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市农村土地承包改革“云仲裁”“云调解”试点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的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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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市农村土地承包改革“云仲裁”“云调解”试点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的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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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2023-00139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 (略) 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15:38
名  称: 关于东方市农村土地承包改革“云仲裁”“云调解”试点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的选聘公告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无

(略) 农村土地承包改革“云仲裁”“云调解”试点

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的选聘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关于报送2022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改革有关情况的通知》、《 (略) 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琼农办〔2022〕117 号)文件要求,

(略) 将探索农村土地承包“云仲裁”、“云调解”的便捷化新模式,加强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公告,邀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参加报名报价,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农村土地承包改革“云仲裁”“云调解”试点工作。

二、工作内容

根据试点方案,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云平台供*方使用,开展“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云仲裁”以标准化数字仲裁庭为支撑,实现在线完成身份较验、信息核对、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签署笔录等环节,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视频留痕、规范透明,保证公平、公正,做到“无接触庭审”调处争议纠纷。“云调解”让当事人足不出户进行协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为当事人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根据平台运行需要和试点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软硬件设备。并协助*方单位完成相关数据收集、规则文件、试点工作总结等技术服务。

三、服务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

四、选聘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五、报名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期内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中级软件设计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及其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材料

1、报价函(格式自拟,需有明确报价金额);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资格中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类似业绩合同书复印件;

5、技术方案。

(注:所有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8日—7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 (略) 农业农村局302室( (略) 八所镇八所高速路出入口往东100米)。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逾期提交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4、联系人:陈艳菲*

八、评标方式

根据各单位递交的材料,我单位将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 (略) 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为3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我单位与选定的单位签订合同。(备注: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不影响本次选聘选定工作)。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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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2023-00139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 (略) 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15:38
名  称: 关于东方市农村土地承包改革“云仲裁”“云调解”试点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的选聘公告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无

(略) 农村土地承包改革“云仲裁”“云调解”试点

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的选聘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关于报送2022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改革有关情况的通知》、《 (略) 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琼农办〔2022〕117 号)文件要求,

(略) 将探索农村土地承包“云仲裁”、“云调解”的便捷化新模式,加强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公告,邀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参加报名报价,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农村土地承包改革“云仲裁”“云调解”试点工作。

二、工作内容

根据试点方案,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云平台供*方使用,开展“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云仲裁”以标准化数字仲裁庭为支撑,实现在线完成身份较验、信息核对、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签署笔录等环节,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视频留痕、规范透明,保证公平、公正,做到“无接触庭审”调处争议纠纷。“云调解”让当事人足不出户进行协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为当事人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根据平台运行需要和试点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软硬件设备。并协助*方单位完成相关数据收集、规则文件、试点工作总结等技术服务。

三、服务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

四、选聘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五、报名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期内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中级软件设计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及其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材料

1、报价函(格式自拟,需有明确报价金额);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资格中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类似业绩合同书复印件;

5、技术方案。

(注:所有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8日—7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 (略) 农业农村局302室( (略) 八所镇八所高速路出入口往东100米)。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逾期提交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4、联系人:陈艳菲*

八、评标方式

根据各单位递交的材料,我单位将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 (略) 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为3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我单位与选定的单位签订合同。(备注: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不影响本次选聘选定工作)。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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