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轻型商用车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轻卡起重行车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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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轻型商用车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轻卡起重行车设备招标公告

襄阳轻型商用车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 轻卡起重行车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襄阳轻型商用车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 轻卡起重行车设备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襄阳轻型商用车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 轻卡起重行车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襄阳轻型商用车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 轻卡起重行车设备

(2)数量:32台

(3)交货地点: (略) 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3号

(4)交货期:冲压车间:2023年11月30日设备进厂,12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总装车间:2023年9月30日设备进厂,10月2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车厢辊压、涂装车间:2024年5月1日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客车底盘车间:要求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物流阵地: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三坐标室:2024年3月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5)货款结算办法: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买方( (略) )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

(5.1)合同生效后,且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合同金额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

(5.2)设备及材料运抵买方现场后,经买方到货验收(设备外观完整无损坏,数量与供货清单一致)合格后,且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合同金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到货款;

(5.3)设备安装调试终验收合格后,且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合同余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验收款;

(5.4)质保期满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

(5.5)货款的80%采用半年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的20%以银行现金转帐方式支付。

(5.6)项目设有2个专用账户:襄阳邮储、襄阳农商行

1):账户名称: (略) ,银行名称:中国邮政 (略) 湖北自贸试验区襄阳片区支行,银行账号:*910

2):账户名称: (略) ,银行名称:湖北襄阳农村 (略) 高新支行,银行账号:*86

(6)招标范围:起重行车设备32台

(7)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起重机制造厂家, (略) 场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投标时提供上述证书的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通过“GB/T 19001-2016或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 24001-2016或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GB/T 45001-2020或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时提供上述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其本次投标产品配套葫芦品牌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

3.2.2财务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台欧式双梁起重机(50t及以上)的销售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销售合同、技术协议、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 等的扫描件。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 (略) 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3.2.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CA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4.2投标人在 2023年7月17日 23时00分 至 2023年7月24日 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入口(网址:http://**),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http://**_info/detail?id=3435A9CA2F934D869D05B34E140E216B)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未按规定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4.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可选择支付宝、微信任一方式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10时00分 。

5.2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5.3以U盘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附页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略)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风汽车大 (略) 襄阳管理部大楼十楼1008会议室。

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递交,以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回复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发布。

6.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各类公告、文件、澄清、变更、通知、公示等所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注意事项

7.1投标人须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文件、加密递交文件及解密文件等操作。投标人(或申请人)可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

已办理企业 CA 及法人 CA 的投标人,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投标人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递交文件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客服电话:400-888-6769,也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的服务导航页面中加客服群(qq群号*)咨询。

7.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投标项目业务相关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咨询。

8.说明

本文中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一项没有作出响应或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3号

联系人:郭工

电话:0710-*

电子邮件:*@*fac.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1号

联系人:*永杰

电话:*

电子邮件: *@*fmbidding.com

10.监管部门

监管单位: (略)

联系人:郭祖文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fac.com

                      2023年7月17日


,襄阳

襄阳轻型商用车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 轻卡起重行车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襄阳轻型商用车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 轻卡起重行车设备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襄阳轻型商用车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 轻卡起重行车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襄阳轻型商用车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 轻卡起重行车设备

(2)数量:32台

(3)交货地点: (略) 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3号

(4)交货期:冲压车间:2023年11月30日设备进厂,12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总装车间:2023年9月30日设备进厂,10月2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车厢辊压、涂装车间:2024年5月1日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客车底盘车间:要求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物流阵地: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三坐标室:2024年3月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5)货款结算办法: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买方( (略) )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

(5.1)合同生效后,且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合同金额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

(5.2)设备及材料运抵买方现场后,经买方到货验收(设备外观完整无损坏,数量与供货清单一致)合格后,且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合同金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到货款;

(5.3)设备安装调试终验收合格后,且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合同余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验收款;

(5.4)质保期满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

(5.5)货款的80%采用半年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的20%以银行现金转帐方式支付。

(5.6)项目设有2个专用账户:襄阳邮储、襄阳农商行

1):账户名称: (略) ,银行名称:中国邮政 (略) 湖北自贸试验区襄阳片区支行,银行账号:*910

2):账户名称: (略) ,银行名称:湖北襄阳农村 (略) 高新支行,银行账号:*86

(6)招标范围:起重行车设备32台

(7)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起重机制造厂家, (略) 场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投标时提供上述证书的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通过“GB/T 19001-2016或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 24001-2016或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GB/T 45001-2020或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时提供上述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其本次投标产品配套葫芦品牌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

3.2.2财务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台欧式双梁起重机(50t及以上)的销售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销售合同、技术协议、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 等的扫描件。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 (略) 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3.2.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CA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4.2投标人在 2023年7月17日 23时00分 至 2023年7月24日 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入口(网址:http://**),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http://**_info/detail?id=3435A9CA2F934D869D05B34E140E216B)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未按规定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4.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可选择支付宝、微信任一方式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10时00分 。

5.2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5.3以U盘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附页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略)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风汽车大 (略) 襄阳管理部大楼十楼1008会议室。

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递交,以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回复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发布。

6.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各类公告、文件、澄清、变更、通知、公示等所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注意事项

7.1投标人须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文件、加密递交文件及解密文件等操作。投标人(或申请人)可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

已办理企业 CA 及法人 CA 的投标人,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投标人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递交文件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客服电话:400-888-6769,也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的服务导航页面中加客服群(qq群号*)咨询。

7.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投标项目业务相关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咨询。

8.说明

本文中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一项没有作出响应或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3号

联系人:郭工

电话:0710-*

电子邮件:*@*fac.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1号

联系人:*永杰

电话:*

电子邮件: *@*fmbidding.com

10.监管部门

监管单位: (略)

联系人:郭祖文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fac.com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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