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身高体重秤及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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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身高体重秤及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招标公告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界首市疾控中心身高体重秤及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界首疾控公众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7 月20 日15 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界首市疾控中心身高体重秤及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000元

最高限价:47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响应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界首市疾控中心身高体重秤及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3、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条件不符合或不真实,可随时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因参加本次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界首疾控公众号下载采购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费用200元/每份,售后不退,递交响应文件同时交纳。未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的,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本项目文件发售费接收现金或转账)。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20 日15 点30分(北京时间),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地点: (略) 安居苑六栋一单元502室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中原路88 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界辉 (略)  

地  址:  (略) 安居苑六栋一单元502室 

联系方式:刘先生0558-* *

邮箱:*@*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界辉 (略)

3

项目名称

界首市疾控中心身高体重秤及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采购项目

4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

供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6

采购范围

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7

免费质保期

1年

8

质量标准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且质量合格

9

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最高响应限价

47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响应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1

是否允许联合体

参加磋商

12

现场考察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13

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2日内提出。

接受采购文件质疑的电子邮箱:*@*q.com ,同时电话至*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界首疾控公众号上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所有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界首疾控公众号自行查询,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

14

磋商保证金

形式:现金。

金额:人民币*仟圆整(¥2000元)

成交单位磋商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现场递交,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保管。

备注:成交单位磋商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现场递交,成交单位拒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否决其中标。采购人有权按通过评审且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人。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保管。成交单位磋商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后5日内由采购 代理机构代表采购人负责办理退还手续(一次性无息退还)。

15

磋商有效期

自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6

响应文件要求

1、正本1份;副本2份。

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一律胶装,未胶装的,作无效标处理。

2、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一份。其电子版文件须为签字盖章后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完整扫描件。

注: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以上电子U盘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递交响应文件时无电子版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17

密封要求和封套上写明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装订,同时在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采购人名称:

XXX(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响应单位公章)

响应单位地址: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18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磋商地点: (略) 安居苑六栋一单元502室

19

磋商时间

磋商时间:2023年7 月20 日15 点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略) 安居苑六栋一单元502室

20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1

人员到场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递交报价文件: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②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

告知磋商结果的

形式

投标人自行在界首疾控公众号查看

24

采购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2003】857号文件标准收取2000元。

注: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自行考虑。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

25

解释权

(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

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6)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6

其他补充说明

无效标条款:

1)串通响应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串通响应行为是指:

(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b)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

(c)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响应;

(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f)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

(g)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或同一中介机构为其响应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3)供应商未依时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4)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5)响应文件份数、装订、密封和标记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未胶装的。

6)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7)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8)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及其它内容相应位置处没有签字、盖章的。

9)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服务期或其它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作出的承诺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申请及声明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10)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

12)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上限的。

13)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供应商须知

1.总 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采购项目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方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采购范围、最高响应上限、标段、供货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最高投标上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

1.3.3 本采购项目的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本采购项目的供货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5 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本项目资格、能力及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

(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是否愿意参与本次响应活动完全是自主决定的,应自行承担与参加本次响应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下述费用:供应商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

1.6保密

参与采购响应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均须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但供应商有必要自行踏勘现场,以便于更好的熟悉采购内容,更好的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响应文件。

1.10响应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召开响应预备会。

1.11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明确其所称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各项具体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磋商办法

(4)采购需求

(5)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条和第2.3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回复,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异议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在响应截止时间2天前,以网上公布方式发布给所有潜在的供应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2天,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推迟响应截止时间。

2.2.3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有义务在界首疾控公众号上自行查询资料,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各供应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未能及时查询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在响应截止2日前,在界首疾控公众号上发布,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2日的,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在响应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2.3.2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异议的答复将在界首疾控公众号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供应商自行在界首疾控公众号查询,无需确认。

2.3.3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为使供应商在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进行研究考虑,采购方可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截止日期。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见响应文件格式

3.2响应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3.2.3报价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全部费用。

3.2.4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报价表中的响应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报价清单中相应报价。

3.2.5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响应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响应无效。

3.2.6采购人不建议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响应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响应报价的单价中。

3.2.7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 (略) 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3响应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

3.4 磋商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 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成交人以外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4.4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

(2)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成交候选人除不可抗力外,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4)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4 备选响应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响应方案。

