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会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评估与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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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会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评估与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2023年工会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评估与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3 文章来源:http://** 发布者: (略) 总工会 浏览数:32

(略) 总工会“2023年工会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评估与宣传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递交材料参与比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2023年工会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评估与宣传项目

(二)项目编号:Agzgh*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5万元

(五)采购内容:

1.日常工作:派出一名专职工作 (略) 总工会职工服务部工作,组成服务团队协助职工服务部处理合同、文书、档案,指导开展职工服务站点和工会爱心驿站创建,分层分类对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提供标准指引、建设方案指导以及现场指导等工作。

2.年度评估:协助职工服务部开展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评估工作,做好评估安排的联络工作和计划安排,组织专家实地评估,形成评估意见与建议。

3.总结经验:提交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评估情况报告等总结材料,指导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开展宣传推广, (略) 总工会职工服务部选树最美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市级示范性爱 (略) 级职工服务示范点和示范项目。

4.培训提高:协助做好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工作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工作交流学习、推广创建经验。

5.宣传报道: (略) 总工会对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的工作成果进行整理汇总, (略) 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分布地图,开展广泛的媒体宣传报道, (略) 工会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的影响力。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以下资格审核材料,并在材料中签字和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期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报价时间

  2023年7月13日17时至2023年7月24日17时。

四、提交报价及方案的方式

需提交5份纸质版(1份正本、4份副本)、1份PDF电子版文件(刻录光盘或U盘)。报价材料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不清晰部分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比选时其相对应的评分记“零分”),并做好盖章封存工作。可选择专人送达或邮寄方式提交材料,不接受到付邮寄。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东风西路230号210室;

项目需求解答:*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办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1.2023年工会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评估与宣传项目采购需求

2.2023年工会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评估与宣传项目采购比选评分说明

(略) 总工会

2023年7月13日

2023年工会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评估与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3 文章来源:http://** 发布者: (略) 总工会 浏览数:32

(略) 总工会“2023年工会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评估与宣传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递交材料参与比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2023年工会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评估与宣传项目

(二)项目编号:Agzgh*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5万元

(五)采购内容:

1.日常工作:派出一名专职工作 (略) 总工会职工服务部工作,组成服务团队协助职工服务部处理合同、文书、档案,指导开展职工服务站点和工会爱心驿站创建,分层分类对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提供标准指引、建设方案指导以及现场指导等工作。

2.年度评估:协助职工服务部开展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评估工作,做好评估安排的联络工作和计划安排,组织专家实地评估,形成评估意见与建议。

3.总结经验:提交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评估情况报告等总结材料,指导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开展宣传推广, (略) 总工会职工服务部选树最美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市级示范性爱 (略) 级职工服务示范点和示范项目。

4.培训提高:协助做好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工作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工作交流学习、推广创建经验。

5.宣传报道: (略) 总工会对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的工作成果进行整理汇总, (略) 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分布地图,开展广泛的媒体宣传报道, (略) 工会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的影响力。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以下资格审核材料,并在材料中签字和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期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报价时间

  2023年7月13日17时至2023年7月24日17时。

四、提交报价及方案的方式

需提交5份纸质版(1份正本、4份副本)、1份PDF电子版文件(刻录光盘或U盘)。报价材料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不清晰部分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比选时其相对应的评分记“零分”),并做好盖章封存工作。可选择专人送达或邮寄方式提交材料,不接受到付邮寄。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东风西路230号210室;

项目需求解答:*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办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1.2023年工会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评估与宣传项目采购需求

2.2023年工会职工服务站点和爱心驿站评估与宣传项目采购比选评分说明

(略) 总工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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