承担本竞价文件的违约责任。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品目号品目名称三、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报响应情况偏离说明备注

填表说明:

1、“投报响应情况”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实详细填写,不得仅以“完全响应”等字眼简单表达;

2、响应情况填写说明:

“投报响应情况”与“三、技术和服务要求”点对点对比:

(1)与竞价文件完全一致,在偏离说明一栏中填写“无偏离”;

(2)高于竞价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一栏中填写“正偏离”,并在“备注”一栏中详细阐述理由;

(3)达不到竞价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一栏中填写“负偏离”, 并在“备注”一栏中详细阐述理由。

六、其他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08:00

详见竞价公告内容,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前支付竞价保证金148 (略) 新龙津国有 (略) ,未在报名时间内支付竞价保证金的(以银行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竞价无效。

2、承租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缴交 (略) 惠盛 (略) 领取《成交通知书》。

3、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成交租金总价的1.5%向承租人收取。(承租人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机构账户)

4、保证金缴交信息(供应商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罗支行

开户名: (略) 新龙津国有 (略)

账号:*400

代理服务费收款信息(供应商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

开户行:建行龙岩分行

开户名: (略) 惠盛 (略)

账号:*02133

缴款信息查询联系人:陈女士(0597-*)

招标单位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林女士(0597-*)

电子信箱:*@*63.com

联系地址: (略) 新罗区中城凤凰路2号

网址:http://**

5、未承租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承租人的保证金凭合同原件或招标单位出具同意退还保证金 (略) 惠盛 (略) 退回。

6、违约责任

承租人应严格按竞价要求及内容执行,否则按违约处理,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同意,给予通报,取消其1~3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购资格等,同时《成交通知书》自动失效,并视情况对该竞价项目再次招标竞价, (略) 将保留向该承租人提起赔偿诉讼的权利。

7、本次竞价的所有竞价均以人民币计算,不接受其他币别的应价。供应商一经应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以违约处理。

8、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供应商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供应商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并准确理解并同意无条件按招标要求及内容执行。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

9、供应商不得阻挠其他供应商应价,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价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10、竞价要求及内容如有更正修改,公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请供应商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供应商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供应商对此不得有异议。

12、本项目在规定竞价时间内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至少三家,否则终止竞价。

13、在实质性响应竞价文件的前提下,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时,则按报价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注:报价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报价时间相同时,以抽签方式来确定该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略) 惠盛 (略)

2023年7月10日

附件1:网上竞价须知

一、网上竞价基本程序

1、供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注册,接受竞价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具体操作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指南“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竞价采购)竞买人操作手册”。

2、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文件经审查合格后,代理机构审核通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申请,正式成为网上竞价供应商。

3、供应商凭注册时登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台参与相关竞价项目的网上报价活动。

4、承租人向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的时间与招标单位签订、履行相应合同。

5、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二、网上竞价实施范围及收费标准

1、实施范围:企业采购、行政、事业单位未在《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产品及允许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

2、收费标准:承租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成交租金总价的1.5%向竞价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三、网上竞价供应商资格要求、类别

(一)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竞价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竞价时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网上竞价承诺书

4、支付保证金凭证(转账须备注项目编号)

5、本公告有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响应承诺函、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网上竞价公告及报价时间

竞价时间规定:竞价信息公告时间原则上为三个工作日,竞价开始时间从第五个工作日12时开始至当日下午16:00时截止。

项目具体情况,以公告为准。

五、项目要求(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一)质量技术要求

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正品行货。

2、国产的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3、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招租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招租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

4、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有关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货物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卡、售后保修卡等文件。成交后,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及提供货物操作说明书、图纸等服务。

2、竞价商品需在龙岩交货,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地点交货。

3、供应商应按竞价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其自身的承诺及生产厂家制定的售后服务标准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4、竞价项目另有服务要求的,以公告为准。

六、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

(一)竞价供应商对网上发布的竞价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提出询问或要求澄清,但应在竞价公告之日起报价开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下同)递交给竞价代理机构。竞价代理机构将视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予以澄清、补充、修改。

(二)在竞价采购报价开始前任何时候,竞价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竞价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补充、修改,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发布补充公告。

(三)澄清、补充、修改文件将作为竞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名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四)竞价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之间的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公告,竞价代理机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供应商及时浏览网上公告信息,凡因未及时浏览或误读、误解网上公告信息而产生的过失,竞价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价响应文件

(一)竞价供应商根据网上注册并已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具体操作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指南“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竞价采购)竞买人操作手册”。

(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即供应商报价文件材料)必须填报的事项包括:1、商品的品牌、型号及配置、单价;2、竞价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按要求填报。供应商在填写响应文件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或者承诺完全满足竞价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填报的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竞价被拒绝。

(三)每个包号商品均为单独的合同包,供应商可对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包号商品进行报价。

(四)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对竞价项目进行单次或多次报价,网络接受的报价为供应商最后一次上传的报价。供应商应当谨慎报价,因报价不慎而出现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竞价代理机构不接受纸质报价材料。

(五)竞价供应商的报价须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调价、市场变化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到达交货现场所需的一切费用。

(六)竞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竞价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供应商网络通信或操作失误造成的竞价数据 (略) 无关。竞价截止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请各竞价供应商认真输入响应文件并合理选择上传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遇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故障等重大问题影响正常报价的,则延期竞价时间,延期后的竞价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已经报价的供应商对延期的项目须重新报价。

(八)竞价结果公告前,对参与报价供应商家数、各供应商的报价等情况,均无法查看。竞价结果公告后,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后台查看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名称、总报价。

八、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不得超出竞价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九、成交原则

(一)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招标单位、竞价代理机构应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二)项目有品牌要求的,至少有两个(含)以上的不同品牌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终止竞价;有多种商品的项目,且商品须组成有机整体才能发挥作用的,主要设备至少有两个(含)以上的不同品牌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终止竞价。

(三)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至少三家,否则终止竞价。

(四)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时,则按报价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注:报价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报价时间相同时,以抽签方式来确定该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低于租金底价时,则该次竞价无效,除竞价任务取消外,竞价代理机构将择期或另择方式进行该项目货物和服务的竞价。

(六)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竞价采购文件,限制了招租人的权利和承租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本须知 七“竞价响应文件”第(二)款规定的;

(2)报价内容与竞价采购文件及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3)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4)报价内容有漏(缺)报项的;

(5)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十、最终审查

(一)招标单位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所报货物的价格、性能、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可作进一步的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能成为承租人。

(二)竞价代理机构对竞价结果进行网上公告,公告为1个工作日。质疑期限为7个工作日,质疑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认同该竞价结果。

十一、成交通知及合同签定

竞价代理机构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承租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按竞价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与调试投入正常使用或提供服务。