3.5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标记

3.5.1 响应文件必须按上述序号或顺序编制,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响应文件资料清单。响应文件一律胶装,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3.5.3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3.5.4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3.5.5 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供货期限、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人员配备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6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不得进行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响应文件不予评审。

3.5.7响应文件分,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U盘)文件一份。

3.5.8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4.响应文件密封、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宜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响应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日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4.3.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4.3.3在响应截止日期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

5.磋商会

5.1磋商时间和地点

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磋商会。

5.2磋商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召开磋商会:

(l)采购人及监督人员到场情况。

(2)宣布磋商纪律。

(3)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4)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各自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竞争性磋商顺序

(6)磋商会议结束,进入磋商阶段;

6.磋商

6.1磋商小组

6.1.1 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3人及以上。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磋商小组成员:

(1)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采购响应文件、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6.2磋商原则

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审

磋商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合同授予

7.1合同授予标准

7.1.1如无特殊原因和情况,磋商小组将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办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先后顺序。买方将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合理的成交推荐单位。

7.1.2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将在界首疾控公众号上公示。

7.1.3磋商结束后根据需要,有可能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业绩不实、挂靠、违法转包等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7.1.4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7.2成交通知书

7.2.1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其响应已被接受。

7.2.2采购人将不对成交和未成交的原因作任何解释。

7.3签订合同

7.3.1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3.2成交人在7.3.1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作出流标处理;

7.3.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设备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要求后及时根据本条款提出的调整内容做出同意与否的答复。

7.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启用)

7.4.1成交人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成交人需自行与采购人联系,以获得交纳履约担保的账户信息)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7.4.2如果成交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及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响应。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8.重新采购

8.1重新采购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对该项目重新采购:

(1)响应截止时,供应商少于2个的。

(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的。

9.知识产权

(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2)响应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10.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与磋商小组成员串通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参加磋商会人员: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上人员须按时到场参加磋商会,否则响应文件不予评审。

10.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采购人或者供应商串通,滥用职权影响对响应文件的客观公正评审,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10.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10.5质疑、投诉

10.5.1、受理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界辉 (略)

地  址:  (略) 安居苑六栋一单元502室 

联系方式: *

10.5.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异议(质疑):

供应商未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或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其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无异议(质疑),不得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质疑)或投诉。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10.5.3、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开标现场提出。

10.5.4、对磋商结果的异议(质疑):

招标响应相关各方对磋商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 (略) 或采购人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供应商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10.5.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记入“不守信响应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①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②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③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11.解释权

12.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12.2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技术参数

身高体重测量仪1台技术参数:

1.身高:医用级超声波测距并实现温差补偿,不受外界环境影响精度,测量精准;范围0-200cm精度0.1cm

2.体重:高精度平衡梁式压力传感器测重,灵敏度高,精准快速;

范围1-500kg精度0.1kg

3.体型:国际通用体格指数(BMI)自动计算

4.显示方式:主显示屏红色高亮LED显示身高、体重、BMI体格指数、指示体型偏瘦、正常、偏胖、肥胖,待机状态下显示当前日期、时间,室内环境温度,不受外界光线和视角影响,性能稳定;

5.内置热敏打印机(带切刀),高速热敏打印测量报告,自动裁纸,换纸方便,易操作,方便实用。

6.数据传输:标准RS232通讯接口可对接单位体检系统,测量数据上传,传输数据性能稳定,免费提供串口协议。根据需要可选无线WiFi或蓝牙传输。

7.符合人体工程学,整机冷板冲压成型,表面静电喷塑,抗氧化,防磨损,底盘非铸铁,结实耐用。

8.电源电压:交流(照明电):110V-240V,50HZ直流(蓄电池):12V±10%

9.功耗:≤10W

10.环境温度:-10℃~+40℃

11.重量:40kg

12.尺寸:MAX:55(L)×33(W)×235(H)cm

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参数

一、标准配置

配置

规格

数量

主机

1

电源线

1

搁手版

1

袖套

2

打印纸

1

提示牌

1

使用说明书

1

合格证

1

保修卡

1

二、技术参数

1.显示方式:LCD显示

2.测量方法:示波测定法

3.测量范围:压力测量范围:0 mmHg~300mmHg (0.0kPa~40.0kPa)

4.脉搏:40~200次/分钟

5.精度:压力传感器准确性:±2mmHg(±0.267kPa)

