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数据存储平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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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数据存储平台建设项目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数据存储平台建设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3-07-17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数据存储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 (略) 发改委以 苏发改基础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数据存储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数据存储平台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部署信息数据存储平台,完成在徐州地铁大厦机房内部署两套一体机的工作(其中一套 (略) 区完成迁移);提供数据迁移技术服务,将现有核心业务数据迁移至信息数据存储平台中,以及三年原厂质保服务。

需提供以上项目建设内容相关方案设计及优化,设备材料(包括软件、硬件、零部件、附件等)及系统的供货、安装施工、调试、现场测试、试运行、系统维护、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支持,以及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并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2交货地点: (略)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设备到货;服务期满不影 (略) 区迁移工作的完成)

2.4标段划分:*个标段

2.5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认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7月以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数据中心建设等集成项目类似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三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 (略) 、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3.4拟报同类产品在近5年内(2018年7月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无拒绝表示和否定意见;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投标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8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4.2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通过CA锁登录(http://**:8000/TPBidder/memberLogin?basicaccount=1)进入“基本账户在线备案”系统(于2021年5月20日启用),按照系统要求提交《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完成“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咨询)。投标申请人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

开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4.6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7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4.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9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7日至2023年8月11日

6.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 2023年8月11日9时30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 08月 11日 9 时 3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略) 网站(http://**)、(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

8.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

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16-*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706室

联系人:周伟业、李静、张芳芳

电话: *、*、*

传真:025-*

电子邮箱:*@*q.com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数据存储平台建设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3-07-17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数据存储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 (略) 发改委以 苏发改基础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数据存储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数据存储平台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部署信息数据存储平台,完成在徐州地铁大厦机房内部署两套一体机的工作(其中一套 (略) 区完成迁移);提供数据迁移技术服务,将现有核心业务数据迁移至信息数据存储平台中,以及三年原厂质保服务。

需提供以上项目建设内容相关方案设计及优化,设备材料(包括软件、硬件、零部件、附件等)及系统的供货、安装施工、调试、现场测试、试运行、系统维护、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支持,以及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并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2交货地点: (略)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设备到货;服务期满不影 (略) 区迁移工作的完成)

2.4标段划分:*个标段

2.5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认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7月以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数据中心建设等集成项目类似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三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时间以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 (略) 、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3.4拟报同类产品在近5年内(2018年7月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无拒绝表示和否定意见;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投标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8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4.2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通过CA锁登录(http://**:8000/TPBidder/memberLogin?basicaccount=1)进入“基本账户在线备案”系统(于2021年5月20日启用),按照系统要求提交《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完成“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咨询)。投标申请人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

开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4.6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7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4.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9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7日至2023年8月11日

6.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 2023年8月11日9时30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 08月 11日 9 时 3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略) 网站(http://**)、(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

8.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

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16-*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706室

联系人:周伟业、李静、张芳芳

电话: *、*、*

传真:025-*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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