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07线闽浙界至下党段及尤溪至周宁段公路隧道机电工程交工验收前试验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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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207线闽浙界至下党段及尤溪至周宁段公路隧道机电工程交工验收前试验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省道 S207 线闽浙界至下党段及尤溪至周宁段公路隧道机电工程交工验收前试验检测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寿宁县 (略)
行政区域 周宁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10日 22: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7月24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
预算金额 ¥2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缪艳丹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寿宁县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寿宁县东方商城10-1号楼二单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缪艳丹 *
附件:
附件1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省道 S207 线闽浙界至下党段及尤溪至周宁段公路隧道机电工程交工验收前试验检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DCG*

项目名称:省道 S207 线闽浙界至下党段及尤溪至周宁段公路隧道机电工程交工验收前试验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最高限价

(元 )

磋商保证金

(元)

1

省道 S207 线闽浙界至下党段及尤溪至周宁段公路隧道机电工程交工验收前试验检测项目

1(项)

*

5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 (略) (略) (略) 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资质。2、供应商具有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内容须覆盖本次采购相应的质量检测内容。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时必须提供供应商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1日 至 2023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以 (略) 邮箱(邮件邮箱:*@*q.com)。 (略) (略) 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 (略)      

地址: (略) 寿宁县东方商城10-1号楼二单元        

联系方式: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            

联系方式:缪艳丹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缪艳丹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省道 S207 线闽浙界至下党段及尤溪至周宁段公路隧道机电工程交工验收前试验检测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寿宁县 (略)
行政区域 周宁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10日 22: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7月24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
预算金额 ¥2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缪艳丹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寿宁县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寿宁县东方商城10-1号楼二单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缪艳丹 *
附件:
附件1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省道 S207 线闽浙界至下党段及尤溪至周宁段公路隧道机电工程交工验收前试验检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DCG*

项目名称:省道 S207 线闽浙界至下党段及尤溪至周宁段公路隧道机电工程交工验收前试验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最高限价

(元 )

磋商保证金

(元)

1

省道 S207 线闽浙界至下党段及尤溪至周宁段公路隧道机电工程交工验收前试验检测项目

1(项)

*

5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 (略) (略) (略) 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资质。2、供应商具有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内容须覆盖本次采购相应的质量检测内容。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时必须提供供应商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1日 至 2023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以 (略) 邮箱(邮件邮箱:*@*q.com)。 (略) (略) 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 (略)      

地址: (略) 寿宁县东方商城10-1号楼二单元        

联系方式: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            

联系方式:缪艳丹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缪艳丹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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