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2023年全区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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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2023年全区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 (略) (略) 2023年全区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项目编号:QZPOST-FW-*)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欢迎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全区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

二、项目编号:QZPOST-FW-*。

三、项目概况: (略) 提交的采购需求,本项目需全区车辆保险服务。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3个品类,中标2-4个供应商,预估采购金额69.05万元,其中机动车160辆,电瓶三轮车(非电摩)125辆,电瓶三轮车(电摩)24辆,预计309辆,服务期1年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1年。

标包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含税,万元)

1

1-1

(略) 全地区邮政和速递机动车辆保险服务,包含:1、车辆交强险;2、车辆商业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150万及以上)、车上人员险(整体厢式5万、分体厢式10万×2),办公用车(5万×座位数)、运钞车(5万×座位数);

车辆商业险:折扣率≤100%

69.05万元

1-2

衢州全地区电瓶三轮车(非电摩),包含:

1、第三者责任险20万,累计赔付,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元或绝对免赔率10%,两者以高者为准;附加驾驶员责任险4万

第三者责任险:320元/辆/年

1-3

衢州全地区电瓶三轮车(电摩),包含:

1、机动车交通责任强制险

/

注:本项目根据实际车辆据实结算,采购人不作承诺,*交通责任强制险按银保监规定的费率平台执行,供应商无需报价。车辆清单详见附件1。

(二)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保险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将否决其投标。

机动车商业险:供应商需根据银保监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统一基础费率,并通过银保监局指定的统一平台进行定价,根据每台车辆往年出险次数,配合各供应商自主定价系数,合法合规报价。折扣率=自主定价系数,根据2020年9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9月19日起开始实施自主定价系数范围为[0.65-1.35],且需满足项目限价要求,报价保留2位小数。

(三)服务地址: (略) 范围内。

(四)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满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后,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五)需求单位: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中国邮政 (略) (略) ,中国邮政 (略) (略) 常山县营业部,中国邮政 (略) (略) 开化县营业部,中国邮政 (略) (略) 开化县营业部,中国邮政 (略) (略) 龙游营业部,中国邮政 (略) (略) (略) 营业部。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一、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 (略) 或其他组织。

二、应答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应答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四、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 (略) 邮政分公司或 (略) 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九、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7月18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在线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楼宇晨,电话:*。

3.2 采购文件售价按500元/本收取,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注册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 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 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09时00分

4.2 递交地点: (略) 柯城区三衢路5 (略) 6楼会议室

4.3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应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如有);

4.4 逾期或未密封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4.5 磋商将于应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 (略) 官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

6、其他事项:

本采购项目监督机关为中共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电话:0570-*。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柯城区三衢路518号

地 址: (略) 河东路215号

联系人:徐老师

邮 编:*

电话:0570-*

项目负责人:楼宇晨、胡雄风

电子邮件:/

项目联系人:楼宇晨


电 话:*


电子邮件:louyuchen.*@*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9270

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3年7月18日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 (略) (略) 2023年全区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项目编号:QZPOST-FW-*)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欢迎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2023年全区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

二、项目编号:QZPOST-FW-*。

三、项目概况: (略) 提交的采购需求,本项目需全区车辆保险服务。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3个品类,中标2-4个供应商,预估采购金额69.05万元,其中机动车160辆,电瓶三轮车(非电摩)125辆,电瓶三轮车(电摩)24辆,预计309辆,服务期1年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1年。

标包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含税,万元)

1

1-1

(略) 全地区邮政和速递机动车辆保险服务,包含:1、车辆交强险;2、车辆商业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150万及以上)、车上人员险(整体厢式5万、分体厢式10万×2),办公用车(5万×座位数)、运钞车(5万×座位数);

车辆商业险:折扣率≤100%

69.05万元

1-2

衢州全地区电瓶三轮车(非电摩),包含:

1、第三者责任险20万,累计赔付,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元或绝对免赔率10%,两者以高者为准;附加驾驶员责任险4万

第三者责任险:320元/辆/年

1-3

衢州全地区电瓶三轮车(电摩),包含:

1、机动车交通责任强制险

/

注:本项目根据实际车辆据实结算,采购人不作承诺,*交通责任强制险按银保监规定的费率平台执行,供应商无需报价。车辆清单详见附件1。

(二)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保险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将否决其投标。

机动车商业险:供应商需根据银保监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统一基础费率,并通过银保监局指定的统一平台进行定价,根据每台车辆往年出险次数,配合各供应商自主定价系数,合法合规报价。折扣率=自主定价系数,根据2020年9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9月19日起开始实施自主定价系数范围为[0.65-1.35],且需满足项目限价要求,报价保留2位小数。

(三)服务地址: (略) 范围内。

(四)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满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后,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五)需求单位: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中国邮政 (略) (略) ,中国邮政 (略) (略) 常山县营业部,中国邮政 (略) (略) 开化县营业部,中国邮政 (略) (略) 开化县营业部,中国邮政 (略) (略) 龙游营业部,中国邮政 (略) (略) (略) 营业部。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一、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 (略) 或其他组织。

二、应答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应答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四、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 (略) 邮政分公司或 (略) 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九、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7月18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在线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楼宇晨,电话:*。

3.2 采购文件售价按500元/本收取,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注册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 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 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09时00分

4.2 递交地点: (略) 柯城区三衢路5 (略) 6楼会议室

4.3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应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如有);

4.4 逾期或未密封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4.5 磋商将于应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 (略) 官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

6、其他事项:

本采购项目监督机关为中共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电话:0570-*。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柯城区三衢路518号

地 址: (略) 河东路215号

联系人:徐老师

邮 编:*

电话:0570-*

项目负责人:楼宇晨、胡雄风

电子邮件:/

项目联系人:楼宇晨


电 话:*


电子邮件:louyuchen.*@*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9270

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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