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餐厅餐饮经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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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餐厅餐饮经营服务项目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餐厅餐饮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GDZB-2023-10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餐厅餐饮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提供公告有效期内的截图证明材料附资格性文件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

3.3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略) ( (略) 文峰区彩虹路);

3、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4、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②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或资料不齐或人员到场不齐的,报名将被拒绝。;

5、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其他有关事项:无。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 月28 日,上午09时00分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司开标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3年7月28日,上午09时00分

2、开标地点: (略) 司开标室( (略) 文峰区彩虹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7.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 (略) 文峰 (略)

地址: (略) 文峰区朝霞路与迎春东街交汇处

联系人:李朝辉

电话:*

2、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文峰区彩虹路

联系人:陈广

电话:*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餐厅餐饮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GDZB-2023-10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餐厅餐饮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提供公告有效期内的截图证明材料附资格性文件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

3.3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略) ( (略) 文峰区彩虹路);

3、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4、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②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或资料不齐或人员到场不齐的,报名将被拒绝。;

5、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其他有关事项:无。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 月28 日,上午09时00分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司开标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3年7月28日,上午09时00分

2、开标地点: (略) 司开标室( (略) 文峰区彩虹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7.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 (略) 文峰 (略)

地址: (略) 文峰区朝霞路与迎春东街交汇处

联系人:李朝辉

电话:*

2、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文峰区彩虹路

联系人:陈广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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