脉搏:±2%或±2次/分钟(取大者)

6.适用的臂围:17~45cm(厘米)

7.记忆组数:300组

8.运行模式分类:连续运行

9.电击保护:I类设备,BF型应用部分

10.安全程度分类:不能在有与空气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或与氧或氧化亚氮

11.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情况下使用的设备

12.进液防护分类:IPX0

13.电磁兼容性:1组,A类设备

14.排气方式:自动快速排气

15.电源:AC 100V-240V,50Hz-60Hz,1.2A-0.6A

16.输入功率:150W

主机内部标记的熔断器“F1”的型号和标称值为:SF301A003,3A,125V

主机背面熔断器的型号和标称值为:*.5MXP,T2.5AL 250V

17.使用期限:10万次

18.外形尺寸:约长442 mm×宽364 mm×高268 mm

19.主机重量:约5.5 kg(不含附属品和另售品)

三、产品特点

1.动画语音提示,全自动测量

2.彩屏显示,显示更清晰

3.语音播报功能,及时播报测量血压

4.打印机功能,打印测量血压值

5.左右手均可测量,测量臂围17~45cm

6.袖套为抗菌规格材质

7.支持多种传输方式

(蓝牙、LTE-CAT.1、Wi-Fi、USB、以太网和RS-232串口数据传输)

8.臂筒可转动,适宜不同身高人群

9.肘部检测功能,测量更准确

10.智能加压与固定加压双模式测量

11.接近检测,灯效提示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响应报价包含所响应产品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安装、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等;

四、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交货时必须提供质量保证材料(包括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并派技术人员现场安装等。

2、验收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规格以及产品描述等要求执行;

3、免费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二十四小时内到场保修,货物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任何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必须及时维修或更换,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2.1初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

评审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磋商申请及申明签字盖章

符合“磋商申请及申明”格式要求

供货期及免费质保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条和第7条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规定

售后服务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其他要求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要求

资格

评审

营业执照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综合评分

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 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7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70分)

技术参数要求

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性进行综合打分:

(1)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15分;其他不得分。

0-15分

业绩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备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0-10分

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供货期限保障措施,培训方案,免费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措施,上门维护时间等情况:

方案内容完整,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20分;

方案内容比较完整,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比较强的得10分;

方案内容一般,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0-20分

安装供货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安装工艺是否切实可行、能否充分考虑现场的复杂性,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是否科学全面;安装质量保障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等方面:

方案内容完整、安全保证措施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0分;

方案内容比较完整、安全保证措施比较科学合理、比较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0分;

方案内容不完整、安全保证措施不科学合理、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0-20分

免费质保期

供应商所投产品免费质保期在满足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免费质保期每增加1年加5分,满分5分。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0-5分

价格分

(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

2.2.3分值汇总

(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再将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

(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三、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符合性和资格评审通过评审标准的,为有效投标。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出成交候选人。

四、采购人负责抽取组织不少于3人组成的磋商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五、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审小组应认真研究磋商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六、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通过符合性和资格评审的);

(四)评审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七、评审小组独立评审,得分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依次类推;若出现分值相同情况,按最终报价最低的选择成交候选人,若分值和最终报价最低的均相同,按技术指标的优劣选择成交候选人。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八、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对否定的符合性和资格评审,评审小组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评标报告上并经采购人授权委托人签字认可。

九、评审小组按下表内容进行符合性和资格评审。

十、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某项评审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评审是否通过。符合性和资格评审通过评审标准的,为有效报价。

九、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人。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人,以此类推或依法重新采购。

十一、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名单在界首疾控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货物类合同格式(参考)

采购人(*方):

供货人(*方):

签订地点:

项目编号: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总合计

大写:小写:

第二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 按部颁标准执行;(3)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4)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方提供的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正式标准。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方送货上门;(2)*方代运;(3)*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

3、产品交货期限:

第四条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

第五条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在*方提供货物,验收合格后,由支付相应的货款。

货款支付方式:双方协商。

第六条验收方法

*方提供货物后,在天内通知*方组织验收,采购中心保留参与本项目验收的权利。验收不合格的,*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方在没有征得采购中心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方不能交货的,应向*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方相应的损失。*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方中途退货,应向*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4、*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经集中采购机构见证和财政部门备案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份。

