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江苏省地方标准复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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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江苏省地方标准复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 (略) 地方标准复审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为:http://**.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Z*

1.2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 (略) 地方标准复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无

分包号

分包名称

实施领域

标准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包1

20 (略) 地方标准复审项目(分包1)

工业和节能环保

129项

50

包2

20 (略) 地方标准复审项目(分包2)

社会事业和服务业

129项

50

采购需求:在广泛收集标准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拟复审标准的内容组织业内专家,逐项逐条审查各标准的必要性、合法合规性、适用性和协调性,给出继续有效、废止和修订的建议及理由,形成每项地方标准复审报告和复审工作总结报告。(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1.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1.6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服务业。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说明: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2个分包投标,如同时参与,响应文件应按分包分别制作并单独装订,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按分包1、2顺序进行评标。供应商在前一包中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仍然参加后续包的评审,但是不在后续包中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第一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9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cn/。

3.3 方式:

(1)登*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首次登*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及邮购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 (略) ( (略) )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前述模块下载。非因采 (略) 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下载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6)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下载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9:30(北京时间)

4.2 地点: (略) 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室3

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7月25日9点-9点30分

4.3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7.2 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采购文件,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并按“包”开启、评标。

7.3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7.4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赵翠

电话:025-*

地址: (略) 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李婷婷

联系电话:025-*

联系传真:025-*

邮箱:*@*cec.cn

地址: (略) 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2室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婷婷

电 话:025-*

**
,江苏

项目概况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 (略) 地方标准复审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为:http://**.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Z*

1.2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 (略) 地方标准复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无

分包号

分包名称

实施领域

标准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包1

20 (略) 地方标准复审项目(分包1)

工业和节能环保

129项

50

包2

20 (略) 地方标准复审项目(分包2)

社会事业和服务业

129项

50

采购需求:在广泛收集标准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拟复审标准的内容组织业内专家,逐项逐条审查各标准的必要性、合法合规性、适用性和协调性,给出继续有效、废止和修订的建议及理由,形成每项地方标准复审报告和复审工作总结报告。(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1.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1.6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服务业。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说明: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2个分包投标,如同时参与,响应文件应按分包分别制作并单独装订,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按分包1、2顺序进行评标。供应商在前一包中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仍然参加后续包的评审,但是不在后续包中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第一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9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cn/。

3.3 方式:

(1)登*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首次登*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及邮购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 (略) ( (略) )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前述模块下载。非因采 (略) 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下载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6)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500元,下载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9:30(北京时间)

4.2 地点: (略) 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室3

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7月25日9点-9点30分

4.3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7.2 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采购文件,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并按“包”开启、评标。

7.3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7.4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赵翠

电话:025-*

地址: (略) 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李婷婷

联系电话:025-*

联系传真:025-*

邮箱:*@*cec.cn

地址: (略) 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2室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婷婷

电 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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