十二、项目验收

(一)验收标准:根据竞价采购文件、承租人网上上传材料、澄清或补充或修改材料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十三、货款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支付,承租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招租人一次性付清下月的租金。

十四、违约责任与处罚办法

(一)发生以下情况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同意,给予通报,取消其1~3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购资格等。

1、竞价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价供应商的;

3、与招标单位、其他竞价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竞价承租人若有以下行为视为违约:

1、放弃成交资格的;

2、不按《成交通知书》要求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

3、无法履行合同中承诺的义务的;

4、提供的商品或所用的材料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

5、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6、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

7、零件、配件或耗材等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的;

8、由于承租人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履约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9、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承租人每发生以上一项行为视为违约一次(一次发生多项的行为视为多次违约)。对供应商的违约情形,处罚规则如下:

(1)违约一次,予以警告。

(2)违约二次,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通报,同时50%的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违约三次,取消其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竞价资格,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通报,同时80%的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违约四次,取消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竞价资格,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通报,同时全部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违约五次及以上的,或严重违规、违法的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处罚。

(三)承租人所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火灾、人员触电等事故的,承租人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供应商的违约记录,以本须知实施之日起三年为周期进行计算,三年期满所有供应商的违约记录归零进行重新计算。

十五、质疑

1、供应商对网上竞价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通知书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竞价截止前1个工作日前(正常上班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网上竞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

3、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竞价结果公告之日(不包括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网上竞价过程和竞价结果。

4、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的7个工作日(不包括当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5、质疑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网上竞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竞价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竞价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竞价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本须知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 (略) 惠盛 (略) 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网上竞价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重新竞价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竞价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竞价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竞价的证明材料;

b5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或成交、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备注:竞价供应商未按上述“5”方式提交质疑函的,其质疑不予受理。

十六、其他事项

(一)网上竞价采购信息发布、查询地址: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首页“网上竞价公告”栏目。

(二)竞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以项目公告为准。

竞价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新罗区中城凤凰路2号

本 (略) 惠盛 (略) 负责解释。

(略) 惠盛 (略)

附件2:网上竞价承诺书

(略) 惠盛 (略) :

我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网上竞价须知》的内容,特申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网上竞价,为此作出如下承诺:

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记录;

二、保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三、保证遵照《网上竞价须知》及有关法令规定,绝无作弊垄断或借用证明、提供虚假资料、串通哄抬报价等不法事情。

四、保证按照《网上竞价须知》的要求及时与招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按合同规定供货。

五、保证提供的是全新的正品行货,国产的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六、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招标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招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

七、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有关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货物到货验收时,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售后保修卡等材料。

八、保证按照《网上竞价须知》以及竞价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设备安装及调试服务,并达到验收标准。

九、保证按竞价采 (略) 承诺及生产厂家的要求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十、如我方出现违约行为,愿意接受《网上竞价须知》规定的相应处罚。

本承诺书自我方盖章、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

承诺日期:

附件3:合同范本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园区置业营租[2023] 号

(标准厂房综合楼)

出租方: (简称*方)

承租方: (简称*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方将其拥有的租赁物按现状租赁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赁物

(一)*方出租的租赁物,位于福建龙州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综合楼食堂,面积共计 平方米(含公摊)。

(二)*方的租赁物按现状出租,*方已对租赁物的现状和权利属性有了充分了解和知悉,并细阅了*方提供的所有材料,由承租人自行与上任承包商协调转让事宜,招租人不以任何形式参与,不承担转让事宜造成损失。对租赁物存在的瑕疵表示理解和认可。

(三)本合同项下租赁物原则上作为 使用,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将该租赁物作为其它任何用途,不得经营有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等行业。

二、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 年,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期满,*方有权收回出租租赁物,*方应如期交还。*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三个月前书面通知*方,经*方书面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方放弃租赁权。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履约保证金

1、租赁物租金单价 元/平方米·月,租金 元/月。

2、物业管理费0.76元/平方米·月,物业费用 元/月,由物业公司收取。

(注:租金、物业费按日折算的,以每年365日,每月30日计算。)

3、履约保证金为 元。(备注:若*方是续签合同,则上期合同履约保证金续押)

4、租赁期内,若因*方统一调整租赁单价,则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也相应调整,按新的标准执行。合同内应缴的各项款项都必须采用存现、转账至*方约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交。*方收妥相应租金、水电等相关费用后,开具租金发票和水电等代收费用收据。

(二)支付方式

1、租金按季支付,*方应于上季末月25日前向*方一次性付清本季的租金。

2、*方首次应缴(租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整(¥ 元),应在租赁物交付前付清。

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于本合同履行完毕、*方无违约行为且按时归还租赁物及配套设施后,*方凭收据到*方住所地办理退款手续,由*方予以不计息退还。

六、服务要求

1.合同年限:3年。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招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承租人必须如期交回。合同内应缴的各项款项都必须采用存现、转账至招租人约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交。招租人收妥相应租金等相关费用后,开具相应租金发票。

2.按现状租赁,由承租人自行与上任承包商协调转让事宜,招租人不以任何形式参与,不承担转让事宜造成损失。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勘查。

3.合同期满后,由承租人自行装修投入的可移动设备归承租人所有,由承租人自行收回或与下任承包人对接设备折旧转让事宜。招租人不以任何形式回购承租人投入的设备等。不可移动的硬装(如水管、电缆、气管、墙面装修、地面装修等)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不对承租人投入的硬装进行补偿。

4.供应商需充分理解食堂经营承包方案,具备食堂经营的身体条件及经济条件,并充分理解食堂经营所存在的责任及风险。

5.该食堂为产业园配套设施,必须优先满足园区内企业、职工的用餐。

6.承租人需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园区管理制度经营,并约束员工的行为。不得影响园区的安全及生产秩序。同时承担食堂经营过程中的一切风险。

7.招租人或招租人指定的管理单位,按月对承租人进行考核,包含但不限于卫生、安全、菜品、餐标、服务、原材料等。并针对考核情况对承租人予以扣款。扣款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租人应于每年度考核时将合同履约保证金补齐(即考核时被扣的履约保证金,应在年度按扣除金额一次性补缴至招租人账户),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招租人有权根据考核情况,增加扣款,情节严重招租人可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招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应积极配合考核,并对考核提出的整改项进行整改。每年度考核不合格累计达4次,或连续3次出现考核不合格,以及出现重大安全、卫生等事故时,招租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承租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招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费用承担

1、租赁期间,承租人自行承担一切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使用该租赁物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公摊水电、通讯、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若是由招租人代缴的费用,承租人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招租人缴交,再由招租人统一上交有关单位,若因政策调整,新增加的水、电、公摊水电、通讯、卫生等各种费用由承租人按新标准缴交(由招租人代垫的费用,承租人应随缴交租金时一并缴清)。

2、供电增容的手续由招租人协助承租人办理,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八、经营管理要求