第九条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方应提供完善全面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否则采购中心将根据*方的请求在进行事实调查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从*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补偿*方。

1、保修

*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年,保修期从开始。*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小时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如果*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方承担。

2、维修

保修期届满后,*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由*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 (略)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 (略) 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及其效力

下列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1)采购文件;(2)报价文件;(3)通知书… …

第十二条其他

第十三条本合同共*页,点击查看>>条。

采购人(*方):供货人(*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采购人: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一、磋商申请及申明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含本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在考察现场后,我方愿以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总价(首轮响应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全部采购内容,修补项目中的任何缺陷,质量标准达到。供货期。免费质保期:年。

2.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磋商申请及申明递交的磋商申请及申明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磋商申请及申明连同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2023年月日

附件1:磋商响应函

致: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按本次磋商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供货及安装。

2.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 (略) 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磋商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

8.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供货期限。

9.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10.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2分项报价明细表

货物名称

品牌、型

号规格

原产地及

生产厂商

单价

(元)

小计

(元)

1









2









3









4









5









6









7









8









9










其他费用









?









?









?








合计(元)








备注:

供应商公章:日期:

1.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二、最后承诺报价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最终响应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供货期

日历天

免费质保期


供货地址


质量标准


注: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

2、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 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3、在报价表内未有明确列述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包括在总报价之内。

4、响应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在合同期内, (略) 场价格的变动而发生变动。

5、本表用于二次报价,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装订一份未填写响应报价的表格,另备几份手持。

供应商:(盖单位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三、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1、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2.本次投标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否则,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3.本次招标如我方为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外,决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5、我方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我单位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6、我方达不到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参与投标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参与投标的,同意视为弄虚作假进行处理。

7、我方参加投标决不故意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如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等)。否则,同意视为串通投标进行处理。

8、我如监管机构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不是同一人所签或对签字有疑议时,投诉人应在被告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让其法定代表人到监管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字迹辨认和鉴定,否则视为投诉人弄虚作假。

9、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方还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采购项目活动, (略) 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五、技术响应表

序号

货物名称

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

数要求

所投产品的品牌、型

号及技术参数

偏离

说明

1





2





3





4





?





六、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如有)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七、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磋商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界首市疾控中心身高体重秤及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界首疾控公众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7 月20 日15 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界首市疾控中心身高体重秤及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000元

最高限价:47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响应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界首市疾控中心身高体重秤及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3、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条件不符合或不真实,可随时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因参加本次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界首疾控公众号下载采购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费用200元/每份,售后不退,递交响应文件同时交纳。未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的,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本项目文件发售费接收现金或转账)。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20 日15 点30分(北京时间),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地点: (略) 安居苑六栋一单元502室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中原路88 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界辉 (略)  

地  址:  (略) 安居苑六栋一单元502室 

联系方式:刘先生0558-* *

邮箱:*@*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界辉 (略)

3

项目名称

界首市疾控中心身高体重秤及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采购项目

4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

供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6

采购范围

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7

免费质保期

1年

8

质量标准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且质量合格

9

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最高响应限价

47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响应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1

是否允许联合体

参加磋商

12

现场考察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13

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2日内提出。

接受采购文件质疑的电子邮箱:*@*q.com ,同时电话至*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界首疾控公众号上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所有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界首疾控公众号自行查询,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

14

磋商保证金

形式:现金。

金额:人民币*仟圆整(¥2000元)

成交单位磋商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现场递交,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保管。

备注:成交单位磋商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现场递交,成交单位拒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否决其中标。采购人有权按通过评审且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人。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保管。成交单位磋商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后5日内由采购 代理机构代表采购人负责办理退还手续(一次性无息退还)。

15

磋商有效期

自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6

响应文件要求

1、正本1份;副本2份。

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一律胶装,未胶装的,作无效标处理。

2、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一份。其电子版文件须为签字盖章后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完整扫描件。

注: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以上电子U盘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递交响应文件时无电子版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17

密封要求和封套上写明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装订,同时在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采购人名称:

XXX(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响应单位公章)

响应单位地址: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18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磋商地点: (略) 安居苑六栋一单元502室

19

磋商时间

磋商时间:2023年7 月20 日15 点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略) 安居苑六栋一单元502室

20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1

人员到场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递交报价文件: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②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

