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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实施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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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实施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的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实施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择优选择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承接示范区防治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宜予以公告,请各防治组织积极联系,踊跃申报。

一、项目名称

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项目

二、采购要求及预算金额

(一)预算价77000元;

(二)采购需求:(详见下表)

1.统防统治计划在玉米种植面积较大乡镇,建立玉米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点,统防统治玉米重大病虫害4666亩,每亩补贴15元(包括防治药剂和防治作业费、资料费等),共7万元。

2.示范农户发放农药1000亩,每亩7元,共7000元。

时间:根据病虫发生情况确定,及时完成防治。

项目

名称

材料

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亩)

单价

(亩)

小计(元)

其他说明事项

统防统治

防治费

无人机飞防

4666

15

70000.00

药剂必须登记在玉米上

药剂

22%噻虫·高氯氟,亩用量10ml

4666

25%吡唑醚菌酯,亩用量30ml亩

4666

农药减量助剂

4666

示范农户

药剂

22%噻虫·高氯氟,亩用量10ml

1000

7

7000.00

1.药剂为小包装

2.药剂必须登记在玉米上

25%吡唑醚菌酯,亩用量30ml亩

1000

农药减量助剂

1000

合计





¥77000

大写:*万*仟元整

三、实施要求

1.项目不得分包和转包。

2.防治组织在防治时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防治乡镇(或村委会、基地)签订防治合同,然后进行防治。

3.防治无人机要安装北斗或GPS测绘系统,测量面积误差≤1,防治效果达到80%以上。

4.防治时要按防治药剂使用说明书、无人机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农药安全使用说明进行防治,发生机械、农药中毒等安全事故,防治组织自负。

5.防治花名册、图斑、公示等防治资料由防治组织负责

①防治时防治组织对无人机防治斑图保存(防治斑图要有无人机飞行轨迹,轨迹整齐,能从轨迹上看出对该地块的防治),并根据每个图斑防治面积分农户登记造册(农户防治时)。②建立防治群,按照要求进行水印照相和视频。③每天防治的农药包装物不能丢弃要按包装回收,留存*方检查。

6.防治结束后三天内进行防效验收,并对防治斑图(轨迹图村(基地)负责人签字,村委会(基地)、防治组织盖章确认)、花名册(农户防治地块要按防治轨迹图开,不得合计总面积)等防治情况进行村级公示(农户防治时)。公示结束后,提供防治斑图、农户签字的花名册、影像资料、公示图片(村委会加公章)等防治资料,申请面积验收。

农技中心收到验收报告后和乡镇(基地)一起对防治效果、防治面积、农户面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直接补贴专业化统防服务组织(详见项目合同)。验收不合格不补助资金。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农药经营资质。

五、投标须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7月18日17:00(不休假);

2.报名方式:电话或现场报名;

3.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下午17:00;

4.开标时间及地点:西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时间另行通知。

5.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6.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7.合同签订:中标单位于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按报价从高到低重新选取);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随时根据招标单位要求开展防治。

8.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发票和合同结算,一次性付清;

9.参数要实质性响应,产品实质性参数不允许偏离,供应商提供虚假技术资料而中标的,后期发现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采购人的相应损失。

六、遴选材料内容

有投标意向的企业,请将投标文件按照以下内容整理成册于本公告截止期限届满前邮寄或现场送至我单位。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在“与原件一致”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银行开户证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报价表(样式见附件,如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无效报价);

5.承诺书(如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无效报价)。

6.农药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遴选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

《遴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17:00。请将《遴选材料》盖章密封后送至或邮寄至西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逾期送达一律不予接受。

1.遴选材料文件和格式、样式要求排版、装订、签署和盖章后(如有原件不装订)一同装入封袋,封袋大小根据需自行制作,除原件外,封袋中含两份材料,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采购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采购单位地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普明,联系电话:0954-*665。

联系地址:西吉县吉强东路698号西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植保站。

附件:1.报价单;

2.承诺书;

3.委托书。

(说明:更正、补充通知、遴选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本次遴选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3日


