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伊春分行职工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伊春分行职工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伊春分行职工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伊春分行职工食堂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 (略) 伊春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工商银行伊春分行职工食堂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服务期:3年
2.2服务范围:为伊春分行本部和下属支行23个营业网点职工食堂提供食堂服务,预计用工34人,其中包括厨师、面案、服务员。
2.3质量标准: (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个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的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为准);
3.4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邀请函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5 投标人企业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 (略) ,下同)、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3.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7投标人承诺服务涵盖伊春分行所有营业网点及本部。
3.8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9投标人承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1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5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文件售后不退。
4.3下载者登*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4.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4.5下载者需要招标文件发票的,在发票管理页面自行下载。
4.6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 (略) 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 (略) 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7投标人可通过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首页-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0日9:00时,地 (略) (略) (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 (略) 伊春分行
地址: (略) 伊美区新兴中大街14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58-*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韩宇奇、王国福
电 话:0451-*
中国工商银行伊春分行职工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伊春分行职工食堂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 (略) 伊春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工商银行伊春分行职工食堂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服务期:3年
2.2服务范围:为伊春分行本部和下属支行23个营业网点职工食堂提供食堂服务,预计用工34人,其中包括厨师、面案、服务员。
2.3质量标准: (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个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的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为准);
3.4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邀请函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5 投标人企业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 (略) ,下同)、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3.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7投标人承诺服务涵盖伊春分行所有营业网点及本部。
3.8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9投标人承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1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5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文件售后不退。
4.3下载者登*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4.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4.5下载者需要招标文件发票的,在发票管理页面自行下载。
4.6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 (略) 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 (略) 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7投标人可通过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首页-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0日9:00时,地 (略) (略) (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 (略) 伊春分行
地址: (略) 伊美区新兴中大街14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58-*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韩宇奇、王国福
电 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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