告知磋商结果的

形式

投标人自行在界首疾控公众号查看

24

采购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2003】857号文件标准收取2000元。

注: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自行考虑。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

25

解释权

(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

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6)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6

其他补充说明

无效标条款:

1)串通响应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串通响应行为是指:

(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b)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

(c)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响应;

(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f)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

(g)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或同一中介机构为其响应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3)供应商未依时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4)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5)响应文件份数、装订、密封和标记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未胶装的。

6)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7)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8)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及其它内容相应位置处没有签字、盖章的。

9)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服务期或其它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作出的承诺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申请及声明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10)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

12)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上限的。

13)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供应商须知

1.总 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采购项目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方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采购范围、最高响应上限、标段、供货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最高投标上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

1.3.3 本采购项目的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本采购项目的供货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5 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本项目资格、能力及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

(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是否愿意参与本次响应活动完全是自主决定的,应自行承担与参加本次响应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下述费用:供应商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

1.6保密

参与采购响应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均须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但供应商有必要自行踏勘现场,以便于更好的熟悉采购内容,更好的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响应文件。

1.10响应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召开响应预备会。

1.11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明确其所称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各项具体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磋商办法

(4)采购需求

(5)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条和第2.3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回复,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异议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在响应截止时间2天前,以网上公布方式发布给所有潜在的供应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2天,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推迟响应截止时间。

2.2.3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有义务在界首疾控公众号上自行查询资料,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各供应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未能及时查询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在响应截止2日前,在界首疾控公众号上发布,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2日的,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在响应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2.3.2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异议的答复将在界首疾控公众号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供应商自行在界首疾控公众号查询,无需确认。

2.3.3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为使供应商在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进行研究考虑,采购方可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截止日期。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见响应文件格式

3.2响应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3.2.3报价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全部费用。

3.2.4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报价表中的响应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报价清单中相应报价。

3.2.5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响应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响应无效。

3.2.6采购人不建议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响应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响应报价的单价中。

3.2.7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 (略) 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3响应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

3.4 磋商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 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成交人以外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4.4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

(2)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成交候选人除不可抗力外,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4)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4 备选响应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响应方案。

3.5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标记

3.5.1 响应文件必须按上述序号或顺序编制,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响应文件资料清单。响应文件一律胶装,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3.5.3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3.5.4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3.5.5 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供货期限、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人员配备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6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不得进行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响应文件不予评审。

3.5.7响应文件分,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U盘)文件一份。

3.5.8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4.响应文件密封、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宜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响应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日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4.3.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4.3.3在响应截止日期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

5.磋商会

5.1磋商时间和地点

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磋商会。

5.2磋商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召开磋商会:

(l)采购人及监督人员到场情况。

(2)宣布磋商纪律。

(3)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4)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各自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竞争性磋商顺序

(6)磋商会议结束,进入磋商阶段;

6.磋商

6.1磋商小组

6.1.1 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3人及以上。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磋商小组成员:

(1)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采购响应文件、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6.2磋商原则

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审

磋商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合同授予

7.1合同授予标准

7.1.1如无特殊原因和情况,磋商小组将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办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先后顺序。买方将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合理的成交推荐单位。

7.1.2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将在界首疾控公众号上公示。

7.1.3磋商结束后根据需要,有可能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业绩不实、挂靠、违法转包等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7.1.4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7.2成交通知书

7.2.1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其响应已被接受。

7.2.2采购人将不对成交和未成交的原因作任何解释。

7.3签订合同

7.3.1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3.2成交人在7.3.1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作出流标处理;

7.3.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设备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要求后及时根据本条款提出的调整内容做出同意与否的答复。

7.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启用)

7.4.1成交人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成交人需自行与采购人联系,以获得交纳履约担保的账户信息)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7.4.2如果成交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及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响应。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8.重新采购

8.1重新采购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对该项目重新采购:

(1)响应截止时,供应商少于2个的。

(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的。

9.知识产权

(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2)响应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10.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与磋商小组成员串通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参加磋商会人员: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上人员须按时到场参加磋商会,否则响应文件不予评审。

10.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采购人或者供应商串通,滥用职权影响对响应文件的客观公正评审,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10.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10.5质疑、投诉

10.5.1、受理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界辉 (略)

地  址:  (略) 安居苑六栋一单元502室 

联系方式: *

10.5.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异议(质疑):

