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购买2023年度出入境档案托管服务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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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购买2023年度出入境档案托管服务的计划

为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出入境档案管理工作,达到公安部《公安出入境档案管理规定》所规定要求, (略) 财政局印发的《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出入境档案托管服务(B1202项,档案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出入境档案托管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公安局

三、主要内容

为出入境档案提供寄存保管服务,提供档案寄存保管的库房、设备,进行日常寄存保管、安全防护,并按我局的工作需要予以提供利用。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7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 (略) 公安局收支专户资金

五、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需具有档案托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且具有保密资质。

六、目标要求

(一)提供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专业消防、监控、温湿度仪、虫卵消杀仪等电子设备以及防盗人员、设施等,以保证档案的安全。

(二)提供档案保管及查阅服务。对需查阅的档案,提供免费送卷服务,并承担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确保案卷安全、完整地到达我局所在地,同时应整理形成查阅记录,明确查阅人、查阅时间及查阅内容等相关内容,不得向未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单位提供档案出借、查阅等服务。

(三)负责寄存档案存放的场地、技术设备、管理人员。

(四)负责寄存档案的保管、保护,确保档案安全。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污染的,应当退还相应的保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负责寄存档案的管理、统计、查询、检索。

(六)拥有寄存档案的管理权,有权查验查询、利用档案者的身份证明。

(七)发生相关部门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第三人提起诉讼或者对档案申请扣押等情况的,应当及时通知我局。

(八)未经我局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披露相关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托管的资料、数据和其他相关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应妥善保管项目相关资料或载体,严格控制知悉范围,未经我局批准,不得私自复制、转让、转借、留存。发现项目相关保密事项存在重大泄密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我局。若发生泄密事件的,我局有权终止项目合作,服务提供方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我局造成的一切损失。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我局书面声明放弃该保密权利之日止。

七、购买方式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各单位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该项目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金额未达60万元,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 (略) 公安局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为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出入境档案管理工作,达到公安部《公安出入境档案管理规定》所规定要求, (略) 财政局印发的《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出入境档案托管服务(B1202项,档案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出入境档案托管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公安局

三、主要内容

为出入境档案提供寄存保管服务,提供档案寄存保管的库房、设备,进行日常寄存保管、安全防护,并按我局的工作需要予以提供利用。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7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 (略) 公安局收支专户资金

五、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需具有档案托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且具有保密资质。

六、目标要求

(一)提供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专业消防、监控、温湿度仪、虫卵消杀仪等电子设备以及防盗人员、设施等,以保证档案的安全。

(二)提供档案保管及查阅服务。对需查阅的档案,提供免费送卷服务,并承担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确保案卷安全、完整地到达我局所在地,同时应整理形成查阅记录,明确查阅人、查阅时间及查阅内容等相关内容,不得向未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单位提供档案出借、查阅等服务。

(三)负责寄存档案存放的场地、技术设备、管理人员。

(四)负责寄存档案的保管、保护,确保档案安全。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污染的,应当退还相应的保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负责寄存档案的管理、统计、查询、检索。

(六)拥有寄存档案的管理权,有权查验查询、利用档案者的身份证明。

(七)发生相关部门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第三人提起诉讼或者对档案申请扣押等情况的,应当及时通知我局。

(八)未经我局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披露相关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托管的资料、数据和其他相关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应妥善保管项目相关资料或载体,严格控制知悉范围,未经我局批准,不得私自复制、转让、转借、留存。发现项目相关保密事项存在重大泄密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我局。若发生泄密事件的,我局有权终止项目合作,服务提供方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我局造成的一切损失。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我局书面声明放弃该保密权利之日止。

七、购买方式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各单位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该项目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金额未达60万元,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 (略) 公安局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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