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科医疗耗材、正畸耗材供应商及义齿加工生产企业遴选公告
口腔科医疗耗材、正畸耗材供应商及义齿加工生产企业遴选公告
成华区双水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口腔科医疗耗材、正畸耗材供应商及义齿加工生产企业遴选公告
遴选邀请
因我中心口腔科现有合作企业提供的医用耗材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现对口腔科常规耗材、口腔正畸所用耗材供应商及口腔科义齿加工生产企业进行公开遴选,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遴选须知
报价若高于限价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由我中心组织评审,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如投标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我中心仍会在满足科室需求的前提下,视评审现场专家意见决定是否与参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请确保投标文件均有法人签字,公司鲜章。请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商务要求及参数要求请逐条应答。
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口腔科常规耗材、口腔正畸所用耗材及口腔科义齿加工生产企业
报价要求
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挂网价,若高于挂网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应包含货物本身,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换及质保期内所有维修费用等一切含税费用。(请提供所有维修配配件价格)
遴选企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必须具备相应试剂、耗材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冷链运输条件。
8.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时,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
9.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0.遴选的产品为医疗器械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
注:以上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递交文件的要求
1.符合遴选文件要求的单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3年7月19日-7月26日上午8:00—17:00递交文件,逾期不再接受资料。
2.参选单位根据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和报价等相关文件并全部加盖公章,应至少包括①资格性文件②技术(需有技术偏离表,所投产品品牌、型号、配置,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服务性文件③报价单。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均应编写目录和页码,必须全部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评审方法
1.按照遴选文件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遴选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遴选文件要求的参选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按照综合评分法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人。
其他说明
1.遴选成功,不得转让配送权利,中心只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配送合同。
2.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3.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使用者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采购人有权利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取消采购,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5.采购人将向中选单位发放中选通知书通知采购结果。
6.中选单位请于收到中选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起草工作并将合同草案送达采购人,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上述工作,可视为放弃中选权利。
7.合同到期后,服务事项未完成时,双方参照合同约定直至服务事项完成。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提前终止合同。
报名要求及时间
(一)遴选报名要求:
1.报价单(附件1)需密封。
2.遴选文件规范装订,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质证明交至成华区双水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登记报名。
(二)遴选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6日;遴选报名地址:成华区八里桥路443、445、447号三楼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8-*。
成华区双水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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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中心口腔科现有合作企业提供的医用耗材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现对口腔科常规耗材、口腔正畸所用耗材供应商及口腔科义齿加工生产企业进行公开遴选,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遴选须知
报价若高于限价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由我中心组织评审,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如投标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我中心仍会在满足科室需求的前提下,视评审现场专家意见决定是否与参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请确保投标文件均有法人签字,公司鲜章。请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商务要求及参数要求请逐条应答。
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口腔科常规耗材、口腔正畸所用耗材及口腔科义齿加工生产企业
报价要求
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挂网价,若高于挂网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应包含货物本身,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换及质保期内所有维修费用等一切含税费用。(请提供所有维修配配件价格)
遴选企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必须具备相应试剂、耗材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冷链运输条件。
8.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时,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
9.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0.遴选的产品为医疗器械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
注:以上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递交文件的要求
1.符合遴选文件要求的单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3年7月19日-7月26日上午8:00—17:00递交文件,逾期不再接受资料。
2.参选单位根据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和报价等相关文件并全部加盖公章,应至少包括①资格性文件②技术(需有技术偏离表,所投产品品牌、型号、配置,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服务性文件③报价单。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均应编写目录和页码,必须全部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评审方法
1.按照遴选文件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遴选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遴选文件要求的参选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按照综合评分法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人。
其他说明
1.遴选成功,不得转让配送权利,中心只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配送合同。
2.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3.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使用者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采购人有权利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取消采购,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5.采购人将向中选单位发放中选通知书通知采购结果。
6.中选单位请于收到中选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起草工作并将合同草案送达采购人,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上述工作,可视为放弃中选权利。
7.合同到期后,服务事项未完成时,双方参照合同约定直至服务事项完成。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提前终止合同。
报名要求及时间
(一)遴选报名要求:
1.报价单(附件1)需密封。
2.遴选文件规范装订,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质证明交至成华区双水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登记报名。
(二)遴选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6日;遴选报名地址:成华区八里桥路443、445、447号三楼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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