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国际铁路港局部地块控规调整项目祥福西片区北部街坊磋商邀请
成都国际铁路港局部地块控规调整项目祥福西片区北部街坊磋商邀请
来源: 发布者:自贸区 发布时间:2023-07-19
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拟对成都国际铁路港局部地块控规调整项目(祥福西片区北部街坊)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国际铁路港局部地块控规调整项目(祥福西片区北部街坊)。
2.采购人: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10.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青白江区祥福西片区北部街坊控规单元内局部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对货运大道以南、羊叉河以北、青白江大道以西地块局部区域调整做研究论证,项目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局部地块 (略) 道路用地。
论证报告需充分分析项目地块及周边区域建设情况、规划情况等,统筹考虑新型产业建设实际情况,提出可行的调整方案,调整方案须符合、满足相关规划、规范标准要求,具备可实施性。
(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示栏、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7.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都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 7 月 19 日至2023年 7 月 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 (略) 青白江区香岛大道1509号现代物流大厦A区0917(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人留存。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 31日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7月31日14:00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7月 31日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 (略) 青白江区香岛大道1509号现代物流大厦A区9楼(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来源: 发布者:自贸区 发布时间:2023-07-19
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拟对成都国际铁路港局部地块控规调整项目(祥福西片区北部街坊)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国际铁路港局部地块控规调整项目(祥福西片区北部街坊)。
2.采购人: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10.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青白江区祥福西片区北部街坊控规单元内局部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对货运大道以南、羊叉河以北、青白江大道以西地块局部区域调整做研究论证,项目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局部地块 (略) 道路用地。
论证报告需充分分析项目地块及周边区域建设情况、规划情况等,统筹考虑新型产业建设实际情况,提出可行的调整方案,调整方案须符合、满足相关规划、规范标准要求,具备可实施性。
(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示栏、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7.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都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 7 月 19 日至2023年 7 月 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 (略) 青白江区香岛大道1509号现代物流大厦A区0917(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人留存。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 31日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7月31日14:00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7月 31日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 (略) 青白江区香岛大道1509号现代物流大厦A区9楼(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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