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有轨电车一期工程配套用房泛光照明工程裙楼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嘉兴市有轨电车一期工程配套用房泛光照明工程裙楼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略) 有轨电车一期工程配套用房泛光照明工程(裙楼)施工项目 (略) 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批准建设,全省统一赋码:2020-*-47-03-*,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00%,项目 (略) (略) ,招标人为 (略)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略) 有轨电车一期工程配套用房泛光照明工程(裙楼)施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概算214.86万元,建设规模: (略) 有轨电车一期工程配套用房泛光照明工程(裙楼)施工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有轨电车庆丰路车辆基地(庆丰路以西、云东路以东、赖施浜路以北、赖施浜港以南) 内。
2.2招标范围: (略) 有轨电车一期工程有轨电车配套用房除主楼外上盖外围幕墙覆盖区域裙楼泛光照明工程,其包括照明灯具布置、照明配电及控制(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126.857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110 日历天。
(一)投标人:
3.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本项目A类证书不作评审要求);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R(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列入“失信惩戒”。(本条款可以提供网页截图,也可不提供网页截图,仅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
(三)其他:
3.8R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 (略) 场严重失信名单(以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R(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建造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的规定;上述3.5、3.9-3.11条内容可以提供网页截图,也可不提供网页截图,仅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投标人须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并具备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1线上报名: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0日17:00 时前,将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报名表(word格式)和招标文件工本费缴费截图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q.com,联系人:吴斌,联系电话:*(支付宝号)),逾期不予受理。代理单位在收到报名资料后,招标文件以电子邮寄方式发送。请各单位在报名资料发送成功后,及时与代理单位取得联系。
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0日17:00 时前,将报名资料送至 (略) ( (略) 洪波路1200号万豪广场12楼1204室),同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报名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介绍信中注明邮箱、联系电话),③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证书,④报名人身份证。
5.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 200元,售后不退。
5.4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考察。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 (略) ( (略) 洪波路1200号万豪广场12楼1204室)。
6.2请各投标单位拟派法定代表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于2023年7月21日8:30至9:00时,将投标文件送至 (略) ( (略) 洪波路1200号万豪广场12楼1204室),代理单位进行核验后接收标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要求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做到即交即走,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黄女士
地址: (略) 广益路819号大视野教育谷19楼
电话:057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洪波路1200号万豪广场12楼1204室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3-*/*
邮箱:*@*q.com
2023年7月13日
(略) 有轨电车一期工程配套用房泛光照明工程(裙楼)
施工项目
报名表
报名单位 全称 | 企业资质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项目经理姓名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注:本表报名时要求提供word格式,*@*q.com
(略) 有轨电车一期工程配套用房泛光照明工程(裙楼)施工项目 (略) 经开区发展改革局 批准建设,全省统一赋码:2020-*-47-03-*,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00%,项目 (略) (略) ,招标人为 (略)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略) 有轨电车一期工程配套用房泛光照明工程(裙楼)施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概算214.86万元,建设规模: (略) 有轨电车一期工程配套用房泛光照明工程(裙楼)施工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有轨电车庆丰路车辆基地(庆丰路以西、云东路以东、赖施浜路以北、赖施浜港以南) 内。
2.2招标范围: (略) 有轨电车一期工程有轨电车配套用房除主楼外上盖外围幕墙覆盖区域裙楼泛光照明工程,其包括照明灯具布置、照明配电及控制(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126.857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110 日历天。
(一)投标人:
3.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本项目A类证书不作评审要求);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R(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列入“失信惩戒”。(本条款可以提供网页截图,也可不提供网页截图,仅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
(三)其他:
3.8R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 (略) 场严重失信名单(以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R(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建造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的规定;上述3.5、3.9-3.11条内容可以提供网页截图,也可不提供网页截图,仅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投标人须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并具备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1线上报名: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0日17:00 时前,将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报名表(word格式)和招标文件工本费缴费截图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q.com,联系人:吴斌,联系电话:*(支付宝号)),逾期不予受理。代理单位在收到报名资料后,招标文件以电子邮寄方式发送。请各单位在报名资料发送成功后,及时与代理单位取得联系。
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0日17:00 时前,将报名资料送至 (略) ( (略) 洪波路1200号万豪广场12楼1204室),同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报名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介绍信中注明邮箱、联系电话),③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证书,④报名人身份证。
5.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 200元,售后不退。
5.4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考察。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 (略) ( (略) 洪波路1200号万豪广场12楼1204室)。
6.2请各投标单位拟派法定代表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于2023年7月21日8:30至9:00时,将投标文件送至 (略) ( (略) 洪波路1200号万豪广场12楼1204室),代理单位进行核验后接收标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要求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做到即交即走,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黄女士
地址: (略) 广益路819号大视野教育谷19楼
电话:057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洪波路1200号万豪广场12楼1204室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3-*/*
邮箱:*@*q.com
2023年7月13日
(略) 有轨电车一期工程配套用房泛光照明工程(裙楼)
施工项目
报名表
报名单位 全称 | 企业资质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项目经理姓名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注:本表报名时要求提供word格式,*@*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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