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增城院区儿科新生儿奶粉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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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增城院区儿科新生儿奶粉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南方医科 (略) (略) 区拟对一批罐/瓶装新生儿奶粉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方医科 (略) (略) 区儿科新生儿奶粉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

3、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或采购总金额用完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4、项目内容及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名称:南方医科 (略) (略) 区儿科新生儿奶粉采购项目

(2)采购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采购足月儿1段奶粉、足月儿1段液态奶、早产儿奶粉。

具体内容如下:

包组

物品名称

规格

最高单价限价

适应阶段

1

足月儿奶粉

400g±50g

0.124元/克

适用于0-6月龄婴儿

2

足月儿液态奶

70ml

0.085元/毫升

适用于0-6月龄婴儿

3

早产儿奶粉

400g±50g

0.122元/克

适用于早产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儿

2)项目交付地点:南方医科 (略) (略) 区内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配送模式:按用户需要进行分批次配送。

5、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6、按科室需求,每个包组选取前两名作为成交单位。

二、食品质量要求

1、包装应该完好无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形,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货物应当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奶粉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的要求,包括奶粉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对于特殊奶粉需标示食用方法、每日或每餐食用量,适宜人群和适用的特殊医学状况,国食字注册号等。

4、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5、所提供的奶粉是合格的、在保质期内的,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质保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食品,供应商应在5日内补足所应提供的奶粉。

6、供应商应保证供应奶粉为原装正品,并能通过奶粉生产商提供的防伪验证等验证方式。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疫情期间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格式自拟)。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询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供应商如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其中《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须涵盖婴幼儿配方奶粉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经营项目须涵盖婴幼儿配方奶粉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所有潜在的供应商须在**日-**日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潜在的供应商须将第三点要求的所有文件扫 (略) 方联系人的邮箱,并将资料原件顺丰 (略) 方联系人或者送至项目联系人办公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六、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增城区宁西街创新大道2 (略) (略) 区医技楼运营保障部

项目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20-*

邮箱:*@*63.com

报价函.xlsx


南方医科 (略) (略) 区拟对一批罐/瓶装新生儿奶粉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方医科 (略) (略) 区儿科新生儿奶粉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

3、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或采购总金额用完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4、项目内容及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名称:南方医科 (略) (略) 区儿科新生儿奶粉采购项目

(2)采购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采购足月儿1段奶粉、足月儿1段液态奶、早产儿奶粉。

具体内容如下:

包组

物品名称

规格

最高单价限价

适应阶段

1

足月儿奶粉

400g±50g

0.124元/克

适用于0-6月龄婴儿

2

足月儿液态奶

70ml

0.085元/毫升

适用于0-6月龄婴儿

3

早产儿奶粉

400g±50g

0.122元/克

适用于早产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儿

2)项目交付地点:南方医科 (略) (略) 区内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配送模式:按用户需要进行分批次配送。

5、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6、按科室需求,每个包组选取前两名作为成交单位。

二、食品质量要求

1、包装应该完好无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形,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货物应当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奶粉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的要求,包括奶粉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对于特殊奶粉需标示食用方法、每日或每餐食用量,适宜人群和适用的特殊医学状况,国食字注册号等。

4、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5、所提供的奶粉是合格的、在保质期内的,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质保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食品,供应商应在5日内补足所应提供的奶粉。

6、供应商应保证供应奶粉为原装正品,并能通过奶粉生产商提供的防伪验证等验证方式。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疫情期间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格式自拟)。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询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供应商如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其中《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须涵盖婴幼儿配方奶粉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经营项目须涵盖婴幼儿配方奶粉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所有潜在的供应商须在**日-**日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潜在的供应商须将第三点要求的所有文件扫 (略) 方联系人的邮箱,并将资料原件顺丰 (略) 方联系人或者送至项目联系人办公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六、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增城区宁西街创新大道2 (略) (略) 区医技楼运营保障部

项目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20-*

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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