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吉隆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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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吉隆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日喀则市吉隆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吉隆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5485

项目名称: (略) 吉隆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元)

最高限价: *.48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4日 00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21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08日 09时5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需投标人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的右下角常用软件下载-CA 证书办理流程。

3、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在规定的时间解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 (略)

地 址: (略) 珠峰路春江花苑一栋一单元302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

日喀则市吉隆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吉隆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5485

项目名称: (略) 吉隆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元)

最高限价: *.48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4日 00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21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08日 09时5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需投标人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的右下角常用软件下载-CA 证书办理流程。

3、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在规定的时间解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 (略)

地 址: (略) 珠峰路春江花苑一栋一单元302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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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吉隆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5485

项目名称: (略) 吉隆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元)

最高限价: *.48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4日 00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21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08日 09时5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需投标人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的右下角常用软件下载-CA 证书办理流程。

3、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在规定的时间解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 (略)

地 址: (略) 珠峰路春江花苑一栋一单元302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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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吉隆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5485

项目名称: (略) 吉隆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元)

最高限价: *.48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4日 00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21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08日 09时5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需投标人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的右下角常用软件下载-CA 证书办理流程。

3、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在规定的时间解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 (略)

地 址: (略) 珠峰路春江花苑一栋一单元302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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