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永州地区2023年邮政电动三轮车车电一体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铁塔能源永州地区2023年邮政电动三轮车车电一体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铁塔能源永州地区2023年邮政电动三轮车车电一体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铁塔能源永州地区2023年邮政电动三轮车车电一体租赁服务项目采购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465台电动三轮车的租赁服务(含车辆保险、维修服务、上牌等内容),服务期限为3年。具体技术要求附件2:《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不含税采购金额为*元,含税采购金额为*元,一般纳税人税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政策执行(税率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具体执行规模、金额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略) 南山 (略)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前期我司使用金彭三轮电动车产品投标 (略) (略) 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并顺利中标;现 (略) 来函告知我司, (略) 南山 (略) 为其永州地区快递物流电动车代理商,负责金彭品牌快递物流三轮车产品在永州区域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故我司只 (略) 南山 (略) 采购相关产品,以确保能够按照客户方要求及时将相关产品服务交付,符合《 (略) 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塔(2023) 33 号)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5款:“(1)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2)发生抢险救灾等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4)按规定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的,或按规定组织比选、竞争性谈判、询价,参选/应答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5)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2)根据《关于印发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铁塔〔2022〕15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总部两翼业务采购支撑若干要求的通知》(湖南铁塔〔2022〕105号)规定:“项目中标(获取成交通知)之后,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方式。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2023 年 7 月 10 日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 (略) 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二)异议邮箱
电子邮箱:*@*39.com
采购人: (略) (略)
2023年7月10日
铁塔能源永州地区2023年邮政电动三轮车车电一体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铁塔能源永州地区2023年邮政电动三轮车车电一体租赁服务项目采购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465台电动三轮车的租赁服务(含车辆保险、维修服务、上牌等内容),服务期限为3年。具体技术要求附件2:《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不含税采购金额为*元,含税采购金额为*元,一般纳税人税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政策执行(税率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具体执行规模、金额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略) 南山 (略)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前期我司使用金彭三轮电动车产品投标 (略) (略) 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并顺利中标;现 (略) 来函告知我司, (略) 南山 (略) 为其永州地区快递物流电动车代理商,负责金彭品牌快递物流三轮车产品在永州区域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故我司只 (略) 南山 (略) 采购相关产品,以确保能够按照客户方要求及时将相关产品服务交付,符合《 (略) 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塔(2023) 33 号)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5款:“(1)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2)发生抢险救灾等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4)按规定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的,或按规定组织比选、竞争性谈判、询价,参选/应答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5)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2)根据《关于印发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铁塔〔2022〕15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总部两翼业务采购支撑若干要求的通知》(湖南铁塔〔2022〕105号)规定:“项目中标(获取成交通知)之后,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方式。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2023 年 7 月 10 日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 (略) 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二)异议邮箱
电子邮箱:*@*39.com
采购人: (略) (略)
2023年7月10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