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榕时光里暂定名公开招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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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榕时光里暂定名公开招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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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招商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项目名称

(略) 邕宁区古榕时光里项目(暂定名)公开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3-535

挂牌价格

45,643.80元/年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7月17日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7月21日

招商文件递交

时间

2023年7月24日9:00-9:30

招商文件递交

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竞价室(3)

综合评审时间

2023年7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资产概况

本次招商合作项目 (略) 邕宁区蒲津路以北、古榕路以西,土地面积约为717.67㎡,该地块产权属邕宁区人民武装部资产,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性质最终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大部分区域已完成表面硬化,部分区域为铺砖路面,运营期限5年(包括2个月建设期)。

邕宁区古榕时光里项目(暂定名)定位为“公园商业”,将公园与商业充分融合,借助公园的绿化及自然属性,弱化商业气息,融入生活场景,同时还挖掘邕宁区历史文化元素,植入文化主题,打造出更加开放、独特的商业空间,搭建出一种独特、健康的新社交生活方式,拉动体验式消费增长的新引擎,打造符合发展 (略) 集。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一、招商方承诺

本招商方拟招商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招商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资产招商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招商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使用权;

2. 我方招商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招商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招商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招商方简况

招商方基本情况

招商方名称

(略)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邕宁区龙福路1号大唐世家一区7号楼沿街二层商铺21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罗建华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经济类型

(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5NXKCU38

经营规模

/

三、交易条件与合作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元)

45,643.80

价格说明

年收益金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50,000.00),具体支付及退还条件以委托建设运营合同约定为准。

收益金支付方式

按照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约定,每年支付一次,具体情况可咨询招商方。

招商运营期限

5年

与招商相关其他的条件

1.意向合作方在被确认为合作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意向合作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次日,与招商方签订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详见附件),并按合同约定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合作方须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招商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3.遵守国家、自治区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建设规范、标准、规程;确保项目 (略) 规划、环保、市政等相关要求;保证工程满足安全及质量要求。

交易流程

第一步:意向合作方须在挂牌截止前(2023年7月21日17:00)向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足额交纳保证金,并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上传《合作申请与承诺书》《现场勘察确认书》。

第二步:意向合作方于2023年7月24日9:00-9: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竞价室(3)提交密封的申请文件。

第三步:由评审专家于2023年7月24日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竞价室(3)集中对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得分最高者获得本项目合作资格。

合作方资格条件

合作方资格条件

1.意向合作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 (略) 场管理服务”的内容,不接受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和自然人参加本项目。

2.意向合作方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能承担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带来的风险,在过往经营中诚信经营,无不良经营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具备资金实力及良好的财务信用状况。

4.意向合作方应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材料,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报名所需

提交材料

1.合作申请与承诺书;

2.现场勘察确认书。

注:上述文件须扫描上传到“网站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价部分(20分):

3.报价函(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格人民币45,643.80元/年)

资格部分(20分,此项必须满足20分,否则无合作资格):

4.营业执照;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文件;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文件;

商务部分(60分):

7.项目策划方案(包括业态规划图及场地总平等策划设计内容);

8.商业经营计划书(包括商业定位、运营发展规划、经营区域的划分与定位、各划分区域的规划设计及运营方式、管理措施等)。

特别提示:

1.意向合作方须在挂牌截止前向交易所提交密封的申请文件(正本3本,副本1本),并由评审专家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得分最高者获本项目合作资格。

2.已提交的申请文件如出现缺漏、破损等情形,不接受整改补交。

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申请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志

1.意向合作方应按照挂牌公告中申请所需提交材料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将申请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袋(以不易拆散的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和页码,以方便查阅,正本3本,副本1本),在包装袋上正确标明“ (略) 邕宁区古榕时光里项目(暂定名)公开招商项目”,包装袋应保证其密封性,同时在包装袋上应加盖意向合作方单位公章或密封章作为骑缝章。

2.包装袋上应:

(1)写明本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标有:“在2023年7月24日9:30前不能启封”的字样,以提请注意。

3.写明意向合作方的名称与地址,以便当申请文件不符合资格时得以原封退回。

4.如果包装袋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商方及交易所将不承担申请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二、申请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1.申请文件在报名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2.未在挂牌截止日期前足额交纳保证金;

3.申请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及标志的。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按现状招商,在办理报名手续前,意向合作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招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合作方一经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合作方自行承担。

2.招商运营期限:5年,包括2个月建设期。

3.本项目招商目的为打造符合发展 (略) 集。

4.涉及标的地上未拆除附着物等(如共享自行车等)均由合作方自行申报迁移或拆除,相关费用由合作方负责、承担。招商方负责协助合作方办理用水、用电等有关手续。

5.合作方须负责按照有关部门批准及要求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并承担经营期间因项目开发建设、运营所需的资金;拟定项目功能定位、投资计划、建设方案、运营方案、设计经营业态等。

