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静安区云管平台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静安区云管平台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静安区云管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3年静安区云管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0623-*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3年静安区云管平台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遵循集约化建设原则,在有效降低重复建设投资、节能环保的基础上,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架构、统一运行监管、统一安全防护的管理要求,拟建设一个统一高效的多云管理平台,实现以下建设目标:一是作为静安区政务数据管理中心加快推进静安区信息化建设的基础,纳管静安 (略) 政务云静安区上云项目资源;二是实现不同业务单元、不同用户、不同流程、不同云平台资源以及不同服务于同一平台的综合治理。 (略) 区两级政务云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强化“1+16”统筹联动的格局。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中标后6个月完成系统上线试运行。
合同履约期限: 签订合同后六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 (略) 企业, (略) 有固定的服务机构,具有一定规模技术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国家规定的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3.3、本项目仅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4、 (略) 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4日至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2:00:00-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http://**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4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 www.http://**.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略) 静安区政务数据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静安区秣陵路38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秣陵路 80号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晴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374.2K
项目概况
2023年静安区云管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3年静安区云管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0623-*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3年静安区云管平台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遵循集约化建设原则,在有效降低重复建设投资、节能环保的基础上,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架构、统一运行监管、统一安全防护的管理要求,拟建设一个统一高效的多云管理平台,实现以下建设目标:一是作为静安区政务数据管理中心加快推进静安区信息化建设的基础,纳管静安 (略) 政务云静安区上云项目资源;二是实现不同业务单元、不同用户、不同流程、不同云平台资源以及不同服务于同一平台的综合治理。 (略) 区两级政务云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强化“1+16”统筹联动的格局。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中标后6个月完成系统上线试运行。
合同履约期限: 签订合同后六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 (略) 企业, (略) 有固定的服务机构,具有一定规模技术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国家规定的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3.3、本项目仅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4、 (略) 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4日至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2:00:00-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http://**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4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 www.http://**.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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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略) 静安区政务数据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静安区秣陵路38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秣陵路 80号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晴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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