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镇实验小学水岸校区新建工程操场基础工程
安镇实验小学水岸校区新建工程操场基础工程
安镇实验小学水岸校区新建工程操场基础工程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建设项目安镇实验小学水岸校区新建工程,项目 (略) 安镇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操场基础工程(标段)进行公开交易,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安镇街道芙蓉塘南、鑫安南路东。
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约为10850平方米。交易范围主要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安镇实验小学水岸校区新建工程操场基础及排水沟等 。
2.1.3合同估算价:395万元
2.1.4工期要求: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28日,竣工日期:2023年8月12日;
2.1.5 其他:/
2.2交易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安镇实验小学水岸校区新建工程操场基础及排水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交易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1年7月1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交易、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交易、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7月17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4月1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建设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交易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交易文件的获取
4.1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17时00分至2023年7月20日23时59分。
4.2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http://**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9时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中国锡山网、锡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略) 安镇实验小学、无锡锡东 (略) | 招标代理 | 江苏希地丰华 (略) |
地址: | (略) 锡山区安镇锡东新城商务区东兴路198号 | 地址: | (略) 宜城街道龙潭西路239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董工 | 联系人: | 顾工 |
电话: | 0510-*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安镇实验小学水岸校区新建工程操场基础工程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建设项目安镇实验小学水岸校区新建工程,项目 (略) 安镇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操场基础工程(标段)进行公开交易,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安镇街道芙蓉塘南、鑫安南路东。
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约为10850平方米。交易范围主要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安镇实验小学水岸校区新建工程操场基础及排水沟等 。
2.1.3合同估算价:395万元
2.1.4工期要求: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28日,竣工日期:2023年8月12日;
2.1.5 其他:/
2.2交易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安镇实验小学水岸校区新建工程操场基础及排水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交易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1年7月1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交易、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交易、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7月17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4月1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建设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交易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交易文件的获取
4.1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17时00分至2023年7月20日23时59分。
4.2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http://**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9时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中国锡山网、锡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略) 安镇实验小学、无锡锡东 (略) | 招标代理 | 江苏希地丰华 (略) |
地址: | (略) 锡山区安镇锡东新城商务区东兴路198号 | 地址: | (略) 宜城街道龙潭西路2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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