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铁消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料干粉灭火剂采购二次公告
新疆新铁消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料干粉灭火剂采购二次公告
新疆新铁 (略) 现就生产用料干粉灭火剂采购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本项目共1 个包件,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项目明细及要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干粉灭火剂 | 90% | 吨 | 30 |
三、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照须在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8日10时00分至2023年07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缴费须知:(1)购买采购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缴纳后不予退还。(2)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录入标书费缴纳凭证,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4.3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招标代理。
4.4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供应商可登*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须知:详见采购文件。
5.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略) 水磨沟区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3年07月28日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新 (略) 水磨沟区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公告期自2023年7月18日10时00分起2023年7月24日23时59分止。
八、文件售价:500元
账户名称:新疆瑞恒中信 (略)
开 户 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
帐 号:*
行 号:*
九、采购人:新疆新铁 (略)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头屯河区
采购人联系人:李刚
电话:*
十、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瑞恒中信 (略)
详细地址: (略) 水磨沟区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杨晖
电 话:*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2023年7月17日
新疆新铁 (略) 现就生产用料干粉灭火剂采购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本项目共1 个包件,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项目明细及要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干粉灭火剂 | 90% | 吨 | 30 |
三、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照须在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8日10时00分至2023年07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缴费须知:(1)购买采购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缴纳后不予退还。(2)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录入标书费缴纳凭证,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4.3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招标代理。
4.4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供应商可登*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须知:详见采购文件。
5.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略) 水磨沟区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3年07月28日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新 (略) 水磨沟区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公告期自2023年7月18日10时00分起2023年7月24日23时59分止。
八、文件售价:500元
账户名称:新疆瑞恒中信 (略)
开 户 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
帐 号:*
行 号:*
九、采购人:新疆新铁 (略)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头屯河区
采购人联系人:李刚
电话:*
十、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瑞恒中信 (略)
详细地址: (略) 水磨沟区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杨晖
电 话:*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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