6.意向合作方在成 (略) 进行开发建设运营的,须在《合作申请承诺书》中声明,且新公司须 (略) 。同时,合作方须自签订《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之日起3 (略) ,并在新公司注册成立后10日内向招商方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经招商方审核后,新公司的组建和原《合作申请承诺书》中声明的出资构成一致的,招商方与合作方、新公司三方签订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签订后,合作方签订的《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所确定的 (略) 承接并继续履行, (略) 名义开展开发建设运营工作, (略) 作为一个整体对运营委托合同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7.每年设定项目经营收益分红目标,即设定本项目的出租率,招商方与意向合作方签订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之日起,项目首年项目出租率须达到70%(如未达到也按设定出租率计取),第二年起每年项目出租率较上一年出租率为计算基数上浮7%,即第二年项目摊位出租率=第一年项目摊位出租率×(1+7%),以后每年摊位出租率依次类推,每年项目的摊位出租率均以上一年项目摊位出租率为计算基数上浮7%。

8.每年根据项目出租率收取合作方的项目经营收益分红,与合作方签订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之日起,首年经营收益分红按(12个月-2月建设免租期)×成交价/12个月收取,第二年起每年经营收益分红根据当年的项目出租率目标计算上浮,即第二年项目经营收益分红=上一年项目经营收益分红(不扣除免租期)×[1+(第二年项目出租率目标-上一年项目出租率目标)/上一年项目出租率目标],以后每年经营收益分红依次类推,每年项目的经营收益分红均以上一年经营收益分红为计算基数乘以项目出租率上浮率。

举例计算如下:

如成交价为5万元/年,建设期及免租期2个月。

第一年应付金额=(12-2)*5/12=4.17万;

第二年应付金额=5*(1+(74.9%-70%)/70%)=5.35万元;

第三年应付金额=5.35*(1+(80.1%-74.9%)/74.9%)=5.72万元;

之后每年以此类推。

9.本项目标的使用权人为邕宁区南宁邕宁区人民武装部, (略) 邕宁区人民政府 (略) 龙津 (略) 建设运营, (略) 龙津 (略) 再委托招商方开展本次项目,政府审批时限存在无法保障顺利延期的客观因素,且不排除邕宁区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未来决策撤销本项目建设或收回其项目用地,则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终止,招商方不对此负有任何责任。

10.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投资建设运营委托期间或委托期限到期后,如合作方不继续运营的,合作方投资建设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所有地上附着物归招商方所有。招商方对项目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种配套设施等另有保留使用安排的,合作方不能拆除,合作方不得要求招商方补偿任何有关地上附着物损失、生产损失、设备损失、工时损失、摊位租金等费用。

11.投资建设运营委托期间如因邕宁区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决策撤销本项目或收回其项目用地的,需提前收回项目用地经招商方验收合格且同意后,由招商方退还合作方已缴纳的剩余运营委托期的项目经营收益分红(不足一月的按天计算 )和履约保证金(无息) ,此外招商方不再对合作方进行任何补偿,合作方不得要求招商方赔偿任何有关地上附着物损失、生产损失、设备损失、工时损失、摊位租金等费用。合作方自收到招商方收回项目用地使用权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需自行做好场地清理及地上附着物的清除工作招商方对项目用地范围内地上构筑物另有保留使用安排的除外。

12.其他约定详见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

13.以上条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商方所有。

保证金详细情况

交纳金额

30,00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3年7月21日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保证金。

4.意向合作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招商方的黑名单,且合作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 (略)

账号

*7793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处置

方法

1.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招商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履约保证金。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合作方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合作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招商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合作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招商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招商合法权益的;

(3)意向合作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合作方未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应价(有其它意向合作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合作方违反其在申请合作、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合作方提交《合作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意向合作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意向合作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的;

(9)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生效后,意向合作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合作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附件1:合作申请与承诺书

附件2: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范本)

附件3:现场勘察确认书

附件4:评分细则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合作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有合格意向合作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经评审专家审核通过,由交易所通知该符合资格的意向合作方按报价函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招商方签订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

有合格意向合作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综合评分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乔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0771-*、*

项目报名联系人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0771-*

交易机构传真

0771-*

联系地址

1、 (略) 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广西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交易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本交易所官网(http://**.cn)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交易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交易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交易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九条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十条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合产 (略) 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六条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竞价系统。

