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财政局关于调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告
定安县财政局关于调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告
定安县财政局关于调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告
根据县交通局《关于申请调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函》(定乡振函〔2023〕27号)精神,经研究,现将县交通局2023年 (略) 级642万元、县级358万调整至交通运输和地方公路服务站,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和政府经济分类不变。
现将资金下达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10天(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本公告长期公开有效。如对资金分配结果和下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以下投诉监督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定安县财政局(定安县见龙大道439号)
联系电话:财政局监督股0898-*
电子邮箱:*@*26.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定安县财政局关于调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告
根据县交通局《关于申请调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函》(定乡振函〔2023〕27号)精神,经研究,现将县交通局2023年 (略) 级642万元、县级358万调整至交通运输和地方公路服务站,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和政府经济分类不变。
现将资金下达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10天(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本公告长期公开有效。如对资金分配结果和下达情况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以下投诉监督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定安县财政局(定安县见龙大道439号)
联系电话:财政局监督股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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