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营区绿化补种及公寓楼晾晒杆安装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某部营区绿化补种及公寓楼晾晒杆安装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某部营区绿化补种及公寓楼晾晒杆安装工程
二、项目编号
2023-JYAJDC-G4007
三、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主要包括1.营区局部区域补种一批乔灌类行道树;2.公寓楼楼顶安装不锈钢晾晒杆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施工地点: (略) 。
3.最高限价:人民币76791.40元(大写:*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整)。
4.计划工期: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四、资格条件要求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1)本次询价采购要求报价方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级别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除外)。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军队采购网(http://**)查询企业没有不良行为记录且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必须显示时间,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
(5)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合资企业(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格式详见附件)。
(7)投标人须具备《 (略) 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7月24日(7日历天,09:00-11:30,15:00-17:30)前将以上资料打印逐页盖章,并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装订后递交至采购方门岗。
逾期提交报价文件的单位,其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6791.40元(大写:*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整),超过此价格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方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该项目的供应商。
(三)踏勘现场:不做强制要求,踏勘时间:2023年7月20日09时00分。
(四)报价文件装订成一册、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包含2部分内容:(1)公告前款内容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料;(2)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报价方不得更改采购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相关内容,如有缺漏项,视为报价方在总价中综合考虑了相应的报价。
(五)报价文件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六)若截止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收到报价文件少于3份,则本次询价采购流标,采购方重新组织。
(七)无论询价结果如何,报价方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询价的全部费用。
六、询价评审
(一)成立询价评审小组
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性质依法成立 5 人询价评审小组。
(二)评审原则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该项目的供应商。
(三)评审步骤
1.第一阶段:报名资料审查。审查报价方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全的询价评审小组有权要求报价方补充完善,如报价方未按照要求补充资料,视为自动弃权。
2.第二阶段:工程量清单计价评审。审查报价单位报价是否超过最高限价,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3.询价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对报价方进行评审排序,审议询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单位。
4.报价文件澄清。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报价方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能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由报价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四)成交公示:军队采购网公示3个日历天,公示期间若发现候选成交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方按照推荐顺序顺次选取候选成交供应商。
(五)质疑与投诉
1.报价方认为采购方工作人员、询价评审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与其他报价方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2.报价方对本次采购活动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方提出询问,采购方应当及时做出答复。
3.报价方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应当在收到报价方的书面质疑后5个日历天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方和其他有关报价方。
4.报价方对采购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方未在规定时间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个日历天内向采购方纪检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898-*。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座机:0898-*
附件:1.工程量清单
2.保密承诺书
(本单位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2023年7月17日
一、项目名称
某部营区绿化补种及公寓楼晾晒杆安装工程
二、项目编号
2023-JYAJDC-G4007
三、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主要包括1.营区局部区域补种一批乔灌类行道树;2.公寓楼楼顶安装不锈钢晾晒杆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施工地点: (略) 。
3.最高限价:人民币76791.40元(大写:*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整)。
4.计划工期: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四、资格条件要求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1)本次询价采购要求报价方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级别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除外)。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军队采购网(http://**)查询企业没有不良行为记录且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必须显示时间,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
(5)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合资企业(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格式详见附件)。
(7)投标人须具备《 (略) 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7月24日(7日历天,09:00-11:30,15:00-17:30)前将以上资料打印逐页盖章,并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装订后递交至采购方门岗。
逾期提交报价文件的单位,其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6791.40元(大写:*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整),超过此价格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方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该项目的供应商。
(三)踏勘现场:不做强制要求,踏勘时间:2023年7月20日09时00分。
(四)报价文件装订成一册、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包含2部分内容:(1)公告前款内容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料;(2)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报价方不得更改采购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相关内容,如有缺漏项,视为报价方在总价中综合考虑了相应的报价。
(五)报价文件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六)若截止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收到报价文件少于3份,则本次询价采购流标,采购方重新组织。
(七)无论询价结果如何,报价方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询价的全部费用。
六、询价评审
(一)成立询价评审小组
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性质依法成立 5 人询价评审小组。
(二)评审原则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该项目的供应商。
(三)评审步骤
1.第一阶段:报名资料审查。审查报价方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全的询价评审小组有权要求报价方补充完善,如报价方未按照要求补充资料,视为自动弃权。
2.第二阶段:工程量清单计价评审。审查报价单位报价是否超过最高限价,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3.询价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对报价方进行评审排序,审议询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单位。
4.报价文件澄清。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报价方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能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由报价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四)成交公示:军队采购网公示3个日历天,公示期间若发现候选成交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方按照推荐顺序顺次选取候选成交供应商。
(五)质疑与投诉
1.报价方认为采购方工作人员、询价评审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与其他报价方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2.报价方对本次采购活动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方提出询问,采购方应当及时做出答复。
3.报价方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应当在收到报价方的书面质疑后5个日历天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方和其他有关报价方。
4.报价方对采购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方未在规定时间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个日历天内向采购方纪检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898-*。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座机:0898-*
附件:1.工程量清单
2.保密承诺书
(本单位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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