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安城市管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年度通信镀锌钢管管材采购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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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安城市管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年度通信镀锌钢管管材采购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杭州临安城市管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通信镀锌钢管管材采购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略) (略) 2023-2024年度通信镀锌钢管管材采购项目(第四次),(招标编号:ZJZT-2023-12510),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此项目招标内容为:

本次招标是为确定2023-2024年度通信镀锌钢管管材采购项目的供货商。所需通信镀锌钢管管材须按国家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生产、检验和交货。通信镀锌钢管管材的技术要求等详见本文第五章附表技术规范书。具体供货数量将根据招标人的工程实际需求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材料名称

参数、规格

增值税税率

最高限价(不含税综合单价)

风险控制价(不含税综合单价)

基础质保期

备注

镀锌钢管管材

Φ108×4

6米

13%

4836.11元/吨

3868.89元/吨

24个月

Φ108镀锌钢管:6米定尺,外径108mm,壁厚4mm;

Φ121镀锌钢管:0.3米定尺,外径121mm,壁厚4mm。

Φ121×4

0.3米

注:本次项目主要为 (略) (略) 承担的临安区范围内通信管道统一建设项目中的*供材料:通信镀锌钢管管材(Φ108和Φ121)采购,并按订单批次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通过招标人验收,以及提供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交货地点: (略) 临安区范围内,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估金额为250万元(含税),实际采购金额以订单为准。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中标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中标1家供应商,中标份额100%。

1.6合同类型/合同期限:本项目为框架合同,框架协议有效期为1年,协议期满或采购金额达到协议上限金额时协议终止,以先到者为准。如合同期内采购金额不足合同上限金额的60%时,经双方同意后合同可延续3个月,延续期满或采购金额达到合同上限金额时合同终止,但*方在合同期限内履约评价出现过低于95分(不含95分)的情况,合同将不予顺延。结算需经*方验收合格后根据中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1.7供货期:供应商收到订单后,12小时内,送货至指定地点,送货批量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最小送货数量不限。若在项目紧急情况下,供应商收到订单后,6小时内,送货至指定地点,送货批量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最小送货数量不限。免费质保期(★基础质保期24个月+厂家优惠的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算,承诺终身维修。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综合单价),投标人投标综合单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是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次投标,不接受原厂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次投标,若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3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开标当日所投项目同类供货业绩至少1例且单个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必须囊括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实施时间、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或订单复印件(二者之一),以发票或订单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原件备查)。

2.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则自行修改成相应税率。

2.5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6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招标文件服务,本次招标以网上售卖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5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在线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许悦,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建议通过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的费用)。

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获取招标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 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购买招标文件的将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投标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8月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略) B楼3楼开标会议室 。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须提供镀锌钢管样品每种规格各一件,长度(30cm)。样品上应注明生产日期、投标人名称、规格、品牌、产地等。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项目)(http://**)和 (略) 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临安区武肃街1636号临安城投集团6楼

项目联系人:*微微,电话:05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东路215号

邮编:*

项目联系人:姚陈达,电话:*

严依意,电话:*

疑问联系人:许 悦,电话:*,*@*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9218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7月14日


杭州临安城市管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通信镀锌钢管管材采购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略) (略) 2023-2024年度通信镀锌钢管管材采购项目(第四次),(招标编号:ZJZT-2023-12510),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此项目招标内容为:

本次招标是为确定2023-2024年度通信镀锌钢管管材采购项目的供货商。所需通信镀锌钢管管材须按国家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生产、检验和交货。通信镀锌钢管管材的技术要求等详见本文第五章附表技术规范书。具体供货数量将根据招标人的工程实际需求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材料名称

参数、规格

增值税税率

最高限价(不含税综合单价)

风险控制价(不含税综合单价)

基础质保期

备注

镀锌钢管管材

Φ108×4

6米

13%

4836.11元/吨

3868.89元/吨

24个月

Φ108镀锌钢管:6米定尺,外径108mm,壁厚4mm;

Φ121镀锌钢管:0.3米定尺,外径121mm,壁厚4mm。

Φ121×4

0.3米

注:本次项目主要为 (略) (略) 承担的临安区范围内通信管道统一建设项目中的*供材料:通信镀锌钢管管材(Φ108和Φ121)采购,并按订单批次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通过招标人验收,以及提供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交货地点: (略) 临安区范围内,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估金额为250万元(含税),实际采购金额以订单为准。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中标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中标1家供应商,中标份额100%。

1.6合同类型/合同期限:本项目为框架合同,框架协议有效期为1年,协议期满或采购金额达到协议上限金额时协议终止,以先到者为准。如合同期内采购金额不足合同上限金额的60%时,经双方同意后合同可延续3个月,延续期满或采购金额达到合同上限金额时合同终止,但*方在合同期限内履约评价出现过低于95分(不含95分)的情况,合同将不予顺延。结算需经*方验收合格后根据中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1.7供货期:供应商收到订单后,12小时内,送货至指定地点,送货批量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最小送货数量不限。若在项目紧急情况下,供应商收到订单后,6小时内,送货至指定地点,送货批量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最小送货数量不限。免费质保期(★基础质保期24个月+厂家优惠的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算,承诺终身维修。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综合单价),投标人投标综合单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是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次投标,不接受原厂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次投标,若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3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开标当日所投项目同类供货业绩至少1例且单个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必须囊括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实施时间、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和发票复印件或订单复印件(二者之一),以发票或订单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原件备查)。

2.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则自行修改成相应税率。

2.5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6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招标文件服务,本次招标以网上售卖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5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在线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许悦,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建议通过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的费用)。

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获取招标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 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购买招标文件的将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投标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8月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略) B楼3楼开标会议室 。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须提供镀锌钢管样品每种规格各一件,长度(30cm)。样品上应注明生产日期、投标人名称、规格、品牌、产地等。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项目)(http://**)和 (略) 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临安区武肃街1636号临安城投集团6楼

项目联系人:*微微,电话:05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东路215号

邮编:*

项目联系人:姚陈达,电话:*

严依意,电话:*

疑问联系人:许 悦,电话:*,*@*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9218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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