第十七条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交易所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报名链接:http://**#/projectDetail/0f*b9c342d29f216b4aaa45ceb2.html

资产招商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项目名称

(略) 邕宁区古榕时光里项目(暂定名)公开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3-535

挂牌价格

45,643.80元/年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7月17日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7月21日

招商文件递交

时间

2023年7月24日9:00-9:30

招商文件递交

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竞价室(3)

综合评审时间

2023年7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资产概况

本次招商合作项目 (略) 邕宁区蒲津路以北、古榕路以西,土地面积约为717.67㎡,该地块产权属邕宁区人民武装部资产,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性质最终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大部分区域已完成表面硬化,部分区域为铺砖路面,运营期限5年(包括2个月建设期)。

邕宁区古榕时光里项目(暂定名)定位为“公园商业”,将公园与商业充分融合,借助公园的绿化及自然属性,弱化商业气息,融入生活场景,同时还挖掘邕宁区历史文化元素,植入文化主题,打造出更加开放、独特的商业空间,搭建出一种独特、健康的新社交生活方式,拉动体验式消费增长的新引擎,打造符合发展 (略) 集。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一、招商方承诺

本招商方拟招商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招商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资产招商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招商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使用权;

2. 我方招商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招商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招商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招商方简况

招商方基本情况

招商方名称

(略)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邕宁区龙福路1号大唐世家一区7号楼沿街二层商铺21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罗建华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经济类型

(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5NXKCU38

经营规模

/

三、交易条件与合作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元)

45,643.80

价格说明

年收益金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50,000.00),具体支付及退还条件以委托建设运营合同约定为准。

收益金支付方式

按照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约定,每年支付一次,具体情况可咨询招商方。

招商运营期限

5年

与招商相关其他的条件

1.意向合作方在被确认为合作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意向合作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次日,与招商方签订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详见附件),并按合同约定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合作方须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招商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3.遵守国家、自治区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建设规范、标准、规程;确保项目 (略) 规划、环保、市政等相关要求;保证工程满足安全及质量要求。

交易流程

第一步:意向合作方须在挂牌截止前(2023年7月21日17:00)向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足额交纳保证金,并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上传《合作申请与承诺书》《现场勘察确认书》。

第二步:意向合作方于2023年7月24日9:00-9: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竞价室(3)提交密封的申请文件。

第三步:由评审专家于2023年7月24日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竞价室(3)集中对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得分最高者获得本项目合作资格。

合作方资格条件

合作方资格条件

1.意向合作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 (略) 场管理服务”的内容,不接受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和自然人参加本项目。

2.意向合作方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能承担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带来的风险,在过往经营中诚信经营,无不良经营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具备资金实力及良好的财务信用状况。

4.意向合作方应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材料,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报名所需

提交材料

1.合作申请与承诺书;

2.现场勘察确认书。

注:上述文件须扫描上传到“网站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价部分(20分):

3.报价函(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格人民币45,643.80元/年)

资格部分(20分,此项必须满足20分,否则无合作资格):

4.营业执照;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文件;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文件;

商务部分(60分):

7.项目策划方案(包括业态规划图及场地总平等策划设计内容);

8.商业经营计划书(包括商业定位、运营发展规划、经营区域的划分与定位、各划分区域的规划设计及运营方式、管理措施等)。

特别提示:

1.意向合作方须在挂牌截止前向交易所提交密封的申请文件(正本3本,副本1本),并由评审专家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得分最高者获本项目合作资格。

2.已提交的申请文件如出现缺漏、破损等情形,不接受整改补交。

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申请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志

1.意向合作方应按照挂牌公告中申请所需提交材料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将申请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袋(以不易拆散的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和页码,以方便查阅,正本3本,副本1本),在包装袋上正确标明“ (略) 邕宁区古榕时光里项目(暂定名)公开招商项目”,包装袋应保证其密封性,同时在包装袋上应加盖意向合作方单位公章或密封章作为骑缝章。

2.包装袋上应:

(1)写明本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标有:“在2023年7月24日9:30前不能启封”的字样,以提请注意。

3.写明意向合作方的名称与地址,以便当申请文件不符合资格时得以原封退回。

4.如果包装袋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商方及交易所将不承担申请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二、申请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1.申请文件在报名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2.未在挂牌截止日期前足额交纳保证金;

3.申请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及标志的。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按现状招商,在办理报名手续前,意向合作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招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合作方一经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合作方自行承担。

2.招商运营期限:5年,包括2个月建设期。

3.本项目招商目的为打造符合发展 (略) 集。

4.涉及标的地上未拆除附着物等(如共享自行车等)均由合作方自行申报迁移或拆除,相关费用由合作方负责、承担。招商方负责协助合作方办理用水、用电等有关手续。

5.合作方须负责按照有关部门批准及要求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并承担经营期间因项目开发建设、运营所需的资金;拟定项目功能定位、投资计划、建设方案、运营方案、设计经营业态等。

