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金融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金融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融顾问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金融顾问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2至2023-07-1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9号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凡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02 09:30 ,地点为 (略) 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9号新界商务楼南楼1006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金融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融顾问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金融顾问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2至2023-07-1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9号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凡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02 09:30 ,地点为 (略) 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9号新界商务楼南楼1006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