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单车共享充电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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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单车共享充电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湖市电单车共享充电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浙江 (略) (略) (略) 委托, (略) 电单车共享充电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浙勋代理-PH(2023)第26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简要技术要求

最高限价

1

(略) 电单车共享充电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1批

36.0795万元

详见采购需求

36.0795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报名时间、地点、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19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的地址: (略) 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浙江 (略) 平湖分公司)。允许潜在供应商通过电话、微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报名事宜(联系人:全先生,联系电话:*)。

4.报名步骤: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下载本项目附件《供应商报名表》,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随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下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如有)的证明材料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获取word版采购文件。

5.公告附件中的采购需求(或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将不予受理。

6.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2 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7.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单位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整。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3年08月0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 (略) 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17号3楼335室( (略)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08月02日14时3 (略) 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17号3楼335室( (略)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磋商,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当湖街道前进大道300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湖市电单车共享充电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浙江 (略) (略) (略) 委托, (略) 电单车共享充电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浙勋代理-PH(2023)第26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简要技术要求

最高限价

1

(略) 电单车共享充电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1批

36.0795万元

详见采购需求

36.0795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报名时间、地点、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19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的地址: (略) 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浙江 (略) 平湖分公司)。允许潜在供应商通过电话、微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报名事宜(联系人:全先生,联系电话:*)。

4.报名步骤: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下载本项目附件《供应商报名表》,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随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下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如有)的证明材料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获取word版采购文件。

5.公告附件中的采购需求(或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将不予受理。

6.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2 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7.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单位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整。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3年08月0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 (略) 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17号3楼335室( (略)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08月02日14时3 (略) 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17号3楼335室( (略)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磋商,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当湖街道前进大道300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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