6.意向合作方在成 (略) 进行开发建设运营的,须在《合作申请承诺书》中声明,且新公司须 (略) 。同时,合作方须自签订《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之日起3 (略) ,并在新公司注册成立后10日内向招商方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经招商方审核后,新公司的组建和原《合作申请承诺书》中声明的出资构成一致的,招商方与合作方、新公司三方签订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签订后,合作方签订的《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所确定的 (略) 承接并继续履行, (略) 名义开展开发建设运营工作, (略) 作为一个整体对运营委托合同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7.每年设定项目经营收益分红目标,即设定本项目的出租率,招商方与意向合作方签订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之日起,项目首年项目出租率须达到70%(如未达到也按设定出租率计取),第二年起每年项目出租率较上一年出租率为计算基数上浮7%,即第二年项目摊位出租率=第一年项目摊位出租率×(1+7%),以后每年摊位出租率依次类推,每年项目的摊位出租率均以上一年项目摊位出租率为计算基数上浮7%。

8.每年根据项目出租率收取合作方的项目经营收益分红,与合作方签订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之日起,首年经营收益分红按(12个月-2月建设免租期)×成交价/12个月收取,第二年起每年经营收益分红根据当年的项目出租率目标计算上浮,即第二年项目经营收益分红=上一年项目经营收益分红(不扣除免租期)×[1+(第二年项目出租率目标-上一年项目出租率目标)/上一年项目出租率目标],以后每年经营收益分红依次类推,每年项目的经营收益分红均以上一年经营收益分红为计算基数乘以项目出租率上浮率。

举例计算如下:

如成交价为5万元/年,建设期及免租期2个月。

第一年应付金额=(12-2)*5/12=4.17万;

第二年应付金额=5*(1+(74.9%-70%)/70%)=5.35万元;

第三年应付金额=5.35*(1+(80.1%-74.9%)/74.9%)=5.72万元;

之后每年以此类推。

9.本项目标的使用权人为邕宁区南宁邕宁区人民武装部, (略) 邕宁区人民政府 (略) 龙津 (略) 建设运营, (略) 龙津 (略) 再委托招商方开展本次项目,政府审批时限存在无法保障顺利延期的客观因素,且不排除邕宁区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未来决策撤销本项目建设或收回其项目用地,则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终止,招商方不对此负有任何责任。

10.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投资建设运营委托期间或委托期限到期后,如合作方不继续运营的,合作方投资建设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所有地上附着物归招商方所有。招商方对项目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种配套设施等另有保留使用安排的,合作方不能拆除,合作方不得要求招商方补偿任何有关地上附着物损失、生产损失、设备损失、工时损失、摊位租金等费用。

11.投资建设运营委托期间如因邕宁区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决策撤销本项目或收回其项目用地的,需提前收回项目用地经招商方验收合格且同意后,由招商方退还合作方已缴纳的剩余运营委托期的项目经营收益分红(不足一月的按天计算 )和履约保证金(无息) ,此外招商方不再对合作方进行任何补偿,合作方不得要求招商方赔偿任何有关地上附着物损失、生产损失、设备损失、工时损失、摊位租金等费用。合作方自收到招商方收回项目用地使用权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需自行做好场地清理及地上附着物的清除工作招商方对项目用地范围内地上构筑物另有保留使用安排的除外。

12.其他约定详见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

13.以上条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商方所有。

保证金详细情况

交纳金额

30,00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3年7月21日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保证金。

4.意向合作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招商方的黑名单,且合作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 (略)

账号

*7793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处置

方法

1.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招商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履约保证金。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合作方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合作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招商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合作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招商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招商合法权益的;

(3)意向合作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合作方未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应价(有其它意向合作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合作方违反其在申请合作、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合作方提交《合作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意向合作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意向合作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的;

(9)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生效后,意向合作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合作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附件1:合作申请与承诺书

附件2: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范本)

附件3:现场勘察确认书

附件4:评分细则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合作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有合格意向合作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经评审专家审核通过,由交易所通知该符合资格的意向合作方按报价函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招商方签订投资建设运营委托合同。

有合格意向合作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综合评分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乔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0771-*、*

项目报名联系人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0771-*

交易机构传真

0771-*

联系地址

1、 (略) 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广西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交易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本交易所官网(http://**.cn)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交易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交易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交易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九条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十条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合产 (略) 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六条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竞价系统。

第十七条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交易所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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