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投资管理中心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湖学校教学设备及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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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湖学校教学设备及器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示范采磋商采购-2023-25 | |||||||||||
2、项目名称: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湖学校教学设备及器材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728,8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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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湖学校教学设备及器材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2质量要求:合格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5.3供货地点: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湖学校 5.4供货及安装期:30日历天 5.5质保期:1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组织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 (略) ,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范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备注:投标人查询:“信用中国”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法定代表人查询:“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以上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响应文件已经提供的供应商在成交后无须重复提供。)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7月18日 至 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民之家五楼507开标2),供应商代表需携带 CA 数字证书(法人章、单位公章)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解密、磋商及最终报价。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开标方式,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供应商需要抵达开标现场,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进行在线签到。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开标相关具体操作”的具体事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收取 (1)收取方式: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收取标准: (略) 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投资管理中心 | |||||||||||
地址: (略) 郾城区牡丹江路桥西100米昌建总部港51号楼 | |||||||||||
联系人:赵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和光街10号 | |||||||||||
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 |
项目概况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湖学校教学设备及器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示范采磋商采购-2023-25 | |||||||||||
2、项目名称: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湖学校教学设备及器材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728,8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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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湖学校教学设备及器材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2质量要求:合格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5.3供货地点: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湖学校 5.4供货及安装期:30日历天 5.5质保期:1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组织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 (略) ,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范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备注:投标人查询:“信用中国”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法定代表人查询:“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以上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响应文件已经提供的供应商在成交后无须重复提供。)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7月18日 至 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民之家五楼507开标2),供应商代表需携带 CA 数字证书(法人章、单位公章)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解密、磋商及最终报价。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开标方式,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供应商需要抵达开标现场,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进行在线签到。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开标相关具体操作”的具体事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收取 (1)收取方式: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收取标准: (略) 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投资管理中心 | |||||||||||
地址: (略) 郾城区牡丹江路桥西100米昌建总部港51号楼 | |||||||||||
联系人:赵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和光街10号 | |||||||||||
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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