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眼科医院新增人脸识别监控系统项目第二次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告
深圳市眼科医院新增人脸识别监控系统项目第二次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告
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略) 邀请深圳 (略) 就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一、项目编号:YKYY2023-DY005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增人脸识别监控系统项目(第二次)
三、谈判项目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备注 |
A | (略) (略) 新增人脸识别监控系统项目(第二次) | 1 | 项 | 6 |
四、谈判文件获取办法:报名成功后发送招标文件到报名邮箱。
五、现场报名及提交纸质资料时间:
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8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只有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格预审(详见本公告“八、供应商资格和投标要求”内容)的投标公司方可参加现场投标(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人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公章);“八、供应商资格和投标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
注:如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
六、报名地点:
(略) (略) 招标采购办公室421室( (略) 福田区泽田路十八号)。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14:30:00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9日14:30:00
开标地点:五楼532会议室
届时请通 (略) 派授权代表出席。如开标时间或地 (略) 将在开标前发送电 (略) 邮箱, (略) 自行关注电子信箱,我院不再电话通知。
注意: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一本正本、三本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及一份电子版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正、副本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副本内容冲突的情况,招标单位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八、供应商资格和投标要求(未达到以下要求,则资格预审不通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 (略) 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
3、投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
4、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
5、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院有权对所有投标人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三年内 (略) 招标活动的风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http://**.cn)“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http://**.cn)以及“ (略) 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提供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九、经办机构: (略) (略) 招标采购办
十、 (略) (略) 网站发布的公告作为本招标文件的补充及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公司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联系人:李工 0755-*
邮 箱:*@*q.com
网 址:“ (略) (略) 网站”
(略) (略)
2023年7月11日
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略) 邀请深圳 (略) 就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一、项目编号:YKYY2023-DY005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增人脸识别监控系统项目(第二次)
三、谈判项目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备注 |
A | (略) (略) 新增人脸识别监控系统项目(第二次) | 1 | 项 | 6 |
四、谈判文件获取办法:报名成功后发送招标文件到报名邮箱。
五、现场报名及提交纸质资料时间:
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8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只有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格预审(详见本公告“八、供应商资格和投标要求”内容)的投标公司方可参加现场投标(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人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公章);“八、供应商资格和投标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
注:如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
六、报名地点:
(略) (略) 招标采购办公室421室( (略) 福田区泽田路十八号)。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14:30:00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9日14:30:00
开标地点:五楼532会议室
届时请通 (略) 派授权代表出席。如开标时间或地 (略) 将在开标前发送电 (略) 邮箱, (略) 自行关注电子信箱,我院不再电话通知。
注意: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一本正本、三本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及一份电子版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正、副本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副本内容冲突的情况,招标单位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八、供应商资格和投标要求(未达到以下要求,则资格预审不通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 (略) 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
3、投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
4、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
5、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院有权对所有投标人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三年内 (略) 招标活动的风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http://**.cn)“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http://**.cn)以及“ (略) 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提供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九、经办机构: (略) (略) 招标采购办
十、 (略) (略) 网站发布的公告作为本招标文件的补充及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公司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联系人:李工 0755-*
邮 箱:*@*q.com
网 址:“ (略) (略) 网站”
(略) (略)
2023年7月11日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广东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