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第二批光缆分纤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第二批光缆分纤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2024 (略) 第二批光缆分纤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2024 (略) 第二批光缆分纤箱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16-04A-2023-D-C13532 ,招标人为中国 (略) 新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 项目概况:2023-2024 (略) 第二批光缆分纤箱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光缆分纤箱16芯、24芯、32芯、48芯,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光缆分纤箱容量 | 箱体外形参考尺寸(高*宽*深(mm)) | 预估数量(个) |
1 | 光缆分纤箱 | 16芯 | 340*265*120 | 31600.00 |
2 | 光缆分纤箱 | 24芯 | 360*320*75 | 23000.00 |
3 | 光缆分纤箱 | 32芯 | 420*320*125 | 15400.00 |
4 | 光缆分纤箱 | 48芯 | 360*360*115 | 12370.00 |
合计 | 82370.00 |
1.2.2预估规模:1010万元(不含税)
1.2.3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2.4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2.5交货地点: (略) (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博州、巴州、阿克苏、克拉玛依、阿勒泰、吐鲁番、喀什、哈密、和田、克州、伊犁、奎屯、塔城)。
1.2.6项目类型:货物。
1.2.7项目属性:集中招标项目。
1.2.8集中招标项目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
1.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共划分3个份额,每个投标人仅允许中标一个份额。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划分 | 份额占比 | 采购份额金额(不含税,万元) |
份额1 | 50% | 505.00 |
份额2 | 30% | 303.00 |
份额3 | 20% | 202.00 |
合计 | 100% | 1010.00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折扣N<90%,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否决其投标。
2.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2.3投标产品要求: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光缆分纤箱(包含16芯、24芯、32芯及48芯四种规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①检测报告封面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标志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NAS标志;
②检测报告出具日期或检测日期须在2020年10月1日(含)之后;
③检测报告须具有检测机构盖章;
④送检单位和生产单位必须是投标人;
⑤检测结论为合格或符合;
⑥检测报告须体现检测依据为:YD/T 2150―2020《光缆分纤箱》;
⑦检测报告须体现送检产品的规格型号尺寸(xx芯/高*宽*深),且须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尺寸范围(误差±3mm*3mm*3mm);
2.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202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注册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出现与履约能力密切相关的诉讼、仲裁情况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进行联网复核,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cn)网站中“信用服务”栏目下“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为准。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2.8其他要求
2.8.1根据中国 (略) 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评标时将进行黑名单核查,列入中国 (略) 黑名单、 (略) 黑名单和本项目实施地域 (略) 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将否决其投标。
2.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将在中标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13日20时00分至2023年7月18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查询到相应项目后,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电子版招标文件的购买。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电子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投标人可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须注意超过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则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沃支付。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0时30分。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银行保函除外)的递交,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注: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唱标方式进行,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未按时参与网上开标的,视为对开标内容无异议。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 投标人针对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转3转3转1(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2请各潜在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潜在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 (略) 新 (略)
地 址:新 (略) 沙依巴克区黄河路168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杨经理 电 话:099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房
新 疆 地 址:新 (略) 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邮 编:*
联 系 人:姚锐锐、张团团、马梦媛、李永梅
电 话:*、*
电 子 邮 件:*@*63.com
招标人:中国 (略) 新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7月13日
发布单位 :新 (略) |
2023-2024 (略) 第二批光缆分纤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2024 (略) 第二批光缆分纤箱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16-04A-2023-D-C13532 ,招标人为中国 (略) 新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 项目概况:2023-2024 (略) 第二批光缆分纤箱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光缆分纤箱16芯、24芯、32芯、48芯,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光缆分纤箱容量 | 箱体外形参考尺寸(高*宽*深(mm)) | 预估数量(个) |
1 | 光缆分纤箱 | 16芯 | 340*265*120 | 31600.00 |
2 | 光缆分纤箱 | 24芯 | 360*320*75 | 23000.00 |
3 | 光缆分纤箱 | 32芯 | 420*320*125 | 15400.00 |
4 | 光缆分纤箱 | 48芯 | 360*360*115 | 12370.00 |
合计 | 82370.00 |
1.2.2预估规模:1010万元(不含税)
1.2.3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2.4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2.5交货地点: (略) (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博州、巴州、阿克苏、克拉玛依、阿勒泰、吐鲁番、喀什、哈密、和田、克州、伊犁、奎屯、塔城)。
1.2.6项目类型:货物。
1.2.7项目属性:集中招标项目。
1.2.8集中招标项目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
1.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共划分3个份额,每个投标人仅允许中标一个份额。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划分 | 份额占比 | 采购份额金额(不含税,万元) |
份额1 | 50% | 505.00 |
份额2 | 30% | 303.00 |
份额3 | 20% | 202.00 |
合计 | 100% | 1010.00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折扣N<90%,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否决其投标。
2.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2.3投标产品要求: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光缆分纤箱(包含16芯、24芯、32芯及48芯四种规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①检测报告封面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标志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NAS标志;
②检测报告出具日期或检测日期须在2020年10月1日(含)之后;
③检测报告须具有检测机构盖章;
④送检单位和生产单位必须是投标人;
⑤检测结论为合格或符合;
⑥检测报告须体现检测依据为:YD/T 2150―2020《光缆分纤箱》;
⑦检测报告须体现送检产品的规格型号尺寸(xx芯/高*宽*深),且须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尺寸范围(误差±3mm*3mm*3mm);
2.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202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注册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出现与履约能力密切相关的诉讼、仲裁情况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进行联网复核,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cn)网站中“信用服务”栏目下“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为准。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2.8其他要求
2.8.1根据中国 (略) 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评标时将进行黑名单核查,列入中国 (略) 黑名单、 (略) 黑名单和本项目实施地域 (略) 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投标,将否决其投标。
2.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将在中标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13日20时00分至2023年7月18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查询到相应项目后,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电子版招标文件的购买。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电子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投标人可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须注意超过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则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沃支付。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0时30分。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银行保函除外)的递交,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注: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唱标方式进行,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未按时参与网上开标的,视为对开标内容无异议。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 投标人针对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转3转3转1(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2请各潜在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潜在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 (略) 新 (略)
地 址:新 (略) 沙依巴克区黄河路168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杨经理 电 话:099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房
新 疆 地 址:新 (略) 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邮 编:*
联 系 人:姚锐锐、张团团、马梦媛、李永梅
电 话:*、*
电 子 邮 件:*@*63.com
招标人:中国 (略) 新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7月13日
发布单位 :新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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