1、经营模式:市场化营运(承租人需确保园区的工作用餐需求前提下,允许承租人对外经营。要求:(1)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安全、餐饮经营等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依法经营,并将制度上墙公示。(2)在招租人的监督管理指导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3)人员配置:承租人自行拟定。

2、营业时间:承租人应保证园区内企业早、午、晚三餐的正常用餐时间等服务及相关接待。早餐7:00-8:00、午餐11:30-13:30、晚餐17:30-19:30,力求做到色、香、味俱全,分不同口味之菜式供选择,分不同就餐要求提供各种服务。如遇到加班等特殊情况,应根据企业的要求,满足加班人员就餐需求。

3、职工就餐严禁供应假冒伪劣饮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食用油必须购买金龙鱼、鲁花、福临门三个品牌其中之一的桶装、瓶装油,各调味品须采购有QS认证的产品,须提供食用油和调味品进货发票,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4、承租人负责现有设备的正常维修。现有的食堂场地、设备由招租人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如需装修改造或增添设施设备清单需征得招租人同意方可实施,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九、使用要求、维修责任和交付异议、租赁物的添附

1、租赁期间,承租人如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不得破坏原租赁物结构,并符合下列要求: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荷载不得超过规定的设计荷载,室内装修设计方案和设备安装工艺图纸须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并书面向招租人申请同意后,方可聘请有相关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施工,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负,租赁期满后如承租人不再承租,招租人不作任何补偿。

2、承租人若需使用租赁物周围以外空间,须先向招租人提出书面申请。未取得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占用公共空间。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内所属设施的使用权。承租人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等工作,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招租人,招租人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4、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租赁物及附属配套公共设施。因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该租赁物或附属配套公共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若承租人拒不维修,招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租赁期满,承租人应将租赁物完好归还招租人。因承租人承租期间对租赁物添附形成的财产,可移动且移动不致破坏租赁物结构或现状的,可由承租人自行拆回。承租人拆除添附财产不得破坏租赁物的结构及合同终止时的现状,合同终止时,在不改变整体建筑结构安全、不影响租赁物继续安全使用及不改变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承租人可按合同终止时的现状归还给招租人。

6、承租人若需在租赁建筑物的本体或周围设立广告牌时,需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十、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承租人应按时向招租人缴纳租金及其他代缴费用,若因承租人未按时缴纳,招租人采取法律手段催缴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招租人应配合承租人做好该租赁物的水、电接入。承租人应接受水电管理单位的水电管理,不得擅自外接未通过仪表的水、电线路。水、电费用由招租人或招租人指定或委托的水电收缴单位(部门)负责收取的,承租人应予以配合。承租人每月水、电用量按水表、电表的实际使用数加损耗数按约定价格计算,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应随缴交租金时一并缴清上月水、电费,不得拖欠。如拖欠十五日以上(节假日顺延),招租人再次告知承租人,仍不履行的,则招租人有权停水、停电;招租人因此停水、停电时,由此产生的损失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自租赁物移交之日起,承租人必须遵守招租人关于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招租人的相应管理措施。租赁物区域内卫生、安全等事项由承租人自行管理。

4、承租人应切实爱护该租赁物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妥善、合理使用该租赁物及其配套设施、设备。

5、租赁期间,承租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做到合法、文明经营,照章纳税(费),并做好防盗、防火工作;搞好邻里关系和门前“三包”(包卫生 包秩序 包绿化),自觉履行精神文明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责任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不得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6、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综治政策和暂住人口的管理规定,应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备案手续,若有违反,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负责,招租人不负任何责任。

7、租赁期间,招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经营;招租人不提供任何流动资金,不提供贷款担保,所需经营资金由承租人自筹,风险自担。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等均由承租人自负,与招租人无关,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因不可抗拒原因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招租人有权对承租人进行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菜品、菜价、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疫情等,承租人对招租人提出的问题须及时并认真整改。

10、招租人有权对承租人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承租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及时整改。如承租人未达到标准,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进行整改,逾期不予整改,每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元。

11、因承租人(特殊情况除外)原因造成误餐或停餐,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进行适当的补偿,每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

12、承租人有权自主聘用,调用食堂工作人员。承租人须做好食堂的消防、治安、卫生等工作,保证食堂安全。

13、对外经营时,必须先服从招租人就餐需要,预留就餐座位。

14、招租人厨房现有设备等,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易耗品除外)。

十一、合同终止与解除

承租人有以下任何一种行为的,招租人即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或停用其它设施等措施,承租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1、在租赁物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在租赁物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其他危险品、违禁品;

3、未征得设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并经招租人书面许可,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变主体结构或对主体结构进行有重大影响或进行影响租赁物安全使用的装修或添附的。

4、拖欠招租人的租金或其他各种应缴费用达两个月以上的;

5、承租人空置租赁物达*个月。

6、本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恶劣情形或法律规定的情形;

十二、交还租赁物

承租人应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三日内退还招租人租赁物并将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完好交还招租人。逾期不还租赁物的,则按日计收租赁物占用费,占用费按合同日租赁价格双倍计算,承租人遗留在租赁物内的任何其他物品均视为承租人的废弃物,招租人有权处置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招租人因处置以上事项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合同到期后移交时*、*双方现场验收。承租人未按时将租赁物移交给招租人的或未按约定结清水电费等费用的,除按前款约定处理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归招租人所有。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招租人损失的,承租人还应当承担招租人不足部分的损失。

十三、其他违约责任

1、招租人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而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承租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2、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和水电费等其他代缴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招租人加付所欠租金的滞纳金,按月息2%计算;逾期十五日,招租人书面通知承租人仍不及时缴纳,招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停止服务的措施直至承租人付清所欠费用,产生的损失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符合解除合同约定的,招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3、招租人提供的租赁物对承租人人身存在危险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招租人及时清除危险。因承租人的原因造成该危险的,责任由承租人负责,解除合同不能免除承租人的修复及赔偿责任。

4、承租人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90日书面通知招租人,经招租人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特别约定

1、承租期间, (略) 改造或其他任何原因引起的政府征用,致使招租人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于60日内无条件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属于招租人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它所有财产获得的补偿和异地安置(若有)等均归招租人,属于承租人对租赁物改造装修投入部分及停业、搬迁获得的补偿(若有)归承租人,若无法按上述类别区分补偿或未注明为改造装修投入部分及停业、搬迁的补偿,则所有补偿均归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征用拆迁。

2、本合同到期后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承租人不得向招租人提出装修装饰或其他补偿要求。

3、招租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承租人自收到或视为收到招租人的通知时本合同即告解除。

4、因履行本合同代表承租人与招租人接洽、商谈、处理事务的人的行为,视同承租人行为。

5、承租人是承担范围内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按政府及招租人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承租人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因瞒报或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落实防控措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且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承租人已经支付的保证金。