供应商未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或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其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无异议(质疑),不得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质疑)或投诉。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10.5.3、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开标现场提出。

10.5.4、对磋商结果的异议(质疑):

招标响应相关各方对磋商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 (略) 或采购人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供应商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10.5.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记入“不守信响应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①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②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③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11.解释权

12.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12.2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技术参数

身高体重测量仪1台技术参数:

1.身高:医用级超声波测距并实现温差补偿,不受外界环境影响精度,测量精准;范围0-200cm精度0.1cm

2.体重:高精度平衡梁式压力传感器测重,灵敏度高,精准快速;

范围1-500kg精度0.1kg

3.体型:国际通用体格指数(BMI)自动计算

4.显示方式:主显示屏红色高亮LED显示身高、体重、BMI体格指数、指示体型偏瘦、正常、偏胖、肥胖,待机状态下显示当前日期、时间,室内环境温度,不受外界光线和视角影响,性能稳定;

5.内置热敏打印机(带切刀),高速热敏打印测量报告,自动裁纸,换纸方便,易操作,方便实用。

6.数据传输:标准RS232通讯接口可对接单位体检系统,测量数据上传,传输数据性能稳定,免费提供串口协议。根据需要可选无线WiFi或蓝牙传输。

7.符合人体工程学,整机冷板冲压成型,表面静电喷塑,抗氧化,防磨损,底盘非铸铁,结实耐用。

8.电源电压:交流(照明电):110V-240V,50HZ直流(蓄电池):12V±10%

9.功耗:≤10W

10.环境温度:-10℃~+40℃

11.重量:40kg

12.尺寸:MAX:55(L)×33(W)×235(H)cm

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参数

一、标准配置

配置

规格

数量

主机

1

电源线

1

搁手版

1

袖套

2

打印纸

1

提示牌

1

使用说明书

1

合格证

1

保修卡

1

二、技术参数

1.显示方式:LCD显示

2.测量方法:示波测定法

3.测量范围:压力测量范围:0 mmHg~300mmHg (0.0kPa~40.0kPa)

4.脉搏:40~200次/分钟

5.精度:压力传感器准确性:±2mmHg(±0.267kPa)

脉搏:±2%或±2次/分钟(取大者)

6.适用的臂围:17~45cm(厘米)

7.记忆组数:300组

8.运行模式分类:连续运行

9.电击保护:I类设备,BF型应用部分

10.安全程度分类:不能在有与空气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或与氧或氧化亚氮

11.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情况下使用的设备

12.进液防护分类:IPX0

13.电磁兼容性:1组,A类设备

14.排气方式:自动快速排气

15.电源:AC 100V-240V,50Hz-60Hz,1.2A-0.6A

16.输入功率:150W

主机内部标记的熔断器“F1”的型号和标称值为:SF301A003,3A,125V

主机背面熔断器的型号和标称值为:*.5MXP,T2.5AL 250V

17.使用期限:10万次

18.外形尺寸:约长442 mm×宽364 mm×高268 mm

19.主机重量:约5.5 kg(不含附属品和另售品)

三、产品特点

1.动画语音提示,全自动测量

2.彩屏显示,显示更清晰

3.语音播报功能,及时播报测量血压

4.打印机功能,打印测量血压值

5.左右手均可测量,测量臂围17~45cm

6.袖套为抗菌规格材质

7.支持多种传输方式

(蓝牙、LTE-CAT.1、Wi-Fi、USB、以太网和RS-232串口数据传输)

8.臂筒可转动,适宜不同身高人群

9.肘部检测功能,测量更准确

10.智能加压与固定加压双模式测量

11.接近检测,灯效提示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响应报价包含所响应产品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安装、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等;

四、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交货时必须提供质量保证材料(包括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并派技术人员现场安装等。

2、验收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规格以及产品描述等要求执行;

3、免费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二十四小时内到场保修,货物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任何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必须及时维修或更换,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2.1初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

评审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磋商申请及申明签字盖章

符合“磋商申请及申明”格式要求

供货期及免费质保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条和第7条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规定

售后服务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其他要求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要求

资格

评审

营业执照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综合评分

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 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7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70分)

技术参数要求

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性进行综合打分:

(1)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15分;其他不得分。

0-15分

业绩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投标人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备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0-10分

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供货期限保障措施,培训方案,免费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措施,上门维护时间等情况:

