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中心南园区连栋大棚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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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中心南园区连栋大棚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建设单位: (略) 兴民草莓专业合作社

2、项目名称:农业中心南园区连栋大棚改造项目

3、招标代理:江苏恒业 (略)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潘黄街道境内

(2)工期要求:7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5)投资额:约2.9万元

(6)招标内容:农业中心南园区连栋大棚改造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资质等级和范围:具有履约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6.2 信誉要求

6.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 (略) 级有关 (略) 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单位正式职工。

6.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7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7.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8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6.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0请申请人于 (略) 介绍信(注明邮箱、联系方式)到江苏恒业 (略) (盐都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三楼招标代理部)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7、资格审查办法及招标方式: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3年7月17日,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17:00时。

9、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0、评标办法为: 合理低价法 。

11、投标单位因故无法参加开标的,须在开标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出具情况说明,否则视为恶意投标,六个月内不得参加潘黄招投标项目。

12、本次公告发布地点: (略) 盐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活力城西微信公众号。

13、投标人有违反《 (略) 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评标时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略) 兴民草莓专业合作社 江苏恒业 (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陈斌

联系人:董兆付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盐都区潘黄街道 地 址:盐都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三楼


1、建设单位: (略) 兴民草莓专业合作社

2、项目名称:农业中心南园区连栋大棚改造项目

3、招标代理:江苏恒业 (略)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潘黄街道境内

(2)工期要求:7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5)投资额:约2.9万元

(6)招标内容:农业中心南园区连栋大棚改造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资质等级和范围:具有履约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6.2 信誉要求

6.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 (略) 级有关 (略) 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单位正式职工。

6.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7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7.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8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6.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0请申请人于 (略) 介绍信(注明邮箱、联系方式)到江苏恒业 (略) (盐都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三楼招标代理部)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7、资格审查办法及招标方式: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3年7月17日,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17:00时。

9、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0、评标办法为: 合理低价法 。

11、投标单位因故无法参加开标的,须在开标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出具情况说明,否则视为恶意投标,六个月内不得参加潘黄招投标项目。

12、本次公告发布地点: (略) 盐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活力城西微信公众号。

13、投标人有违反《 (略) 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评标时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略) 兴民草莓专业合作社 江苏恒业 (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陈斌

联系人:董兆付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盐都区潘黄街道 地 址:盐都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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