为做好我县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的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实施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择优选择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承接示范区防治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宜予以公告,请各防治组织积极联系,踊跃申报。

一、项目名称

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项目

二、采购要求及预算金额

(一)预算价77000元;

(二)采购需求:(详见下表)

1.统防统治计划在玉米种植面积较大乡镇,建立玉米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点,统防统治玉米重大病虫害4666亩,每亩补贴15元(包括防治药剂和防治作业费、资料费等),共7万元。

2.示范农户发放农药1000亩,每亩7元,共7000元。

时间:根据病虫发生情况确定,及时完成防治。

项目

名称

材料

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亩)

单价

(亩)

小计(元)

其他说明事项

统防统治

防治费

无人机飞防

4666

15

70000.00

药剂必须登记在玉米上

药剂

22%噻虫·高氯氟,亩用量10ml

4666

25%吡唑醚菌酯,亩用量30ml亩

4666

农药减量助剂

4666

示范农户

药剂

22%噻虫·高氯氟,亩用量10ml

1000

7

7000.00

1.药剂为小包装

2.药剂必须登记在玉米上

25%吡唑醚菌酯,亩用量30ml亩

1000

农药减量助剂

1000

合计





¥77000

大写:*万*仟元整

三、实施要求

1.项目不得分包和转包。

2.防治组织在防治时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防治乡镇(或村委会、基地)签订防治合同,然后进行防治。

3.防治无人机要安装北斗或GPS测绘系统,测量面积误差≤1,防治效果达到80%以上。

4.防治时要按防治药剂使用说明书、无人机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农药安全使用说明进行防治,发生机械、农药中毒等安全事故,防治组织自负。

5.防治花名册、图斑、公示等防治资料由防治组织负责

①防治时防治组织对无人机防治斑图保存(防治斑图要有无人机飞行轨迹,轨迹整齐,能从轨迹上看出对该地块的防治),并根据每个图斑防治面积分农户登记造册(农户防治时)。②建立防治群,按照要求进行水印照相和视频。③每天防治的农药包装物不能丢弃要按包装回收,留存*方检查。

6.防治结束后三天内进行防效验收,并对防治斑图(轨迹图村(基地)负责人签字,村委会(基地)、防治组织盖章确认)、花名册(农户防治地块要按防治轨迹图开,不得合计总面积)等防治情况进行村级公示(农户防治时)。公示结束后,提供防治斑图、农户签字的花名册、影像资料、公示图片(村委会加公章)等防治资料,申请面积验收。

农技中心收到验收报告后和乡镇(基地)一起对防治效果、防治面积、农户面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直接补贴专业化统防服务组织(详见项目合同)。验收不合格不补助资金。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农药经营资质。

五、投标须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7月18日17:00(不休假);

2.报名方式:电话或现场报名;

3.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下午17:00;

4.开标时间及地点:西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时间另行通知。

5.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6.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7.合同签订:中标单位于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按报价从高到低重新选取);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随时根据招标单位要求开展防治。

8.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发票和合同结算,一次性付清;

9.参数要实质性响应,产品实质性参数不允许偏离,供应商提供虚假技术资料而中标的,后期发现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采购人的相应损失。

六、遴选材料内容

有投标意向的企业,请将投标文件按照以下内容整理成册于本公告截止期限届满前邮寄或现场送至我单位。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在“与原件一致”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银行开户证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报价表(样式见附件,如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无效报价);

5.承诺书(如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无效报价)。

6.农药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遴选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

《遴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17:00。请将《遴选材料》盖章密封后送至或邮寄至西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逾期送达一律不予接受。

1.遴选材料文件和格式、样式要求排版、装订、签署和盖章后(如有原件不装订)一同装入封袋,封袋大小根据需自行制作,除原件外,封袋中含两份材料,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采购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采购单位地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普明,联系电话:0954-*665。

联系地址:西吉县吉强东路698号西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植保站。

附件:1.报价单;

2.承诺书;

3.委托书。

(说明:更正、补充通知、遴选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本次遴选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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