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聊城分行餐厅食材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北京银行聊城分行餐厅食材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北京银行聊城分行餐厅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略) 聊城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0747-2360SCCSD152
2.项目名称:北京银行聊城分行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入围单位:三家供应商
5.简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北京银行聊城分行 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 餐厅食材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36个月 | (略) 东昌府区东昌西路7号凤凰台西侧北京银行聊城支行 |
说明:1. 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进行下浮率报价。 2. 运杂费:由中标人承担。 |
注:投标必须以标段(也称为“包件”或“包”)为单位,对所投标段招标范围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将标段拆开投标,也不允许将几个标段合并报一个价格投标,评标、授标以标段为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原件,按第六章附件8-1格式提供)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其中:
(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 投标人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此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参加此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按第六章附件8-5格式提供);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原件,按第六章附件8-6格式提供)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以代理机构在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6. 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5日17时00分
2.文件获取、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人民币500元整。
3.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投标人必须从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以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时30分
2. 地点: (略) 经十路11890号北京银行济南分行三楼会议室
六、其他
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迟到的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本项目公开开标,届时邀请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service.com发布的公告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历下区工业南路63号海信贤文中心2号楼A16层
联系人:鞠岩
电 话:*
电子邮件:*@*inochem.com(建议优先通过邮件方式联系)
招标人: (略) 聊城分行
地 址: (略) 东昌府区东昌西路7号凤凰台西侧
一、招标条件
北京银行聊城分行餐厅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略) 聊城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0747-2360SCCSD152
2.项目名称:北京银行聊城分行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入围单位:三家供应商
5.简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商务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北京银行聊城分行 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 餐厅食材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36个月 | (略) 东昌府区东昌西路7号凤凰台西侧北京银行聊城支行 |
说明:1. 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进行下浮率报价。 2. 运杂费:由中标人承担。 |
注:投标必须以标段(也称为“包件”或“包”)为单位,对所投标段招标范围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将标段拆开投标,也不允许将几个标段合并报一个价格投标,评标、授标以标段为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原件,按第六章附件8-1格式提供)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其中:
(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 投标人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此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参加此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按第六章附件8-5格式提供);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原件,按第六章附件8-6格式提供)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以代理机构在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6. 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5日17时00分
2.文件获取、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人民币500元整。
3.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投标人必须从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以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时30分
2. 地点: (略) 经十路11890号北京银行济南分行三楼会议室
六、其他
1.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迟到的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本项目公开开标,届时邀请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service.com发布的公告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历下区工业南路63号海信贤文中心2号楼A16层
联系人:鞠岩
电 话:*
电子邮件:*@*inochem.com(建议优先通过邮件方式联系)
招标人: (略) 聊城分行
地 址: (略) 东昌府区东昌西路7号凤凰台西侧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