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电磁屏蔽机房建设项目工程第三次公开招标
某单位电磁屏蔽机房建设项目工程第三次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电磁屏蔽机房建设项目工程(第三次)已批准建设,项目编号:2023-JKBSBC-G1011,招标人为某部,招标代理人为宁波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略) 。
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 元(含税)。
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整体施工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屏蔽机房建设及配套采购,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应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屏蔽室建设)*级以上或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C 级以上资质。
3.2 保密要求: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无“三资”背景;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http://**.cn)”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未被军队采购网(http://**)列入供应商失信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再发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120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文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以下文件未提供完整或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①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购买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章法人章)(非法定代表人适用,见附件一);
③购买人最近1个月社保证明(购买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④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及招标文件押金汇款底单;
⑤有效签章的保密承诺书(原件)(见附件二);
⑥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屏蔽室建设)*级以上或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C 级以上证书。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工本费不退。招标文件押金5000元整(含招标文件文本、招标工程量清单光盘、图纸),押金在全部招标文件退还时退回(不计息)。以上费用不接受现场缴纳,由企业基本账户一并转入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号码:*
账户名:宁波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7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 址: (略) 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
联 系 人:严旭东、严腾
电 话:0574-*/*
廉政监督、纪检监督联系人:
张科长(舟山)0580-*/*
陈干事(上海)0531-*/0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电磁屏蔽机房建设项目工程(第三次)已批准建设,项目编号:2023-JKBSBC-G1011,招标人为某部,招标代理人为宁波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略) 。
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 元(含税)。
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整体施工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屏蔽机房建设及配套采购,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应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屏蔽室建设)*级以上或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C 级以上资质。
3.2 保密要求: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无“三资”背景;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http://**.cn)”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未被军队采购网(http://**)列入供应商失信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再发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120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文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以下文件未提供完整或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①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购买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章法人章)(非法定代表人适用,见附件一);
③购买人最近1个月社保证明(购买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④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及招标文件押金汇款底单;
⑤有效签章的保密承诺书(原件)(见附件二);
⑥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屏蔽室建设)*级以上或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C 级以上证书。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工本费不退。招标文件押金5000元整(含招标文件文本、招标工程量清单光盘、图纸),押金在全部招标文件退还时退回(不计息)。以上费用不接受现场缴纳,由企业基本账户一并转入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号码:*
账户名:宁波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7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 址: (略) 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
联 系 人:严旭东、严腾
电 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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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科长(舟山)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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