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某医院关于医师节活动策划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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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某医院关于医师节活动策划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医师节活动策划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18日 16:4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详见公告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 0771-*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青秀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邹学荟、曾晓倩0771-*、0771-* 移动电话:*、* 传 真:077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07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助理
附件:
附件1 南宁市某医院关于医师节活动策划项目(2023-JQ24-F3007)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 中国政府采购网.docx

项目概况

医师节活动策划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Q24-F3007

项目名称:医师节活动策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医师节活动策划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略) 内、 (略)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自合同生效后开始服务,并于2023年8月16日前完成服务。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8日 至 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方式:详见公告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2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www.http://**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注:根据采购信息平台建设计划安排,自2023年4月起,新版供应商管理系统全面启用,请各供应商尽快登录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进行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7月2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申领地点: 网上申领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申领采购文件保密承诺书;

8.招标文件申领登记表手填扫描件和电子版excel各一份。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3.com;采购单位邮箱(抄送):*@*63.com。

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采购机构联系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标书发售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7月28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 (略) 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开标大厅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7月28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 (略) 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评标室。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7月26日上午9点00分。

(二)踏勘地点: (略) 。

(三)联系人:李助理。

(四)联系电话:0771-*。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        

联系方式:邹学荟、曾晓倩0771-*、0771-* 移动电话:*、* 传 真: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0771-*            

联系方式:李助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助理

电 话:  077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医师节活动策划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18日 16:4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详见公告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 0771-*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青秀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邹学荟、曾晓倩0771-*、0771-* 移动电话:*、* 传 真:077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07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助理
附件:
附件1 南宁市某医院关于医师节活动策划项目(2023-JQ24-F3007)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 中国政府采购网.docx

项目概况

医师节活动策划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Q24-F3007

项目名称:医师节活动策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医师节活动策划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略) 内、 (略)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自合同生效后开始服务,并于2023年8月16日前完成服务。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8日 至 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方式:详见公告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2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www.http://**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注:根据采购信息平台建设计划安排,自2023年4月起,新版供应商管理系统全面启用,请各供应商尽快登录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进行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7月2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申领地点: 网上申领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申领采购文件保密承诺书;

8.招标文件申领登记表手填扫描件和电子版excel各一份。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3.com;采购单位邮箱(抄送):*@*63.com。

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采购机构联系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标书发售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7月28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 (略) 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开标大厅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7月28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 (略) 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评标室。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7月26日上午9点00分。

(二)踏勘地点: (略) 。

(三)联系人:李助理。

(四)联系电话:0771-*。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        

联系方式:邹学荟、曾晓倩0771-*、0771-* 移动电话:*、* 传 真: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0771-*            

联系方式:李助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助理

电 话:  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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