十五、通知送达条款

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详见租赁信息登记表)

2、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所发出的信件,自邮政特快专递(EMS)交邮后的第7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 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

3、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 (略) 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略) 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工商登记公示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

4、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通知,也无论邮件是否被退回,均推定承租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并由承租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十六、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述租赁物所 (略) 起诉。

十七、附则

本合同*式*份,*方*份、*方*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  方:(章)龙岩新罗产业 (略)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全 称:龙岩新罗产业 (略)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龙岩龙津支行

帐 号:1710 5010 0100 1367 55  

* 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电 话:

传 真:

签订日期:2023年 月 日

签订地址: 福建龙州工业园区


关于龙州工业园标准厂房食堂经营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的网上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XLHX[2023]J0034

受龙岩新罗产业 (略) 委托,本项目网上竞价时间定于2023年7月14日12时00分至16时00分止,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对以下竞价内容进行公开网上竞价:

一、竞价基本内容及要求

(一)合格的供应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价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供应商(自然人除外)均可能成为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 (略) ;

(3) (略) 直接或间接持股50% (略) 。

供应商如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互为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竞价响应将均被视为无效响应。

4、供应商不得与本次竞价项下设计、编制技术 (略) (略) 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6、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竞价时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7、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本公告“附件1:网上竞价须知”、“附件2:供应商网上竞价承诺书。

(二)供应商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7月14日08:00前按PDF、JPG、PNG等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否则视为竞价无效。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竞价时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网上竞价承诺书

4、支付保证金凭证(转账须备注项目编号)

5、本公告有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响应承诺函、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竞价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数量

首年租金底价

备注

1

1-1

龙州工业园标准厂房食堂经营管理服务

3年

3.6元/㎡/月

1、本项目最高价者为承租人。租金底价为3.6元/㎡/月,竞价金额需保留一位小数。物业费由 (略) 缴交,物业费暂定0.76元/㎡/月,最终以实际为准。

2、租金按日折算的,以每年365日,每月30日计算。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合同相关条款):

(一)项目概况:

龙州工业园标准厂房位于新罗区龙州工业园区,园区内标准厂房6栋,综合楼1栋。食堂位于综合楼一层,面积572㎡(含卫生间)。目前有企业在经营,租金底价3.6月/㎡。

(二)服务要求

1.合同年限:3年。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招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承租人必须如期交回。合同内应缴的各项款项都必须采用存现、转账至招租人约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交。招租人收妥相应租金等相关费用后,开具相应租金发票。

2.按现状租赁,由承租人自行与上任承包商协调转让事宜,招租人不以任何形式参与,不承担转让事宜造成损失。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勘查。

3.合同期满后,由承租人自行装修投入的可移动设备归承租人所有,由承租人自行收回或与下任承包人对接设备折旧转让事宜。招租人不以任何形式回购承租人投入的设备等。不可移动的硬装(如水管、电缆、气管、墙面装修、地面装修等)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不对承租人投入的硬装进行补偿。

4.承租人需充分理解食堂经营承包方案,具备食堂经营的身体条件及经济条件,并充分理解食堂经营所存在的责任及风险。

5.该食堂为产业园配套设施,必须优先满足园区内企业、职工的用餐。

6.承租人需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园区管理制度经营,并约束员工的行为。不得影响园区的安全及生产秩序。同时承担食堂经营过程中的一切风险。

7.招租人或招租人指定的管理单位,按月对承租人进行考核,包含但不限于卫生、安全、菜品、餐标、服务、原材料等。并针对考核情况对承租人予以扣款。扣款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租人应于每年度考核时将合同履约保证金补齐(即考核时被扣的履约保证金,应在年度按扣除金额一次性补缴至招租人账户),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招租人有权根据考核情况,增加扣款,情节严重招租人可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招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应积极配合考核,并对考核提出的整改项进行整改。每年度考核不合格累计达4次,或连续3次出现考核不合格,以及出现重大安全、卫生等事故时,招租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承租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招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费用承担

1、租赁期间,承租人自行承担一切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使用该租赁物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公摊水电、通讯、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若是由招租人代缴的费用,承租人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招租人缴交,再由招租人统一上交有关单位,若因政策调整,新增加的水、电、公摊水电、通讯、卫生等各种费用由承租人按新标准缴交(由招租人代垫的费用,承租人应随缴交租金时一并缴清)。

2、供电增容的手续由招租人协助承租人办理,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四)经营管理要求

1、经营模式:市场化营运(承租人需确保园区的工作用餐需求前提下,允许承租人对外经营。要求:(1)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安全、餐饮经营等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依法经营,并将制度上墙公示。(2)在招租人的监督管理指导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3)人员配置:承租人自行拟定。

2、营业时间:承租人应保证园区内企业早、午、晚三餐的正常用餐时间等服务及相关接待。早餐7:00-8:00、午餐11:30-13:30、晚餐17:30-19:30,力求做到色、香、味俱全,分不同口味之菜式供选择,分不同就餐要求提供各种服务。如遇到加班等特殊情况,应根据企业的要求,满足加班人员就餐需求。

3、职工就餐严禁供应假冒伪劣饮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食用油必须购买金龙鱼、鲁花、福临门三个品牌其中之一的桶装、瓶装油,各调味品须采购有QS认证的产品,须提供食用油和调味品进货发票,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4、承租人负责现有设备的正常维修。现有的食堂场地、设备由招租人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如需装修改造或增添设施设备清单需征得招租人同意方可实施,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五)使用要求、维修责任和交付异议、租赁物的添附

1、租赁期间,承租人如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不得破坏原租赁物结构,并符合下列要求: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荷载不得超过规定的设计荷载,室内装修设计方案和设备安装工艺图纸须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并书面向招租人申请同意后,方可聘请有相关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施工,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负,租赁期满后如承租人不再承租,招租人不作任何补偿。

2、承租人若需使用租赁物周围以外空间,须先向招租人提出书面申请。未取得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占用公共空间。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内所属设施的使用权。承租人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等工作,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招租人,招租人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4、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租赁物及附属配套公共设施。因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该租赁物或附属配套公共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若承租人拒不维修,招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租赁期满,承租人应将租赁物完好归还招租人。因承租人承租期间对租赁物添附形成的财产,可移动且移动不致破坏租赁物结构或现状的,可由承租人自行拆回。承租人拆除添附财产不得破坏租赁物的结构及合同终止时的现状,合同终止时,在不改变整体建筑结构安全、不影响租赁物继续安全使用及不改变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承租人可按合同终止时的现状归还给招租人。

