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曲江新区税务局2023年多功能活动室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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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曲江新区税务局2023年多功能活动室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曲江新区税务局2023年多功能活动室改造采购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曲江新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13日 14: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一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7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一会议室
预算金额 ¥2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葱葱、张宇
项目联系电话 029-*-831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曲江新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雁塔区雁翔路26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 029-*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葱葱、张宇 029-*-831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曲江新区税务局2023年多功能活动室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招易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hom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2023-3-14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曲江新区税务局2023年多功能活动室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曲江新区税务局2023年多功能活动室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竣工;质保期:*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6)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8)供应商及项目经理须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9)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1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 至 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招易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home)

方式:1、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登录云招易采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home)浏览公告,点击“我要投标”,根据提示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然后点击“进入工作台”,在【投标人首页】待办事项中或者【项目中心】【我投标的项目】列表中打开本项目,在线购买采购文件,购买完成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2、本次磋商文件的获取须在云招易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home) 进行操作,没有账号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云招易采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home)注册,注册流程参见本网站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中的《用户注册操作手册》,此平台仅用于项目发售,平台联系电话:029-*。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曲江新区税务局     

地址: (略) 雁塔区雁翔路260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联系方式:王葱葱、张宇 029-*-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葱葱、张宇

电 话:  029-*-83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曲江新区税务局2023年多功能活动室改造采购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曲江新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13日 14: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一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7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一会议室
预算金额 ¥2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葱葱、张宇
项目联系电话 029-*-831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曲江新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雁塔区雁翔路26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 029-*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葱葱、张宇 029-*-831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曲江新区税务局2023年多功能活动室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招易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hom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2023-3-14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曲江新区税务局2023年多功能活动室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曲江新区税务局2023年多功能活动室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竣工;质保期:*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6)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8)供应商及项目经理须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9)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1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 至 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招易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home)

方式:1、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登录云招易采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home)浏览公告,点击“我要投标”,根据提示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然后点击“进入工作台”,在【投标人首页】待办事项中或者【项目中心】【我投标的项目】列表中打开本项目,在线购买采购文件,购买完成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2、本次磋商文件的获取须在云招易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home) 进行操作,没有账号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云招易采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home)注册,注册流程参见本网站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中的《用户注册操作手册》,此平台仅用于项目发售,平台联系电话:029-*。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曲江新区税务局     

地址: (略) 雁塔区雁翔路260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联系方式:王葱葱、张宇 029-*-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葱葱、张宇

电 话:  02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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