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智慧照明灯具釆购项目 招标公告 经批准,招标人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智慧照明灯具釆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智慧照明灯具釆购项目 2、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智慧照明灯具采购、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24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实验小学城河路校区智慧照明灯具釆购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限要求:合同签定后7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5、供货安装地点:阜宁县实验小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教室照明指标的验收将按照GB7793-2010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 5699-2008《采光测量方法》、《 (略) 改造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项目操作规程》以及实际使用要求执行。质量保证期三年。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无民事纠纷,否则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上述三个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8日08:30-17:3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实小城河路校区;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缴纳招标文件售价300元,自带U盘。联系人:吴老师,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付款方式 1、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 2、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3、以上付款均无息。 六、开标日期和地点: 2023年7月20日10:00时,阜宁县实验小学北京路校区二楼会议室。 七、评标办法:最低价评分法。 八、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4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志林联系方式:* 2023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