6、承租人若需在租赁建筑物的本体或周围设立广告牌时,需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六)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承租人应按时向招租人缴纳租金及其他代缴费用,若因承租人未按时缴纳,招租人采取法律手段催缴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招租人应配合承租人做好该租赁物的水、电接入。承租人应接受水电管理单位的水电管理,不得擅自外接未通过仪表的水、电线路。水、电费用由招租人或招租人指定或委托的水电收缴单位(部门)负责收取的,承租人应予以配合。承租人每月水、电用量按水表、电表的实际使用数加损耗数按约定价格计算,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应随缴交租金时一并缴清上月水、电费,不得拖欠。如拖欠十五日以上(节假日顺延),招租人再次告知承租人,仍不履行的,则招租人有权停水、停电;招租人因此停水、停电时,由此产生的损失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自租赁物移交之日起,承租人必须遵守招租人关于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招租人的相应管理措施。租赁物区域内卫生、安全等事项由承租人自行管理。

4、承租人应切实爱护该租赁物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妥善、合理使用该租赁物及其配套设施、设备。

5、租赁期间,承租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做到合法、文明经营,照章纳税(费),并做好防盗、防火工作;搞好邻里关系和门前“三包”(包卫生 包秩序 包绿化),自觉履行精神文明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责任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不得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6、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综治政策和暂住人口的管理规定,应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备案手续,若有违反,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负责,招租人不负任何责任。

7、租赁期间,招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经营;招租人不提供任何流动资金,不提供贷款担保,所需经营资金由承租人自筹,风险自担。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等均由承租人自负,与招租人无关,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因不可抗拒原因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招租人有权对承租人进行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菜品、菜价、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疫情等,承租人对招租人提出的问题须及时并认真整改。

10、招租人有权对承租人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承租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及时整改。如承租人未达到标准,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进行整改,逾期不予整改,每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元。

11、因承租人(特殊情况除外)原因造成误餐或停餐,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进行适当的补偿,每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

12、承租人有权自主聘用,调用食堂工作人员。承租人须做好食堂的消防、治安、卫生等工作,保证食堂安全。

13、对外经营时,必须先服从招租人就餐需要,预留就餐座位。

14、招租人厨房现有设备等,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易耗品除外)。

(七)合同终止与解除

承租人有以下任何一种行为的,招租人即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或停用其它设施等措施,承租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1、在租赁物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在租赁物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其他危险品、违禁品;

3、未征得设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并经招租人书面许可,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变主体结构或对主体结构进行有重大影响或进行影响租赁物安全使用的装修或添附的。

4、拖欠招租人的租金或其他各种应缴费用达两个月以上的;

5、承租人空置租赁物达*个月。

6、本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恶劣情形或法律规定的情形;

(八)交还租赁物

承租人应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三日内退还招租人租赁物并将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完好交还招租人。逾期不还租赁物的,则按日计收租赁物占用费,占用费按合同日租赁价格双倍计算,承租人遗留在租赁物内的任何其他物品均视为承租人的废弃物,招租人有权处置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招租人因处置以上事项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合同到期后移交时*、*双方现场验收。承租人未按时将租赁物移交给招租人的或未按约定结清水电费等费用的,除按前款约定处理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归招租人所有。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招租人损失的,承租人还应当承担招租人不足部分的损失。

(九)其他违约责任

1、招租人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而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承租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2、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和水电费等其他代缴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招租人加付所欠租金的滞纳金,按月息2%计算;逾期十五日,招租人书面通知承租人仍不及时缴纳,招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停止服务的措施直至承租人付清所欠费用,产生的损失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符合解除合同约定的,招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3、招租人提供的租赁物对承租人人身存在危险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招租人及时清除危险。因承租人的原因造成该危险的,责任由承租人负责,解除合同不能免除承租人的修复及赔偿责任。

4、承租人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90日书面通知招租人,经招租人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特别约定

1、承租期间, (略) 改造或其他任何原因引起的政府征用,致使招租人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于60日内无条件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属于招租人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它所有财产获得的补偿和异地安置(若有)等均归招租人,属于承租人对租赁物改造装修投入部分及停业、搬迁获得的补偿(若有)归承租人,若无法按上述类别区分补偿或未注明为改造装修投入部分及停业、搬迁的补偿,则所有补偿均归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征用拆迁。

2、本合同到期后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承租人不得向招租人提出装修装饰或其他补偿要求。

3、招租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承租人自收到或视为收到招租人的通知时本合同即告解除。

4、因履行本合同代表承租人与招租人接洽、商谈、处理事务的人的行为,视同承租人行为。

5、承租人是承担范围内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按政府及招租人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承租人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因瞒报或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落实防控措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且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承租人已经支付的保证金。

(十一)通知送达条款

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详见租赁信息登记表)

2、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所发出的信件,自邮政特快专递(EMS)交邮后的第7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 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

3、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 (略) 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略) 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工商登记公示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

4、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通知,也无论邮件是否被退回,均推定承租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并由承租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十二)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述租赁物所 (略) 起诉。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须对租金单价进行投报。租金底价为3.6元/㎡/月。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竞价金额保留一位小数。供应商报价最高者即为承租人,成交金额即为承租人报价。

2、供应商要根据以上“二、竞价标的一览表”进行报价,首年租金报价不得低于首年租金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报。报价为包干价,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招标单位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五、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

1、交付地点: (略) 新罗区招租人指定地点。

2、合同签订时间: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3、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本项目履约保证金(10000)*万整,合同期满后无息返还。如月度考核中有扣款,承租人应在每年度(以合同生效起算12个月)考核时将合同履约保证金补齐。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招租人有权根据考核情况,增加扣款,情节严重招租人可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招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付款方式:租金按月支付,承租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招租人一次性付清下月的租金。

备注:

1、上述“三、技术和服务要求”、“四、报价要求”、“五、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的所有要求均为重要要求,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有任一不满足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竞价文件,竞价无效。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须在2023年7月14日08:00前作统一承诺,并将《响应承诺函》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若有)》加盖公章后按PDF、JPG、PNG等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否则竞价无效。

响应承诺函模板:

响应承诺函

点击查看>>**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我公司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完全实质性满足竞价文件的要求。若我公司成交,将完全按上述要求进行实施,否则视同违约,愿意承担本竞价文件的违约责任。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品目号品目名称三、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报响应情况偏离说明备注

填表说明:

1、“投报响应情况”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实详细填写,不得仅以“完全响应”等字眼简单表达;

2、响应情况填写说明:

“投报响应情况”与“三、技术和服务要求”点对点对比:

(1)与竞价文件完全一致,在偏离说明一栏中填写“无偏离”;

(2)高于竞价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一栏中填写“正偏离”,并在“备注”一栏中详细阐述理由;

(3)达不到竞价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一栏中填写“负偏离”, 并在“备注”一栏中详细阐述理由。

六、其他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08:00

详见竞价公告内容,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前支付竞价保证金148 (略) 新龙津国有 (略) ,未在报名时间内支付竞价保证金的(以银行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竞价无效。