方案内容完整,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20分;

方案内容比较完整,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比较强的得10分;

方案内容一般,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0-20分

安装供货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安装工艺是否切实可行、能否充分考虑现场的复杂性,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是否科学全面;安装质量保障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等方面:

方案内容完整、安全保证措施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0分;

方案内容比较完整、安全保证措施比较科学合理、比较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0分;

方案内容不完整、安全保证措施不科学合理、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0-20分

免费质保期

供应商所投产品免费质保期在满足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免费质保期每增加1年加5分,满分5分。

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0-5分

价格分

(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

2.2.3分值汇总

(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再将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

(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三、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符合性和资格评审通过评审标准的,为有效投标。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出成交候选人。

四、采购人负责抽取组织不少于3人组成的磋商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五、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审小组应认真研究磋商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六、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通过符合性和资格评审的);

(四)评审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七、评审小组独立评审,得分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依次类推;若出现分值相同情况,按最终报价最低的选择成交候选人,若分值和最终报价最低的均相同,按技术指标的优劣选择成交候选人。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八、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对否定的符合性和资格评审,评审小组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评标报告上并经采购人授权委托人签字认可。

九、评审小组按下表内容进行符合性和资格评审。

十、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某项评审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评审是否通过。符合性和资格评审通过评审标准的,为有效报价。

九、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人。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人,以此类推或依法重新采购。

十一、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名单在界首疾控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货物类合同格式(参考)

采购人(*方):

供货人(*方):

签订地点:

项目编号: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总合计

大写:小写:

第二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 按部颁标准执行;(3)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4)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方提供的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正式标准。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方送货上门;(2)*方代运;(3)*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

3、产品交货期限:

第四条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

第五条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在*方提供货物,验收合格后,由支付相应的货款。

货款支付方式:双方协商。

第六条验收方法

*方提供货物后,在天内通知*方组织验收,采购中心保留参与本项目验收的权利。验收不合格的,*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方在没有征得采购中心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方不能交货的,应向*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方相应的损失。*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方中途退货,应向*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4、*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经集中采购机构见证和财政部门备案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份。

第九条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方应提供完善全面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否则采购中心将根据*方的请求在进行事实调查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从*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补偿*方。

1、保修

*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年,保修期从开始。*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小时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如果*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方承担。

2、维修

保修期届满后,*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由*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 (略)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 (略) 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及其效力

下列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1)采购文件;(2)报价文件;(3)通知书… …

第十二条其他

第十三条本合同共*页,点击查看>>条。

采购人(*方):供货人(*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采购人: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一、磋商申请及申明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含本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在考察现场后,我方愿以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总价(首轮响应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全部采购内容,修补项目中的任何缺陷,质量标准达到。供货期。免费质保期:年。

2.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磋商申请及申明递交的磋商申请及申明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磋商申请及申明连同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2023年月日

附件1:磋商响应函

致: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按本次磋商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供货及安装。

2.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 (略) 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磋商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

8.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供货期限。

9.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10.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2分项报价明细表

货物名称

品牌、型

号规格

原产地及

生产厂商

单价

(元)

小计

(元)

1









2









3









4









5









6









7









8









9










其他费用









?









?









?








合计(元)








备注:

供应商公章:日期:

1.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二、最后承诺报价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最终响应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供货期

日历天

免费质保期


供货地址


质量标准


注: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

2、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 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3、在报价表内未有明确列述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包括在总报价之内。

4、响应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在合同期内, (略) 场价格的变动而发生变动。

5、本表用于二次报价,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装订一份未填写响应报价的表格,另备几份手持。

供应商:(盖单位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三、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1、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2.本次投标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否则,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3.本次招标如我方为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外,决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5、我方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我单位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6、我方达不到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参与投标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参与投标的,同意视为弄虚作假进行处理。

7、我方参加投标决不故意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如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等)。否则,同意视为串通投标进行处理。

8、我如监管机构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不是同一人所签或对签字有疑议时,投诉人应在被告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让其法定代表人到监管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字迹辨认和鉴定,否则视为投诉人弄虚作假。

9、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方还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采购项目活动, (略) 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五、技术响应表

序号

货物名称

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

数要求

所投产品的品牌、型

号及技术参数

偏离

说明

1





2





3





4





?





六、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如有)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七、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磋商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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