2、承租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缴交 (略) 惠盛 (略) 领取《成交通知书》。

3、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成交租金总价的1.5%向承租人收取。(承租人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机构账户)

4、保证金缴交信息(供应商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罗支行

开户名: (略) 新龙津国有 (略)

账号:*400

代理服务费收款信息(供应商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

开户行:建行龙岩分行

开户名: (略) 惠盛 (略)

账号:*02133

缴款信息查询联系人:陈女士(0597-*)

招标单位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林女士(0597-*)

电子信箱:*@*63.com

联系地址: (略) 新罗区中城凤凰路2号

网址:http://**

5、未承租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承租人的保证金凭合同原件或招标单位出具同意退还保证金 (略) 惠盛 (略) 退回。

6、违约责任

承租人应严格按竞价要求及内容执行,否则按违约处理,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同意,给予通报,取消其1~3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购资格等,同时《成交通知书》自动失效,并视情况对该竞价项目再次招标竞价, (略) 将保留向该承租人提起赔偿诉讼的权利。

7、本次竞价的所有竞价均以人民币计算,不接受其他币别的应价。供应商一经应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以违约处理。

8、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供应商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供应商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并准确理解并同意无条件按招标要求及内容执行。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

9、供应商不得阻挠其他供应商应价,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价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10、竞价要求及内容如有更正修改,公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请供应商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供应商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供应商对此不得有异议。

12、本项目在规定竞价时间内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至少三家,否则终止竞价。

13、在实质性响应竞价文件的前提下,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时,则按报价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注:报价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报价时间相同时,以抽签方式来确定该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略) 惠盛 (略)

2023年7月10日

附件1:网上竞价须知

一、网上竞价基本程序

1、供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注册,接受竞价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具体操作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指南“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竞价采购)竞买人操作手册”。

2、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文件经审查合格后,代理机构审核通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申请,正式成为网上竞价供应商。

3、供应商凭注册时登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台参与相关竞价项目的网上报价活动。

4、承租人向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的时间与招标单位签订、履行相应合同。

5、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二、网上竞价实施范围及收费标准

1、实施范围:企业采购、行政、事业单位未在《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产品及允许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

2、收费标准:承租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成交租金总价的1.5%向竞价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三、网上竞价供应商资格要求、类别

(一)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竞价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竞价时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网上竞价承诺书

4、支付保证金凭证(转账须备注项目编号)

5、本公告有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响应承诺函、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网上竞价公告及报价时间

竞价时间规定:竞价信息公告时间原则上为三个工作日,竞价开始时间从第五个工作日12时开始至当日下午16:00时截止。

项目具体情况,以公告为准。

五、项目要求(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一)质量技术要求

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正品行货。

2、国产的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3、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招租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招租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

4、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有关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货物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卡、售后保修卡等文件。成交后,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及提供货物操作说明书、图纸等服务。

2、竞价商品需在龙岩交货,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地点交货。

3、供应商应按竞价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其自身的承诺及生产厂家制定的售后服务标准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4、竞价项目另有服务要求的,以公告为准。

六、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

(一)竞价供应商对网上发布的竞价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提出询问或要求澄清,但应在竞价公告之日起报价开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下同)递交给竞价代理机构。竞价代理机构将视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予以澄清、补充、修改。

(二)在竞价采购报价开始前任何时候,竞价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竞价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补充、修改,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发布补充公告。

(三)澄清、补充、修改文件将作为竞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名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四)竞价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之间的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公告,竞价代理机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供应商及时浏览网上公告信息,凡因未及时浏览或误读、误解网上公告信息而产生的过失,竞价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价响应文件

(一)竞价供应商根据网上注册并已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具体操作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指南“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竞价采购)竞买人操作手册”。

(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即供应商报价文件材料)必须填报的事项包括:1、商品的品牌、型号及配置、单价;2、竞价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按要求填报。供应商在填写响应文件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或者承诺完全满足竞价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填报的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竞价被拒绝。

(三)每个包号商品均为单独的合同包,供应商可对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包号商品进行报价。

(四)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对竞价项目进行单次或多次报价,网络接受的报价为供应商最后一次上传的报价。供应商应当谨慎报价,因报价不慎而出现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竞价代理机构不接受纸质报价材料。

(五)竞价供应商的报价须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调价、市场变化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到达交货现场所需的一切费用。

(六)竞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竞价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供应商网络通信或操作失误造成的竞价数据 (略) 无关。竞价截止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请各竞价供应商认真输入响应文件并合理选择上传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遇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故障等重大问题影响正常报价的,则延期竞价时间,延期后的竞价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已经报价的供应商对延期的项目须重新报价。

(八)竞价结果公告前,对参与报价供应商家数、各供应商的报价等情况,均无法查看。竞价结果公告后,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后台查看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名称、总报价。

八、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不得超出竞价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九、成交原则

(一)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招标单位、竞价代理机构应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二)项目有品牌要求的,至少有两个(含)以上的不同品牌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终止竞价;有多种商品的项目,且商品须组成有机整体才能发挥作用的,主要设备至少有两个(含)以上的不同品牌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终止竞价。

(三)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至少三家,否则终止竞价。

(四)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时,则按报价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注:报价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报价时间相同时,以抽签方式来确定该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低于租金底价时,则该次竞价无效,除竞价任务取消外,竞价代理机构将择期或另择方式进行该项目货物和服务的竞价。

(六)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竞价采购文件,限制了招租人的权利和承租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本须知 七“竞价响应文件”第(二)款规定的;

(2)报价内容与竞价采购文件及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3)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4)报价内容有漏(缺)报项的;

(5)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十、最终审查

(一)招标单位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所报货物的价格、性能、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可作进一步的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能成为承租人。

(二)竞价代理机构对竞价结果进行网上公告,公告为1个工作日。质疑期限为7个工作日,质疑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认同该竞价结果。

十一、成交通知及合同签定

竞价代理机构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承租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按竞价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与调试投入正常使用或提供服务。

十二、项目验收

(一)验收标准:根据竞价采购文件、承租人网上上传材料、澄清或补充或修改材料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十三、货款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支付,承租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招租人一次性付清下月的租金。

十四、违约责任与处罚办法

(一)发生以下情况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同意,给予通报,取消其1~3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购资格等。

1、竞价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价供应商的;

3、与招标单位、其他竞价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竞价承租人若有以下行为视为违约:

1、放弃成交资格的;

2、不按《成交通知书》要求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

3、无法履行合同中承诺的义务的;

4、提供的商品或所用的材料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

5、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6、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

7、零件、配件或耗材等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的;

8、由于承租人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履约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9、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承租人每发生以上一项行为视为违约一次(一次发生多项的行为视为多次违约)。对供应商的违约情形,处罚规则如下:

(1)违约一次,予以警告。

(2)违约二次,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通报,同时50%的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违约三次,取消其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竞价资格,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通报,同时80%的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违约四次,取消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竞价资格,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通报,同时全部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违约五次及以上的,或严重违规、违法的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处罚。

(三)承租人所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火灾、人员触电等事故的,承租人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供应商的违约记录,以本须知实施之日起三年为周期进行计算,三年期满所有供应商的违约记录归零进行重新计算。

十五、质疑

1、供应商对网上竞价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通知书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竞价截止前1个工作日前(正常上班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网上竞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

3、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竞价结果公告之日(不包括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网上竞价过程和竞价结果。

4、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的7个工作日(不包括当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5、质疑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网上竞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竞价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竞价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竞价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本须知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 (略) 惠盛 (略) 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网上竞价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重新竞价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竞价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竞价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竞价的证明材料;

b5竞价文件、竞价过程或成交、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备注:竞价供应商未按上述“5”方式提交质疑函的,其质疑不予受理。

十六、其他事项

(一)网上竞价采购信息发布、查询地址: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首页“网上竞价公告”栏目。

(二)竞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以项目公告为准。

竞价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新罗区中城凤凰路2号

本 (略) 惠盛 (略) 负责解释。

(略) 惠盛 (略)

附件2:网上竞价承诺书

(略) 惠盛 (略) :

我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网上竞价须知》的内容,特申 (略) 新罗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网上竞价,为此作出如下承诺:

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记录;

二、保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三、保证遵照《网上竞价须知》及有关法令规定,绝无作弊垄断或借用证明、提供虚假资料、串通哄抬报价等不法事情。

四、保证按照《网上竞价须知》的要求及时与招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按合同规定供货。

五、保证提供的是全新的正品行货,国产的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六、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招标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招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

七、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有关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货物到货验收时,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售后保修卡等材料。

八、保证按照《网上竞价须知》以及竞价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设备安装及调试服务,并达到验收标准。

九、保证按竞价采 (略) 承诺及生产厂家的要求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十、如我方出现违约行为,愿意接受《网上竞价须知》规定的相应处罚。

本承诺书自我方盖章、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

承诺日期:

附件3:合同范本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园区置业营租[2023] 号

(标准厂房综合楼)

出租方: (简称*方)

承租方: (简称*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方将其拥有的租赁物按现状租赁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赁物

(一)*方出租的租赁物,位于福建龙州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综合楼食堂,面积共计 平方米(含公摊)。

(二)*方的租赁物按现状出租,*方已对租赁物的现状和权利属性有了充分了解和知悉,并细阅了*方提供的所有材料,由承租人自行与上任承包商协调转让事宜,招租人不以任何形式参与,不承担转让事宜造成损失。对租赁物存在的瑕疵表示理解和认可。

(三)本合同项下租赁物原则上作为 使用,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将该租赁物作为其它任何用途,不得经营有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等行业。

二、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 年,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期满,*方有权收回出租租赁物,*方应如期交还。*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三个月前书面通知*方,经*方书面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方放弃租赁权。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履约保证金

1、租赁物租金单价 元/平方米·月,租金 元/月。

2、物业管理费0.76元/平方米·月,物业费用 元/月,由物业公司收取。

(注:租金、物业费按日折算的,以每年365日,每月30日计算。)

3、履约保证金为 元。(备注:若*方是续签合同,则上期合同履约保证金续押)

4、租赁期内,若因*方统一调整租赁单价,则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也相应调整,按新的标准执行。合同内应缴的各项款项都必须采用存现、转账至*方约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交。*方收妥相应租金、水电等相关费用后,开具租金发票和水电等代收费用收据。

(二)支付方式

1、租金按季支付,*方应于上季末月25日前向*方一次性付清本季的租金。

2、*方首次应缴(租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整(¥ 元),应在租赁物交付前付清。

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于本合同履行完毕、*方无违约行为且按时归还租赁物及配套设施后,*方凭收据到*方住所地办理退款手续,由*方予以不计息退还。

六、服务要求

1.合同年限:3年。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招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承租人必须如期交回。合同内应缴的各项款项都必须采用存现、转账至招租人约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交。招租人收妥相应租金等相关费用后,开具相应租金发票。

2.按现状租赁,由承租人自行与上任承包商协调转让事宜,招租人不以任何形式参与,不承担转让事宜造成损失。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勘查。

3.合同期满后,由承租人自行装修投入的可移动设备归承租人所有,由承租人自行收回或与下任承包人对接设备折旧转让事宜。招租人不以任何形式回购承租人投入的设备等。不可移动的硬装(如水管、电缆、气管、墙面装修、地面装修等)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不对承租人投入的硬装进行补偿。

4.供应商需充分理解食堂经营承包方案,具备食堂经营的身体条件及经济条件,并充分理解食堂经营所存在的责任及风险。

5.该食堂为产业园配套设施,必须优先满足园区内企业、职工的用餐。

6.承租人需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园区管理制度经营,并约束员工的行为。不得影响园区的安全及生产秩序。同时承担食堂经营过程中的一切风险。

7.招租人或招租人指定的管理单位,按月对承租人进行考核,包含但不限于卫生、安全、菜品、餐标、服务、原材料等。并针对考核情况对承租人予以扣款。扣款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租人应于每年度考核时将合同履约保证金补齐(即考核时被扣的履约保证金,应在年度按扣除金额一次性补缴至招租人账户),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招租人有权根据考核情况,增加扣款,情节严重招租人可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剩余合同履约保证金,招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应积极配合考核,并对考核提出的整改项进行整改。每年度考核不合格累计达4次,或连续3次出现考核不合格,以及出现重大安全、卫生等事故时,招租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承租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招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费用承担

1、租赁期间,承租人自行承担一切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使用该租赁物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公摊水电、通讯、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若是由招租人代缴的费用,承租人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招租人缴交,再由招租人统一上交有关单位,若因政策调整,新增加的水、电、公摊水电、通讯、卫生等各种费用由承租人按新标准缴交(由招租人代垫的费用,承租人应随缴交租金时一并缴清)。

2、供电增容的手续由招租人协助承租人办理,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八、经营管理要求

1、经营模式:市场化营运(承租人需确保园区的工作用餐需求前提下,允许承租人对外经营。要求:(1)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安全、餐饮经营等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依法经营,并将制度上墙公示。(2)在招租人的监督管理指导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3)人员配置:承租人自行拟定。

2、营业时间:承租人应保证园区内企业早、午、晚三餐的正常用餐时间等服务及相关接待。早餐7:00-8:00、午餐11:30-13:30、晚餐17:30-19:30,力求做到色、香、味俱全,分不同口味之菜式供选择,分不同就餐要求提供各种服务。如遇到加班等特殊情况,应根据企业的要求,满足加班人员就餐需求。

3、职工就餐严禁供应假冒伪劣饮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食用油必须购买金龙鱼、鲁花、福临门三个品牌其中之一的桶装、瓶装油,各调味品须采购有QS认证的产品,须提供食用油和调味品进货发票,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4、承租人负责现有设备的正常维修。现有的食堂场地、设备由招租人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如需装修改造或增添设施设备清单需征得招租人同意方可实施,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九、使用要求、维修责任和交付异议、租赁物的添附

1、租赁期间,承租人如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不得破坏原租赁物结构,并符合下列要求: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荷载不得超过规定的设计荷载,室内装修设计方案和设备安装工艺图纸须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并书面向招租人申请同意后,方可聘请有相关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施工,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负,租赁期满后如承租人不再承租,招租人不作任何补偿。

2、承租人若需使用租赁物周围以外空间,须先向招租人提出书面申请。未取得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占用公共空间。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内所属设施的使用权。承租人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等工作,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招租人,招租人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4、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租赁物及附属配套公共设施。因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该租赁物或附属配套公共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若承租人拒不维修,招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租赁期满,承租人应将租赁物完好归还招租人。因承租人承租期间对租赁物添附形成的财产,可移动且移动不致破坏租赁物结构或现状的,可由承租人自行拆回。承租人拆除添附财产不得破坏租赁物的结构及合同终止时的现状,合同终止时,在不改变整体建筑结构安全、不影响租赁物继续安全使用及不改变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承租人可按合同终止时的现状归还给招租人。

6、承租人若需在租赁建筑物的本体或周围设立广告牌时,需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十、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承租人应按时向招租人缴纳租金及其他代缴费用,若因承租人未按时缴纳,招租人采取法律手段催缴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招租人应配合承租人做好该租赁物的水、电接入。承租人应接受水电管理单位的水电管理,不得擅自外接未通过仪表的水、电线路。水、电费用由招租人或招租人指定或委托的水电收缴单位(部门)负责收取的,承租人应予以配合。承租人每月水、电用量按水表、电表的实际使用数加损耗数按约定价格计算,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应随缴交租金时一并缴清上月水、电费,不得拖欠。如拖欠十五日以上(节假日顺延),招租人再次告知承租人,仍不履行的,则招租人有权停水、停电;招租人因此停水、停电时,由此产生的损失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自租赁物移交之日起,承租人必须遵守招租人关于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招租人的相应管理措施。租赁物区域内卫生、安全等事项由承租人自行管理。

4、承租人应切实爱护该租赁物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妥善、合理使用该租赁物及其配套设施、设备。

5、租赁期间,承租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做到合法、文明经营,照章纳税(费),并做好防盗、防火工作;搞好邻里关系和门前“三包”(包卫生 包秩序 包绿化),自觉履行精神文明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责任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不得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6、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综治政策和暂住人口的管理规定,应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备案手续,若有违反,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负责,招租人不负任何责任。

7、租赁期间,招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经营;招租人不提供任何流动资金,不提供贷款担保,所需经营资金由承租人自筹,风险自担。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等均由承租人自负,与招租人无关,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因不可抗拒原因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招租人有权对承租人进行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菜品、菜价、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疫情等,承租人对招租人提出的问题须及时并认真整改。

10、招租人有权对承租人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承租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及时整改。如承租人未达到标准,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进行整改,逾期不予整改,每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元。

11、因承租人(特殊情况除外)原因造成误餐或停餐,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进行适当的补偿,每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

12、承租人有权自主聘用,调用食堂工作人员。承租人须做好食堂的消防、治安、卫生等工作,保证食堂安全。

13、对外经营时,必须先服从招租人就餐需要,预留就餐座位。

14、招租人厨房现有设备等,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易耗品除外)。

十一、合同终止与解除

承租人有以下任何一种行为的,招租人即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或停用其它设施等措施,承租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1、在租赁物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在租赁物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其他危险品、违禁品;

3、未征得设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并经招租人书面许可,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变主体结构或对主体结构进行有重大影响或进行影响租赁物安全使用的装修或添附的。

4、拖欠招租人的租金或其他各种应缴费用达两个月以上的;

5、承租人空置租赁物达*个月。

6、本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恶劣情形或法律规定的情形;

十二、交还租赁物

承租人应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三日内退还招租人租赁物并将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完好交还招租人。逾期不还租赁物的,则按日计收租赁物占用费,占用费按合同日租赁价格双倍计算,承租人遗留在租赁物内的任何其他物品均视为承租人的废弃物,招租人有权处置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招租人因处置以上事项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合同到期后移交时*、*双方现场验收。承租人未按时将租赁物移交给招租人的或未按约定结清水电费等费用的,除按前款约定处理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归招租人所有。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覆盖招租人损失的,承租人还应当承担招租人不足部分的损失。

十三、其他违约责任

1、招租人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而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承租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2、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和水电费等其他代缴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招租人加付所欠租金的滞纳金,按月息2%计算;逾期十五日,招租人书面通知承租人仍不及时缴纳,招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停止服务的措施直至承租人付清所欠费用,产生的损失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符合解除合同约定的,招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3、招租人提供的租赁物对承租人人身存在危险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招租人及时清除危险。因承租人的原因造成该危险的,责任由承租人负责,解除合同不能免除承租人的修复及赔偿责任。

4、承租人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90日书面通知招租人,经招租人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特别约定

1、承租期间, (略) 改造或其他任何原因引起的政府征用,致使招租人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于60日内无条件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属于招租人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它所有财产获得的补偿和异地安置(若有)等均归招租人,属于承租人对租赁物改造装修投入部分及停业、搬迁获得的补偿(若有)归承租人,若无法按上述类别区分补偿或未注明为改造装修投入部分及停业、搬迁的补偿,则所有补偿均归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征用拆迁。

2、本合同到期后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承租人不得向招租人提出装修装饰或其他补偿要求。

3、招租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承租人自收到或视为收到招租人的通知时本合同即告解除。

4、因履行本合同代表承租人与招租人接洽、商谈、处理事务的人的行为,视同承租人行为。

5、承租人是承担范围内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按政府及招租人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承租人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因瞒报或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落实防控措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且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承租人已经支付的保证金。

十五、通知送达条款

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详见租赁信息登记表)

2、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所发出的信件,自邮政特快专递(EMS)交邮后的第7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 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

3、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 (略) 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略) 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工商登记公示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

4、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通知,也无论邮件是否被退回,均推定承租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并由承租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十六、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述租赁物所 (略) 起诉。

十七、附则

本合同*式*份,*方*份、*方*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  方:(章)龙岩新罗产业 (略)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全 称:龙岩新罗产业 (略)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龙岩龙津支行

帐 号:1710 5010 0100 1367 55  

* 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电 话:

传 真:

签订日期:2023年 月 日

签订地址: 福建龙州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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